第三节 生活习俗
一、服饰
衣旧时男性和老年妇女多穿单色布衣,传统的是青、黑、白和灰色;儿童和青壮年妇女穿花布衣,讲究大红大绿大花色。山区农民常年离不开大手巾(夏天搭在背上,冬天系在腰间)。冬棉、夏单、春秋夹,四季分明。
清末民初,春冬时男人多穿满襟大袖长褂子或棉袄,布纽扣,领为半圆型,穿抄腰裤;妇女则穿镶有白边的大袖满襟褂、黑蓝色大脚裤;孩童多穿满襟褂、开裆裤。夏秋时,男人多穿五个或七个布扣的满襟褂,大脚便裤;妇女穿短衣,亦系抄腰裤;七岁以下的儿童系印有虎头等吉祥物的红布兜。少数官宦富有人家,男性夏季穿纺绸短褂。冬天穿皮毛长短袍;女性则穿绸缎旗袍,系统裙。
建国后,贫富不均现象日渐消失,男女服饰样式逐渐更新,县内除少数老年人着长衫褂,系抄腰裤外,成年男子均着列宁装、青年装、中山装、人民装、工人服、平脚裤、西裤;女性多有满襟衫、对襟衫。孩童有学生装、背带裤。60年代,军便装在年轻人中流行。80年代,衣料更新,各种化纤品逐步代替棉织品,呢服、毛绒制衣已很普遍。式样新奇,花色繁多。近年,羽绒服、飞行服、运动服,西服、猎服、牛仔服等甚为流行。青年女子的服装款式更是多样,仅女裙就有喇叭式、西装裙、旗袍裙、学生裙、连衣裙等多种式样。
鞋清末民初,男女多穿小口明底布鞋。抗战时起,逐步时兴翻底布鞋,妇女普遍喜穿绣花鞋,后来改为花面布鞋。孩童多穿虎头布鞋。建国后,花样逐渐更新,单鞋除小口翻底布鞋之外,还有松紧布鞋;棉鞋有松紧暖鞋、眼子暖鞋(即在暖鞋上安有系带眼子),此外,橡胶(塑料)底布鞋、塑料凉鞋、胶鞋、球鞋、牛皮鞋、猪皮鞋等等,市场上早有出售。近年,又盛行旅游鞋。山区农民夏天还有穿轮胎草鞋的习惯。
帽民国时期,先是时兴戴瓜皮帽,后来多戴礼帽,一般老年人则戴猴帽;老年妇女喜欢裹丝包头。建国后,男性多戴解放帽、工人帽,冬天则是棉帽、大绒帽;女性冷大则多戴布制暖耳帽、棉毛织风帽。孩童有狗头帽、猫头帽、兔耳帽,以及仿制军帽。60年代,军帽时兴。农民耕作,晴天戴草帽,雨天戴斗笠。现时,红、绿、白、花色的太阳帽已出现在乡村姑娘、小伙子们的头顶。
须发清末,男子都蓄发梳辫。民国初期,男性农民多剃和尚头(光头),政教界及学生多留平头、大包头和小分头,老年人才蓄胡须;女性在结婚前扎独辫子,出嫁时改梳髻(元宝头)。抗日战争时期,进步妇女开始改成齐耳短发或垂肩披发。
建国后,发型式样繁多,男性有平头(劳动式、平原式),满发(边分、中分、自然式),剃和尚头者,为数甚少。80年代,男女青年颇讲究发式,发式花样令人顾盼不暇,女青年留长短辫(分单、双式,单辫又叫马尾式,双辫又叫羊角辫)、短发(分青年式、学生式、运动式、游泳式、劳动式、家庭式等)、烫发(有波浪式、卷花式、菊花式、家庭式等)。农村老年妇女仍有梳发髻的,一般中年妇女梳短发、夹发夹。80年代,不少男小伙子开始养胡须。
饰物建国前,女性多戴手镯(铝、银、玉石)、戒指、耳环(金银、镀金)、纤心花、银针、银泡、髻网子(丝、棉织品)、碗纤夹、发夹等饰物。娇宠儿童则有银项圈、银牌、银手箍、银锁等等。一般饰物上有呈现吉祥、避邪和祈求荣华富贵的图案文字。建国后,崇尚俭朴,诸类饰物逐渐淘汰。男女青年袋插钢笔,手戴手表,亦为饰物。
80年代中期,女性,尤其青年女性渐复穿耳戴环、坠之风。青年别胸针,戴戒指又时兴起来。现时,较富裕的青年妇女,爱戴金项链、水晶项链和珍珠项链。山区娇生惯养儿童,戴银圈、挂银牌、银锁的现象仍存。
二、饮食
建国前,山区、丘陵地区,普遍是“半年瓜菜半年粮”。灾荒年,则以树皮、蕨根、野菜、观音土等充饥。圩畈人家多吃麦米饭。建国后,县人主食大米(籼米),小麦、山芋、黄豆皆为副食品。常规日食为一粥(早)二饭(中、晚),近年,昼长日或干重活时,多用鸡蛋、挂面加餐,菜肴咸、辣、酸、鲜、甜,百味俱有,尤喜咸味。
县人俱多嗜好,如煮饭化“锅粑汤”(即用米汤搅拌香锅粑)。用籼米与山芋、白菜、北瓜拌煮“山芋饭”、“白菜饭”、北瓜饭”,糯米拌肉丁、绿豆、芝麻,煮“香糯米饭”,小麦粉、米粉和北瓜、白菜搅糊疙瘩、面糊,或用小麦粉扯挂面、做馍馍、炸油条、包饺子等,诸如此类,随时制作,调节口味。
白菜和莴苣(茎用的称莴笋)、菠菜、辣椒、韭菜、苋菜、芹菜、篙瓜、黄瓜、丝瓜、南瓜、冬瓜等,是城乡人民常吃的大路菜。豆制品有豆腐、千张、生腐、酱干、粉丝等,肉类有猪肉、鱼肉、狗肉、牛肉、羊肉、兔子肉以及家禽肉等,蛋类有鸡蛋、鹅蛋、鸭蛋等,饮料有茶、白酒、红酒、啤酒等。80年代,饮汽水、果汁、可口可乐等饮料,日益普遍。
建国前后,圩畈地区每年秋收后,多自家酿酒。梅城、王河、黄泥等集镇,开有茶馆或酒馆,现在,集镇上饭店酒馆日益增多,夏天有不少冷饮店开张营业。
农村比城镇进餐时间迟:早餐八、九点钟,中餐十二、三点,晚餐十九点以后,比较重视中餐,晚餐甚为简单。俗言:“早上吃饱,中午吃好,晚上吃少”。城镇职工,多是在街头买油条、烤饼、糍糕、馍馍、饺子当早餐。
三、居住
居处格局建国以前,农村大都是同姓聚居,形成诸如吴家老屋、林家老屋之类的居住村落。建国后,随着经济和政治体制变革,基本上打破了这种旧格局,多姓睦邻聚居的村落日益增多。
家庭析居民国以前,几代同堂的大家多。民国以后,大家分小家的渐多。多子家庭,娶了一房儿媳,父母便把他们从家庭中拨开,让其单独居住,谓之“分拨”。一俟儿媳娶齐,再按儿子几个,家产多少,合理均分,成为正式“分家”。分拨或分家,一般须办酒席,请同姓或同庄有一定声望的人清点财物,书写“分拨单”和“分家契约”。惯例是长子住东头,次子住西头。分拨或分家时,父母一般着重考虑照顾长子和长孙,给予一定的优惠。独子家庭,一般不析居。否则,其子将被认为不孝,受舆论谴责。少数独子与父母两代之间,也有因生活方便而析居的。
宅基选择建国前宅基选择,多由“风水先生”做主,一般以左首(“青龙”)高、右首(“白虎”)低的地形为最佳处所,颇有迷信色彩。建国后,乡村仍有循此旧俗者,但一般都选择近林、近水,近路、坐北朝南的平坡地(圩畈区选高地),讲究坚固、通风、采光条件好。
房屋造型建国前沿用明清时代屋型,各处“老屋”少则几十间,多则几百间,四厢八巷屋连屋;居家户数;少则几户,多则几十户或百多户。房屋纯土木结构,老屋挤不下,便紧傍边沿,逐步向外拼接。后来,人太多了,始有独自家(独立屋)的架造,屋型有大四水(前五后五转两厢)、小四水(前三后三转两厢)、明三暗五、明五暗七等。富户则用石条码脚,青砖上顶,堂轩大柱顶架,且雕梁画栋,飞檐翘角,相当豪华富丽,贫穷人家只能盖土砖茅草屋或小瓦屋。
建国后,“独自家”渐多,有说“天上神仙府,人间独自家”的。三正两披(三间正屋,两头各一间披屋)、四正两披、明三暗六、明五暗十、中间抽巷等住房比较时兴,但都是土砖小瓦盖成。到80年代中期,房屋造型始大变,一般都是一正五间和一正七间的红砖大瓦平房,乡村也逐步出现钢筋混凝土楼房,水泥地坪,玻璃窗,天花板,美观大方。坚固耐久的住房,日见增多。
堂轩(堂厅)占老房屋的堂轩,都属合屋公有,堂轩后壁砌有祖宗神龛,俗称“香柜台”或“香龛”。龛壁正中贴有“天地君亲师”,两边配有“苹蘩蕴藻酬先德,礼乐诗书启后昆”等对联,龛里供有祖宗牌位。“文革”中,堂厅皆设“红宝书台”,挂毛主席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古老旧屋拆废殆尽,新建民房没有再做香龛的。开大门的那间屋称堂厅,厅壁上多挂山水画或表现吉祥、渴求幸福图案中堂画。
堂轩为主屋,其它房屋均不得高于堂轩。讲究大门视野宽阔。
四、出门
建国前,县人出门多是步行,少数富有者出门则坐软篮、轿子、椅兜或土花车,穷人充当轿夫、车夫。物资运输主要靠肩挑背驮,山区人民巧用“打杵”(即一根木棒,上端呈V型)扛肩或撑担歇伙。潜水或皖水两岸,则多靠簰运。建国后,公路纵横,各乡都逐渐通了公路,除少数山区仍靠肩挑、簰运外,一般出门都坐自行车、汽车、拖拉机,亦有少数青年人乘坐摩托车。
出门择日,从前颇多忌讳。新年第一次出远门(称出行)、婴儿出生后第一次出门,都须择良辰吉日(一般选择双日子和“黄道日”)。婴儿第一次出门过桥须丢一块硬币,以求毕生安全过桥。出行遇见的第一个人,喜男忌女;喜青壮年,忌老年人;喜福寿双全的人,忌孤寡鳏独者;忌单日、绝日、“黑道日”,且有“七不出,八不归,逢九惹是非”之忌。建国后,上述忌讳,除乡间仍有少数人迷信外,一般多无介意。
五、用具
厨房用具一般有铁锅、锅铲、火钳、砧板、菜刀、瓷(陶)碗罐、筷子、瓢勺、水桶等。现时,各家都有铝锅和搪瓷器皿。有些人家60年代起始用煤炉。80年代便有电炉、电饭煲、电热锅的。
一般用具有粪箕、晒具、筛子、铺篮、扁担、石磨、热水瓶、热水袋等。粪箕、筛子忌盖人头顶。忌坐石磨、扁担。
雨具建国初期,常用斗笠、蓑衣、板底套、油纸伞、油布雨衣等,随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渐让胶鞋、胶靴、雨衣、布伞、半自动折叠伞等代替,花样繁多,不仅讲究实用,而且讲究美观。雨具忌女性在上面跨过。
室内陈设清末和民国时期,富家内房有出步床或苏州方波床、漆桌、太师椅、茶几、橱柜、茶柜等;一般农家室内有双挂面床或单挂面床及桌、柜等家具。建国后,逐步发展为家家有花床或大苏州、小苏州床,及油漆橱、柜、桌、几、椅等。70年代中期以后,新式家具增多。80年代,一般人家都有新式床(沙发式、高低式)、大衣橱、叠橱、高低橱、圆桌、靠椅或组合家具、沙发等。不少人家已有缝纫机、电唱机、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洗衣机等中、高档家具和其他电器生活用品,实用和装饰融为一体。
家具涂色家具涂色,历来有所考究,一般都是油漆簇新,经久耐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油漆由枣红色、红色老漆过渡到时兴的橙黄、淡黄、奶油色等代用漆,油漆时多喜做木纹,淡雅素静,美观大方。
取暖器具寒冷之际,都烤火取暖。取暖器具有泥火炉(窑烧,俗称“火团”)、火箱、火盆、暖桶等,冬天来客,须请客人烤火取暖。山区燃料丰富,习惯明火取暖,即在锅灶门口或房屋中间空地砌或挖一火塘(或放火盆),架栗炭或木柴燃烧,众人围火而坐,相互聊天、说故事。
六、娱乐
县人爱唱黄梅戏,喜听民间艺人拉胡琴式的说书,常以抵棍、扳手腕、打球、推牌九、打麻将、打扑克、下象棋等活动取乐。正月则玩花灯、龙灯、狮子灯、采茶灯;插田、放牧时喜唱山歌和情歌;夏天纳凉爱说故事、唱小调、猜谜。70年代,城乡电影放映场次逐渐增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电影更加普及,电视和录像放映也日益增多,部分乡镇曾成立民间黄梅戏剧团。
儿童娱乐主要有跳“房子”、踢毽子、走对角、抢羊、捉迷藏、抓子、跳绳、打陀螺(又名打老鼠)、丢沙包等。棋盘一带的儿童还喜欢在“六月六”那天,用自制的橡皮管或竹筒子做“水龙”,在河里射击比赛取乐。
水吼石龛、仙岩、三尖一带的排工,每年的端阳节,一人一排,在河中竞游,两岸围观者擂鼓助威,以领先夺红旗者为胜。此俗今废。
七、宴会
正月十五日以前请客会餐,称“请春饮”。喜庆之时,或因事答谢亲友,亦常请客会餐。宴请客人,必须先下请柬或登门邀请,然后催客就餐,如请客不催客,则认为邀请者心不诚,不便登门。
席位排列桌子横放(以桌缝分辨)曰“横端”,上方从左到右为首席、二席,左侧从上到下为三席、五席,右侧从上到下为四席、六席,下方为陪客席;桌子直放曰“直端”,左侧从上到下为一席、三席,右侧从上到下为二席、四席,上方、下方为陪客席。陪客席可并坐三人,斟酒人坐下方最右角,斟酒时须按席位依次斟满,酒壶柄忌对客人。
宴席等级一曰“海席”。除鸡、鱼、肉之类外,有海参、鱼肚、青丝、银鱼之类;二曰“九碗”,除鸡、鱼、肉之类外,有银鱼、香菇、木耳、金针菜之类;三曰“四盘两碗”,即鸡、鱼、肉、圆粑用盘子装,银鱼、香菇用碗装;四曰“六大盘”,有鸡、鱼、肉、千张、豆干、圆粑六盘。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乡村已出现“八大盘”、“十大盘”等席面。盘装鱼一般须是囫囵的鲤鱼。结婚的喜筵上,忌用“胖头鱼”和“混子鱼”。城镇上则多研究菜肴口味,并不讲究盘碗的多少。
客席排座设宴招待客人,按客人的辈份、年龄以及与主东的亲疏关系,区分等级,依次安排首席、二席、三席、四席……一般婚宴,按岳父、岳母、内兄、内弟、媒人(介绍人)的顺序排座;寿宴由寿老坐首席;做屋匠人坐首席;丧葬则舅父、舅母坐一、二席,然后依次是外婆家表兄、表弟;子女开学由校长、老师坐一、二席……。大型宴席,东家排席,推有“牵席人”。
宴席上忌父子、婆媳、娘儿、叔嫂对面相坐。
八、婚嫁
民国初期,县内男女婚事均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定,还得算命卜卦,互送庚帖(即出生“八字”,男为鸾书,女为凤笺)。认为八字相合,男方再下聘礼和择日迎娶。豪门富户,均恪守“门当户对”。聘婚时男女不见面,庚帖都由媒人送。迎娶时,男方置办新衣和金、银饰品,送礼品(清末送银元礼,有二十四块礼,四十八块礼,后多为送鸡、鱼、肉和糕、糖等)、请花轿;女方置嫁妆(还有陪送田地、山场的)。哥送妹,弟送姐,娘婆二家,受礼请客,热闹非凡。一般人家结亲,男女双方明确关系后,由男方托媒送“八字”定婚,女方非特殊情况不去男家。完婚时由男女双方父母选择良辰吉日,男方用椅兜、椅窝、小推车迎娶,女方嫁妆只限于洗换衣和“三盆两桶一担柜”。少数贫穷人家花消不起,只得抱童养媳、等郎媳;有山歌云:“十八岁的大姐周岁郎,天天晚上抱上床,睡到半夜喊吃奶,劈头给你几巴掌,我是你的妻,不是你的娘……”
民国后期,婚俗稍有改观,但多数仍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未成婚之前,男方在春节、端阳、中秋看节时,可以与女方以礼相见,女方做新鞋,织丝带给男方回箩,以示亲热;一般,女方不去男家。
旧社会,富人可一夫多妻。结婚后夫妻感情不好,男方可以写“休书”抛弃女方,而女方则只能忍受到头。男人死了妻子可以再娶,女人死了丈夫,要改嫁则受限制和非议。习惯上,称死了丈夫的女人为“过夫娘”,少数“过夫娘”改嫁,要写“卖身契”(契约不得在家里立,谓有辱祖宗门庭。钱财归婆家所有)。“过夫娘”改嫁不得走前门,只能在屋后或屋两侧的壁子挖洞钻出,曰“钻狗洞”,走时还不准回头张望。
建国后,国家颁布了新婚姻法,废除封建包办婚姻,买卖婚姻、童养媳、等郎媳等,实行一夫一妻制,男女婚姻自主。一般都是由男女双方自由恋爱,然后经介绍人说合,上门定亲,结婚时,双方首先向所在地政府登记,领结婚证,然后选择良辰或节日(元旦、国庆节、劳动节等等)举行新式婚礼。婚礼简单文明,朴素大方。有的趁婚期到外地旅游观光,称为“旅游结婚”或“度蜜月”。寡妇再嫁,也无人歧视。失去配偶的老年人也常有再婚。无儿人家可招婿上门,实行“男嫁女娶”。
民间一般沿用的婚姻礼仪有相亲、定亲、送日子、迎娶、回门等程序。
相亲一般分两个程序:首先,介绍人带男方去女家,让女家看看男装,也让男女二人打个照面,或作短暂交谈。后来,让各方表态,如都同意开亲,便约定日期,由介绍人领女方及其女性亲属去看男方家庭状况,名曰“看家”。这时,女方如不同意,可小坐即去;同意了便留下就餐,男方家长可趁此机馈赠女方“见面钱(物)”。
定亲相亲以后,便要议定日期举行定亲礼仪,订婚虽不是法定手续,其习俗仍普遍存在,常是男方由介绍人或由兄弟陪同,携带丰盛的礼品,送至岳丈家及岳丈的至亲,称之为“上门”。岳丈本家及至亲须轮流设宴招待,且放鞭远接远送,乡人作陪,叫男方“新姑爷”,席坐上首,留宿双日。随后,女方也携带少数礼品到男方家回拜。这样,一门亲算正式定下来。也有由介绍人带领女方(仍有女性亲属陪同)到男家“过门”的。男方盛情款待后,还要留宿(起码得留下女方两个人),翌日,则请裁缝给女方做衣(两套以上)。总之,礼仪可简可繁,并不千家一律。近年,程序日趋简化。
送日子经男女双方及其家庭商议,选择吉日为婚期,由男方备上礼物,将结婚日期写上红纸,曰“喜帖”。由介绍人送至女方家,女方接受了喜帖和礼品,婚期便算定了。男女双方应为结婚筹备衣物、家具等。现时,还到当地政府领取结婚证。
迎娶迎亲之日,新郎由介绍人陪伴,携带重礼,领着抬嫁妆的人(须是偶数)至新娘家。女方设宴招待(黄铺、王河等地,嫁妆由女方家请人抬送),新郎与一陪伴者吃罢中饭即先行回家。随后,抬嫁妆的将嫁妆(城镇现用汽车装)抬到新郎家。嫁妆一般有三盆两桶(洗脸盆、洗脚盆、澡盆、子孙桶、手提桶)、木箱、橱、柜、衣被蚊帐等。现时,富有人家还有沙发、电风扇、电冰箱、电视机、缝纫机等。
新娘出嫁,亲朋故里须得劝嫁。旧时,新娘用艾水浴身后,即深坐闺房。是时,请乡邻或亲戚“福寿双全”的妇女帮助梳洗,用线绞去面部汗毛,俗称“开脸”。开脸后,穿嫁衣(开脸要给“开脸钱”,穿衣要付“穿衣钱”)。临行前,新娘须向父母及其长辈拜辞别礼。礼毕,由父亲或兄弟背到堂屋,坐进花轿。新娘出门时不得沾娘家屋里尘土,不得回头望(说什么沾了娘家土和回头望,泄了娘家财气,娘家人丁不旺)。临行时,父母和亲戚都得放声大哭,边哭边祝赞些吉利的话。“哭嫁”谓之“哭发”。
新娘出门时,鞭炮齐鸣。路上,新郎兄弟或叔爷须拎火炉,在途中讨火种。给火种者,以三个鸡蛋相酬。新娘到婆家,须要从下游往上游走,叫做“兜水上”。旧时,花轿进村,大放鞭炮,当花轿在堂厅停下后,新郎将新娘牵下拜堂:先拜天地,再拜高堂父母,三是夫妻交拜;拜毕,由童男童女手捧花烛,前导后随,伴入洞房,有的人家还安排两位妇人执红色叉袋,交替铺在新娘脚前,新娘踏叉袋慢步进入洞房,以兆传宗接代(袋)。新娘由两位福寿双全的妇人牵入洞房后,在床沿坐定,再由新郎掀新娘头上的红色方巾;接着新郎坐到新娘的左边,谓之“坐帐”,两人同喝交杯茶,同吃团圆子;然后,宾客大闹新房,常有的是用油拌锅烟摸新郎新娘的脸。现时,早就没有坐花轿的许多习惯,新娘都是步行或乘车到婆家,一般是举行新式婚礼,有司仪、主婚人、证婚人等,让新郎新娘介绍恋爱经过,唱情歌,给客人奉点烟火、倒茶,来宾致祝贺辞。农村中,仍有在半夜时分宴请女方送嫁的兄弟、媒人及亲朋好友的,谓之“翻席”,一般吃五荤四素冷碟(猪肝、猪舌头、猪耳朵、鸡肫、鸭蛋、冻米、瓜子、糕、糖果)。
次日,新郎家须接岳父及叔岳父来家作客,以隆重礼仪相待。
结婚之日,忌打破碗盏和损坏家具,忌说不吉利之话。
回门结婚第三天,新郎新娘携带礼品一道到女家拜望,叫“三朝回门”。一般吃过中饭后即回到婆家。
送满月茶在婚后将要满月之时,新娘家要办冻米、红鸡蛋、饼子等茶料,由新娘的母、嫂辈送到婆家,谓之“送满月茶”。男家借此机会宴请女家来客,以开亲戚往来之端。
九、生育
报喜生第一胎孩子,女婿须向岳家报喜。报喜携带礼品,一般只带糕、糖;也有带活鸡(公鸡示育子,母鸡示生女)的,而岳家必配异性鸡回篮。
做三朝小孩出生三天(或五天)头上,宴请左邻右舍和接生员(俗称接生婆),称“做三朝”(或“做五朝”)。用艾叶煎水给孩子洗澡,称“洗三朝”。行洗礼时,须用熟鸡蛋滚婴儿脸皮,象征长得细皮嫩肉,用秤砣挨磨几下婴儿屁股,希望长大有“坐性”读书;再由其父抱出房门,经堂厅走出大门向屋外四方观望,以兆“名扬四海”、“四季平安”。旧时孩子“洗三朝”完毕,还将孩子抱到堂厅拜祭祖先。这天,婴儿要穿外婆家的“毛衣”,睡外婆家的“抱被”。
月子礼婴儿出生的一个月里,亲戚朋友须得送贺礼,叫“月子礼”,礼以婴儿外公家为最重。亲戚朋友见到婴儿还得用红纸包钱,谓之“见面钱”。建国前,亦有送银项圈、银锁给婴孩挂戴,以示驱邪好养。客人来时,产妇家须得泡红糖水待客。
分娩禁忌忌在外面生育,尤其禁忌在娘家分娩。偶而在娘家分娩,须得在脚屋,并由女婿写出“租批”。产妇满月后方可进入别家的门。
十、生日
周岁孩子周岁,时兴“抓周”,即在孩子生日那天,父母在桌上摆上书、算盘、稻谷、钱物等,任由孩子抓起哪样,以此测定孩子终生志向。
寿辰县俗,六十方可言寿”。年过六十,又叫年过“花甲”,县人时兴做寿。一般晚辈为长辈做寿,长辈不为晚辈做寿。凡是做寿的人,年高望重,儿孙满堂,做寿时张灯结彩,子女亲友须送礼祝寿。有的还送寿匾,受礼人家设宴招待,寿宴亦很丰盛。
十一、建房迁居
旧时,建筑新居,须请地理先生(又叫阴阳先生)看方位、择吉日。起脚、上梁和屋檐出水时,屋主必重宴瓦木匠,并鸣放鞭炮。上梁时,要把亲友送来的红幅挂上屋梁,鞭炮齐鸣,瓦木匠口呼赞词,呼一句,众人应一声(都是吉利话)。屋主散发糖果、米糕、米粑。现在农村多做红砖房,堂屋多镶有天花板,上梁习俗逐渐取消。建新房,亲戚朋友都得送贺礼,贺礼一般有烟、酒、米糕、挂面等。亦有送收音机、收录机、时钟、沙发、电视机、电风扇等高中档礼物的,且有对联、中堂、软匾、硬匾等,受礼人家须摆酒席谢客。
迁居新屋,亦择吉日,农村,多在凌晨路上还没有行人之时,全家一道牵着畜牲,抬着家具,并由户主扛着梯子和竹篙(预示步步高)走在最前面。新屋灯火通明,字画满堂,亲邻送礼祝贺,主人亦设宴谢客。
十二、应征入伍上学招干
建国后,青年应征入伍,考上中专、大学或被招工招干,通知书一到,亲邻朋友亦以礼恭贺。受礼人家象办喜事一样,摆酒宴隆重谢客。
青年应征入伍,县人喜敲锣打鼓,燃鞭相送,亲朋邻友及当地政府人员亦相邀送行,甚是热闹。
十三、丧葬祭祀
下门板人死后,立即下去死者床上的蚊帐,将死者抬上门板,理顺四肢,谓之“下门板”。死者摊放门板上,要面向屋顶,用花笺纸枕头、盖面,身上盖被单,案头设置祭品:鸡、肉、饭,饭上插三根筷。门板下点香油灯,谓之“上路灯”。病人断气时,子孙至亲,须围在身旁“送老”。旧时,死者后裔,至近水处(塘边)给死者烧轿马、烧香纸,并引水入房。人在外地死的,不允许死尸进屋。有些俗仪,至今仍在沿袭。
入棺(进材)棺葬是县人传统葬式。棺材多为杉、柏木制,极为讲究。有四梗、十阁、十二元、五底、串销等规格。涂红、黑油漆,棺材大头画有金色寿字。早置寿材,称“万年空”,说是“周岁办着百岁用”,旧时富户姑娘出嫁,有以棺材为嫁妆的。
人死后,须及时讣告亲友(把死信)。棺材置厅堂(放在两张大桌上名曰“起高”),设灵堂,亲友必须在死者未进棺时赶来“作吊”。入棺之前,家人须用清水擦拭尸体,主男丁披上身殓衣又至水边“取水”,再依次给死者穿殓裤、殓褂,用丝棉裹尸,再穿上寿衣(有七领五腰或五领三腰者)、老鞋,入棺,一般请阴阳先生择无忌不克的时辰,尸体进棺,用皮纸石灰垫底。剪开脸上丝棉,露出死者脸面,整容“分经”。“分经”完毕,则盖棺。其时,哀乐骤起,鞭炮锣鼓齐鸣,举家恸哭,焚香叩头。
灵柩停放,一般大头对外,小头对里。黄铺、牌楼与太糊县交界的湖墩村风俗特殊:凡年满六十岁的老人,死后棺材一律大头朝里,小头朝外,以示死得顺遂;不满六十岁的则一律大头朝外,小头朝里,以示“倒行逆施”。东乡一带,死者年满六十亡灵牌位折角,不满六十者不折角。
入殓后,满屋“变白”戴孝。一般死者子孙披白拖拖(三尺三寸长),女、媳妇戴大片(白布二尺长),亲友头上戴大白帽(一尺长扎成)。建国前,子女儿媳皆穿白衣:男长、女短。那时,父母双亡,子媳须穿全白鞋;父母有一健在者,子媳穿半白鞋。晚辈亲戚和孙子,须在鞋头贴圆形或半圆形白片(黄铺红山一带,过世老人的儿子、孙子均戴白帽,曾孙子戴红帽,以喻福寿双全,丧事变喜事)。请道士念经,超度亡灵的形式,一般有:关灯、理三元、游五狱、游十殿等。其时,孝子身穿孝衣,头戴麻白,腰系粗绳,手执孝棒,跟随道士转,哭经尽孝。建国后,诸多旧俗渐废。
出殡入殓礼仪完毕,则出殡。四人抬起灵柩,花圈、挽联先导,唢呐锣鼓随后,亲朋好友相继送殡。灵柩抬至大门前,改用杠抬,一路抛散黄表纸,叫“过路钱”。抬柩者高声呼吆,曰“呼发”。
除“非命死”(非正常死亡)者外,灵柩一律浮厝。灵柩落基,焚香,放鞭,烧花圈、祭文纸,乡人依次磕头作揖。灵柩厝好后,连续三夜由家人在黄昏时送“烟巴”到厝基前,说是给死者“作伴”。
出殡后,即设宴酬谢亲友。席间,死者子孙须向宾客敬酒行跪拜礼。
复山灵柩落基的第三天,丧事之家须备祭物至厝基前祭奠,谓之“复山”。复山之后,送殡的姑爷、女婿等主要亲戚才回家。
应七从人死后的第一天算起,丧事之家须在“七七四十九天内,应“一七”、“二七”、“三七”……以至“七七”,扎纸屋(灵屋)供于堂厅,摆上茶、饭、菜等,各“七”均烧香纸。“七七”期满,请道士诵经,焚烧灵屋,谓之“送灵”。截止民国时期,富户则有在人死后一年或三年内,作一次性大斋。作斋祭祀时,打“五星旗”,撑“万人伞”,鸣锣鼓,用完整的猪羊奉祭,并致“祭文”。除“应七”外,一般还有周年祭、百日祭。如此礼俗,乡间已多不复存。
归窆俗称葬坟。浮厝达三年后,则须择定山场,择定日期(多于冬季,择时择地请阴阳先生断定),将死者归葬入土。葬前,先请木匠改棺,即改原来的棺材为“条棺”,或另择新木做成“条棺”,殓全枯骨,然后,抬到葬地打穴埋葬,做冢立碑,种上柏树或其它树木。抬棺时,棺材上须用红布披挂,上缚活公鸡。葬时,必先“暖穴”,即在穴中烧些芝麻梗、稻草,乘热将棺放入穴中。先由子孙用衣兜兜土掩棺,曰“兜发”。
建国后,丧祭事中诸多迷信活动,有的经政府明令取缔,有的经宣传教育而停止。现城乡悼念死者,多崇尚新的仪式。一般出讣告、献花圈、开追悼会,悼念者胸挂白花,臂佩黑纱。国家职工死后一律火葬。进入80年代后,烧轿马、扎灵屋、披麻戴孝、请道士念经、请风水先生看坟山向等旧俗,又在农村某些地方流行。集镇或农村死人,富裕户或有权势人家,也常兴收丧礼、游花圈、大办丧宴之风。有时,甚至动用公家小轿车、大汽车为私人丧事大摆阔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