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64年上半年人口迁移状况
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统计了1964年1月1日至6月30日半年时间的人口迁移数量。“迁入、迁出”口径同公安年报。半年中,市人口迁入率为16.03‰,县人口迁入率为8.00‰;人口迁出率市为18.95‰,县为6.79‰;净迁移率,市为-2.92‰,即迁出大于迁入,县为1.21‰。
按地域分,净迁移率的高低顺序为:沿江圩区、皖南山区、淮北平原区,皖西山区、江淮丘陵区。全省净迁移率为0.93‰,即安徽省为人口迁入省,人口净迁入率呈南高北低状态。
表2—2—131964年上半年分地域人口迁移状况

各市和各专区人口迁移具体数量详见下表:
表2—2—141964年上半年人口迁移状况



二、1970年安徽省人口普查时人口迁移状况
1970年各地、市人口迁移量详见下表:
表2—2—151970年人口迁移状况




三、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人口迁移状况
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未设人口迁移调查项目,但“常住人口的户口登记状况”亦可反映人口迁移情况。“常住人口的户口登记状况”按户口登记和居住地分为五种情况:
1、常住本地户口在本地;2、常住本地一年以上,户口在外地;3、人住本地不满一年,离开户口登记地一年以上;4、人住本地户口待定;5、原住本地,现在国外工作或学习暂无户口。另外还统计了“有常住户口已外出一年以上的人口”。如排除“常住本地户口在本地”的人口,则“常住本地一年以上,户口在外地”、“人住本地不满一年,离开户口登记地一年以上”和“人住本地户口待定”的人口属迁入(或流入)人口。“原住本地,现在国外工作或学习,暂无户口”和“有常住户口已外出一年以上的人口”属迁出(或流出)人口。“有常住户口已外出一年以上的人口”以无为县为多,据1983年北京市政府研究室和北京经济学院组成的家庭雇工研究所调查,在北京保姆群体中,安徽人占44%,达8700人,其中有7213人是无为县人。“常住本地一年以上,户口在外地的人口以淮南市为多,主要原因是井下工人多为外地招来的农民,其妻子迁来后户口安插不上,形成一批在本地无常住户口人口群。“人住本地户口待定”的人,是指那些手持户口迁移证、复员证、转业证、劳改释放证、出生证等没有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人,以及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没有常住户口的人。因而在该指标中也包含了一批出生人口,但无法细致区分其数字。
1982年分县、市常住人口的户口登记状况
表2—2—16单位: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