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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兵役
第三节 志愿兵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1954年,沿用革命战争年代的志愿兵役制。抗美援朝期间,全县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母送子,妻送郎,兄弟争相上战场。1951年全县1500人报名,被批准320人,选调赴朝90人。1978年实行志愿兵制与义务兵制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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