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以来,安徽省有了较完整的分市县性别比资料,市县性别比变化趋势:
一、地区之间性别比差异很大。1953至1985年期间,各市县性别比均有不同程度变化。根据性别比数字,可以分为“最高”、“偏高”和“正常稍低”三个类型。
最高性别比集中地区,有六安地区125至126;淮南市—主要为凤台县129;合肥地区119至123,芜湖、蚌埠,马鞍山地区,安庆市和宣城地区,性别比都在117,118,119;分布在江淮丘陵,皖西大别山区,以及长江下游西岸。
性别比偏高主要集中在铜陵市、滁县、巢湖地区,性别比一般在111—114之间。
性别比正常或稍低集中地区,有阜阳地区104;安庆地区102,103,宿县地区99,100;徽州地区97,98,99。从地形上看主要是淮北平原,长江下游沿江和皖南山区。淮北平原土地辽阔,土地占全省三分之二,人口多以农业生产为主,城镇化水平低,经济和人口文化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口流动性小,使人口性别比一直保持正常和较低水平。皖南山区山地资源丰富,人口较稀,但可耕土地不足,人均耕地面积不到1亩,主要以多种经营为主,男女劳动力大部在内部消化,向外流动量少,人口性别比长期在正常略低水平。
二、性别比高低值正在逐步接近,差距趋向缩小。从1953年到1965、1968年,原来性别比最高的六安、合肥地区经过10多年已由123、126下降到116、117;到1985年,这两个地区的性别比,已降到113;而1953年宿县、阜阳、徽州地区性别比已由97、99、100,上升到1985年的105左右。1953年性别比最高六安地区126,最低徽州地区97,高低差为29,到1985年性别比最高淮南114,最低宿县104,高低差缩小到10。
三、性别比城乡差别大。1956年主要城市性别比合肥市高达162.14,芜湖市124.52淮南市125.78,铜陵市185.85。1964年城镇性别比为121.55,农村为106.10,城乡差15.45。1982年城镇性别比为114.54,农村106.71,城乡差7.83。城乡性别比差异大,主要是由于城市是学校和工矿企业集中,县到市求学、求业,迁移的以男性居多。特别是新兴城市,是男性劳动力集中地区,这种情况已在缓慢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