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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组织工作

第六节 建国后整党整风


一、1950年的整风运动
1950年5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要求各地结合总结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党内首先是领导干部内存在的居功自傲情绪、命令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以及少数人贪污腐化、违法乱纪行为,密切党和人民的联系。5月26日和8月18日,中共皖北区委先后发出《关于整顿干部思想作风的计划》和《关于整风工作的补充指示》。9月,区党委印发整顿党支部计划(草案),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采取谨慎地发展党的组织的方针,普遍开展整顿党支部的工作。1950年5月,中共皖南区委制定了《整党计划(草案)》,6月19日又制订了《关于执行中央和华东局整风整党工作的补充计划》,皖南区参加整风的地方干部有1.2万余人。
各地整风的方法,主要是与当前任务密切结合,分析情况,系统地检查总结工作,找出问题,订出改进方法。皖北区采取的是三级干部整风会议、在职整风、干校训练班3种形式。参加人数据区委、地委党校5期培训班及安庆、阜阳、滁县、宿县等专区统计共31059人,整风会议约一星期左右结束,在职整风30天至50天,干校训练班1个月至3个月不等。整风的步骤,一般都是首先由领导人根据该部门具体情况作启发性报告,然后学习文件,主要有《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中央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反对自由主义》、《整顿党的作风》、《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等。在学习文件的基础上,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检查工作,最后总结,确定改进方法与制定制度。
这次整风紧紧抓住解决领导作风上的问题,主要检查了骄傲自满情绪和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作风。在整风中采取了正确的方法,注意党的政策,一般不追究政治问题,不搞过火的斗争,开展正确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所以进行得比较健康,收到很好效果。党员干部的思想政策水平有显著提高,群众观点加强了,同群众的关系更加密切了,同民主人士的合作加强了,骄傲自满情绪、官僚主义、强迫命令作风得到了较大的克服。在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功臣思想、退坡思想得到克服,个别党员干部的贪污腐化行为受到了批判,严重的受到了纪律处分。经过整风,党员干部情绪饱满,工作上出现了新的气象。这次整风,到1950年底按预定时间结束。
二、1952年至1954年的整党
1951年3月28日至4月9日,中共中央召开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通过了《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决定“对党的基层组织,有计划、有准备、有领导地进行一次普遍的整理”。1951年5月,皖南区和皖北区党委分别制订了《整党工作计划》和《整党建党计划》,并开始进行训练整党骨干、做好整党试点等准备工作。1952年2月,中央又发出《关于整党工作必须与“三反”运动相结合的指示》,中共安徽省委又制定了《安徽省整党建党工作计划》。
1952年8月起,省委直属机关和地、市、县委直属机关,在“三反”运动的基础上开始进行整党。省委要求机关整党要同“三反”运动、总结工作、整顿队伍、干部鉴定等工作结合进行,同时强调着重解决1949年、1950年间皖北地区盲目地、大批地发展党员所造成的部分基层组织不纯的严重问题。至年底,县以上机关的整党工作基本结束。接着省委又部署了农村整党工作。农村整党结合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粮食统购等工作进行,到1954年底,全省有5490个支部、72975名党员参加了整党。全省除无为、阜阳、和县、贵池、肥西5个县因水灾严重尚未结束,其余地区已基本结束。
这次整党分两个阶段进行,即准备阶段和组织整顿阶段。准备阶段的工作为:1、训练整党干部。全省各地按照“经过考验、对党完全忠实、作风正派、又有整党建党知识和能力”的条件,从现有组织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中选择了一批整党工作干部,进行了训练,然后,派遣他们到基层组织去进行整党工作。2、对党员普遍进行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使每一个共产党员都明白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3、进行典型试验,取得经验,县市以上党委都进行了这样的试点。1952年10月,省委组织部召开了典型试验工作会议,抓了13个单位的整党建党试点。在普遍教育和典型试验的基础上,进入组织整顿阶段。这个阶段是分批进行的。组织整顿阶段一般按以下次序进行:首先是进行党员登记,要求每个党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由自己对照是否具备党员条件,考虑能否按党员标准继续做一个共产党员。凡愿意继续做党员者,即自动进行登记;过期不登记的即认为自愿退党。登记以后,对党员进行审查和鉴定。对每个党员的历史审查清楚,并按党员标准对照党员的优缺点,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最后进行组织处理,当时把党员分为4部分人:具备党员条件的;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或有较严重的毛病的;不具备党员条件的消极落后分子;混入党内的各种坏分子、阶级异己分子、叛变分子、投机分子、蜕化变质分子。对于第二类党员可以保留党籍,等待一个时期(有一年、半年不等)教育提高。对消极落后分子,教育改造无效的,使其退党。第四类党员则一律清除出党。据统计,在整党中共处理出党的5500余人(其中五分之二是开除党籍,五分之三是退党和取消候补党员资格),占参加整党党员数的5.7%,(农村6.7%,工矿3.89%,机关3.71%,学校2.33%,其它4.77%),受其它各种党纪处分的5600余人,占参加整党党员数的5.8%。
这次整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结合各项政治运动和工作任务进行的。各不同部门支部整顿的重点不同。机关支部的整顿是与“三反”运动、总结工作、整顿队伍、干部鉴定等工作结合进行的。在机关整党中,着重批判了资产阶级思想,反对在一部分党员干部中所发生的贪污、浪费、腐化堕落等行为,划清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思想界限。工矿企业支部的整顿是与“三反”、“五反”运动及民主改革、生产改革等工作结合进行的。在工矿、企业整党中着重批判了资本主义的经营管理方法和旧的劳动态度,明确了依靠工人阶级的思想,树立了共产主义的劳动态度。学校支部的整顿是结合思想改造和清理“中层”等工作进行的。在学校整党中,除划清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思想界限外,着重批判了宗派主义、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等小资产阶级思想。农村支部的整顿,是在进行了各项准备工作之后利用冬季农闲时期,组织工作队以整党为中心,与生产及整顿互助合作组织等工作结合进行的。在农村整党中,主要是教育党员,使他们懂得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和明确农村经济发展方向。经过整党后,过去不参加互助组织中的党员大部分都参加了,因而增加了互助合作组织中的骨干,加强了党对农村互助合作运动的领导,使互助合作组织进一步得到巩固和发展。
经过3年多整顿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和发展新党员的工作,在党内外广泛开展了关于共产主义与共产党的学习运动,提高了广大党员的觉悟,也提高了广大群众的觉悟程度,使党的队伍更加壮大,党的组织和党员的分布更为普遍,党的质量更加坚强,党与群众的关系更加密切,因而推动了各方面工作的进展,加强了党在国家建设中的领导作用。但是,在这次整党及反对党内错误倾向中,特别是在农村反对富农思想倾向中,开始产生了“左”的倾向,如有的把党员农忙雇短工、农闲搞副业等当作剥削行为来反对;把党员买牛马、盖房子当作富农思想和行为来反对;把不参加互助合作的党员看作是不够党员条件要摘掉“党员”帽子。这种倾向的存在,影响了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助长了农村互助合作运动中的冒进倾向。
三、1957年整风运动
1957年4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决定在全党进行一次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5月5日,中共安徽省委根据中央的指示和统一部署,决定在全省各级党组织中开展整风运动。5月5日至7日,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决定在安徽全体党员中开始整风,会议研究了整风的具体步骤、方法。随后,省委统战部召开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各级党组织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整风文件,按照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基本思想,检查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党内存在的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等现象,并组织有党外人士参加的会议和利用报纸刊物,开展了对人民内部矛盾的分析和对于党政所犯错误缺点的批评,发动群众向党提出批评建议。省委和各地党组织,对广大群众和党外人士提出的批评和建议,表示欢迎。运动开始还是正常的,许多党外人士和党内干部出于对党的爱护,提出了很多善意的批评、建议,但也出现了一批属于攻击性的言论。6月8日,中央发出了《关于组织力量准备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指示》。同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这是为什么?》的社论,安徽省很快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反右派斗争。随后,党的整风运动又扩大为全民整风运动。到1958年夏,整风运动基本结束。
在整风运动中,各地结合进行了农村整党工作。省委要求整党工作必须贯彻到整风运动的每个步骤中去,必须以自始至终贯彻群众路线的方法认真进行整党。在大鸣大放阶段,要坚决贯彻大胆放、彻底放、坚决放的精神,解除党员、群众思想顾虑,发动党员和群众大鸣大放,彻底暴露党内存在问题。在着重整改阶段,要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和大整大改。要集中鸣放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系统地向党员进行两条道路、群众路线和党员条件的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彻底批判和克服党员中存在的资本主义、个人主义和本位主义思想,在提高觉悟的基础上,认真改进工作、改进作风、整顿党的组织,做好必要的组织处理和调整支部领导的工作。在大辩论阶段,要教育和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和领导群众大辩论,向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的破坏活动进行坚决斗争。通过大辩论和实际斗争,提高党员辨别大是大非的能力和坚定阶级立场,分清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和处理方法。到1958年2月底,全省约有76.5%的农村支部进行或结束整党。据5个地委已结束整党的2283个支部统计,共处理出党2265人,占参加整党党员数的4.59%,受各种党纪处分的2931人,占5.94%,合计占10.53%。
四、1959年的反右倾斗争
1959年8月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反对右倾思想的指示》,认为右倾思想已成为工作中的主要危险。8月16日,中共八届八中全会通过《为了保卫党的总路线、反对右倾机会主义而斗争》的决议,从而把反右倾斗争推向全党。8月25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省直机关处以上干部大会,中心议题是“反右倾、鼓干劲”,点名批判省委书记处书记张恺帆、候补书记陆学斌(因张到无为县检查工作时,对该县工作中“左”的错误提出了意见,并支持基层干部和群众解散了该县部分食堂,提出了“两开放三还原”,即开放水塘和自由市场,吃饭、房屋、自留地三还原。陆曾说过“争上游,要实事求是”,“违反客观规律,客观规律要发脾气”等。他们被戴上“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帽子)。8月27日至9月21日,省委召开县、团级以上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中共八届八中全会精神,会议通过《关于张恺帆、陆学斌反党联盟的决议》(1962年7月20日宣布撤销)。会后,在全省掀起了“反右倾斗争”,层层照套省里批“张、陆反党联盟”的做法,打击了一批坚持实事求是、敢于反映真实情况的干部,被直接株连的县委书记和处级以上干部就有46人。
这场斗争在省、专区、县是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和几级干部会议的形式进行的,在农村是以整党整社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形式进行的,在城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也普遍开展了反右倾斗争。1959年12月20日省委批转省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工作座谈会的情况报告》,提出这次整党整风实际上是一场两条道路在党内争胜负的斗争,是党内反右整风的思想斗争。斗争的主要锋芒,是对着一部分代表富裕中农利益向党向社会主义进攻的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和有严重资本主义思想行为的分子,对于有严重右倾思想,以及严重的个人主义、本位主义错误的党员,也要进行严肃的批判。对于有一般右倾思想、右倾情绪和一般个人主义等问题的人,可以通过学习文件,自觉地检查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认识,改正过来。对被批评的党员,一律不戴右倾机会主义的帽子。对支部书记以上的党员干部,够右倾机会主义的,可以戴帽子,但必须经过批准。据1960年5月省委整风办公室统计,在1959年的反右倾整风运动中,全省共揭发有各种严重问题的党员干部3527人,占参加运动党员干部总数126755人的2.78%,其中右倾机会主义分子523人,严重右倾思想2045人,严重个人主义960人。另外还揭发出阶级异己分子91人,坏分子140人,蜕化变质分子24人,反党分子(中央和省管干部)9人。这一斗争到1960年初结束。反右倾斗争使党内民主生活和社会主义法制遭到严重破坏,助长了“左”倾错误的发展,严重影响了全省政治局面的安定团结和经济建设的进行。
五、整风整社运动
196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开始认真纠正农村经济政策中的“左”倾错误。11月28日至12月12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决定在全省农村进行整风整社的群众运动,反对贪污、浪费、官僚主义,彻底纠正“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风、特殊化风、强迫命令风”(简称“五风”)。
1961年1月,中共八届九中全会在听取了各省、市、区党委负责人关于各地开展整风整社和纠正“五风”的情况汇报以后,通过了《关于农村整风整社和若干政策问题讨论纪要》,进一步提出要以“十二条”指示进行整风整社。纪要对整风整社的方针、政策以及工作部署作了具体规定。1961年1月10日至15日,省委召开整风整社汇报会,要求各级领导下决心揭盖子,根据六类干部的标准,对所有干部进行排队,退赔“一平二调”的财物,集中力量整顿“三类社队”。到3月17日,各专区、市派出整风整社工作队6万余人,抓整风整社工作,对扭转当时农村形势起了积极作用。在整风整社中,各地结合进行了农村整党工作。全省共有822个人民公社、10436个生产大队进行了整党。这次整党,根据整党整社的4个步骤,在不同的地区采取了不同的做法,基本上分为4步:一是宣传“十二条”,揭发批判“五风”错误,对党员摸底排队,对混进党内的地富反坏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进行批判斗争。二是发动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犯有一般错误的党员,通过适当方式征求群众意见,在党内进行深刻的批评教育。三是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的系统教育,对犯有错误的党员干部分别进行处理,选举支部委员会。四是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据安庆、徽州、六安、阜阳、滁县、宿县6个地委统计,在参加整党的363700名党员中共需要进行处理的党员有33183人,到1961年9月,共处理10850人,占应处理的32.69%,其中开除党籍的2215人,留党察看2381人,撤销党内职务的1902人,警告和严重警告的3065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1287人。据1961年8月省委组织部和省委监察委员会《关于农村整风整社组织处理工作会议情况的报告》中分析,全省农村整风整社运动的生产队长以上干部共1124000多人,其中需要进行处理的有122000人,已处理28000多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的6100多人,行政纪律处分的14900多人,刑事处分的2000多人,免予处分的5200多人。由于一些地方理解和执行政策方面有偏差,存在着打击面偏宽、处分面偏大、处分偏重、组织处理手续不完备等问题。整风整社运动到1963年发展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六、1963~1966年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的整党
1963年5月,中共中央制定了《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简称《前十条》)。9月,又制定了《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简称《后十条》),决定在县以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以“五反”(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为中心,农村以“四清”(清理帐目、清理仓库、清理财物、清理工分)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前后两个十条,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同整党结合在一起了。《前十条》提出了社教运动要解决的10个问题,《后十条》指出,“这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实际上也是一次群众性的整党运动”,并规定了结合社教运动整党的7项要求。
1963年4月2日,中共安徽省委一届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农村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决议》,对农村社教作了部署。1963年9月,省委制订了3年内分7批完成全省3128个公社的社教运动及城市“五反”运动的规划。到1964年上半年,全省开展社教运动的有436个公社(占全省公社数13.8%),3472个大队(占大队总数13.6%),有6000多个县以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了“五反”运动。据7个市不完全统计,在城市先后有1351个支部、27970名党员结合“五反”运动进行了整党,分别占7个市支部和党员数的55.9%和59.6%。
1964年2月16日,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结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整顿农村党的基层组织的意见》,要求“整党工作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要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紧密结合”。“在整党中,要做好对党员的教育、鉴定工作和对犯错误党员的处理工作,要认真挑选和培养基层组织的领导骨干,充实和健全领导核心;要把党组织的经常工作和组织生活建立和健全起来。”
1964年8月23日,省委发出《关于今冬明春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意见(草案)》,确定寿县、全椒、歙县、界首、砀山等7个县为第一批重点县,抽调工作队3.7万人,进驻177个公社、1533个大队开展社教运动。这批重点县社教到1965年8月结束。这7个县中有1448个党支部、34067名党员参加了整党,清洗和淘汰出党的约占党员总数的1.89%。为了取得整党工作的直接经验,县以上组织部门抽调639名干部参加社教工作队,一般都由部长或副部长带队,重点掌握一个公社或一个大队的社教和整党工作。
1964年8月以后,城市“五反”运动纳入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轨道。9月,省委在合肥市和省直机关开始试点工作。11月16日,省委发出《关于搞好城市面上社会主义教育工作的指示》,并从省直机关和省辖7个市抽调3100人,组成36个工作队,集中在合肥市的49个单位开展了城市第一批社教和“五反”运动(1965年1月改称“四清”运动),到1965年8月基本结束。在运动中整顿了党的组织,建立了健全了新的领导核心,据合肥市32个单位的统计,清除出党的占党员总数的0.84%。
1965年1月,省委二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要求按照中央《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的规定,将“四清”运动进行到底。8月,省委对第二批社教重点县即颍上、凤台、宿县、六安等14个县作了部署,省、专区、县行政机关按干部50%的比例、企事业单位按30%的比例抽调工作队干部,全省参加社教工作队的人员增加到6万余人。同时,省委根据适当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原则,在合肥、淮南、蚌埠、濉溪、马鞍山、芜湖等8个城市部分重点单位,以及省直机关第一批未搞完的共313个单位,开展了第二批城市“四清”运动。
1965年12月,省委发出《关于抓好今冬明春农村面上社会主义教育工作的指示》,批转了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四清运动中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意见》,提出整顿好党的基层组织是四清运动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求采取重新登记党员的方法搞好整党。
历时3年多的城乡社教运动,到1966年夏因“文化大革命”开始而中断。这次运动对于纠正干部多吃多占、强迫命令、欺压群众作风和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方面的许多缺点,以及打击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和刹住封建迷信活动等歪风,起了一定的作用。运动的中后期也进行了一些建设性工作,如兴修水利、发展农业生产,有的地方还抓了文教卫生工作。但是,由于片面强调这次运动的性质是解决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因此,许多人民内部矛盾被认为是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混淆了两类矛盾,使不少干部和群众受到不应有的打击;搞活农村经济、有利于发展农业生产和改善农民生活的一些正确政策和措施,往往被指责为“资本主义倾向”、“资本主义尾巴”而不能很好地执行。不过,这次运动只在局部地区开展,而且是有领导地分期分批进行的,还纠正过运动中出现的某些偏差,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减轻了运动的消极方面,全省工农业生产尚未受到大的影响,社会没有发生大的混乱。
七、“文化大革命”中的整党
1968年8月,根据毛泽东提出的无产阶级政党要“吐故纳新”的50字建党方针(即毛泽东1967年10月对青海省请示可否恢复党的组织生活时作的50字的批示:“党组织是无产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应能领导无产阶级和革命群众对于阶级敌人进行战斗的朝气蓬勃的先锋队组织。”),在“文化大革命”的“斗、批、改”阶段,全省各地在清理阶级队伍的基础上,由点到面开始进行整党。
8月2日至10日,根据安徽省革委会常委决定,政治工作组召开了全省整党建党工作座谈会,部署了全省的整党建党工作。要求分为3个步骤进行:第一步,以毛泽东整党建党最新指示为纲,开展大学习,大宣传,提高广大党员和革命群众的认识,明确整党的意义。第二步,大谈阶级斗争的形势,大摆阶级斗争的表现,大揭阶级斗争的盖子,大挖隐藏的阶级敌人,大批反革命修正主义建党路线,提高广大党员和革命群众的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的觉悟。第三步,要斗私批修,学习政策,对照条件,内外结合,充分酝酿,恢复党的组织生活,建立领导核心,基层建立支部和小组。此后,省革委会又在全省抓了整党的试点工作,在淮南等地召开了整党建党工作座谈会,组织了百万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农村进行整党工作。到1969年9月,全省有99.7%的支部进行了初步整顿,多数党员恢复了组织生活,建立了新的党支部。1969年10月,省革委会第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又决定在冬春时节,紧密结合战备,继续狠抓整党建党工作。到1970年年5月,有90.3%的支部进行了再整顿。据当时的调查分析,已整顿的党支部,搞得好的、比较好的占35%,差的占14%。1970年的3、4月间中央整党建党座谈会后,各地又普遍按照座谈会的精神,对照“六厂二校”的所谓“经验”,开展学习毛泽东建党思想的群众运动,进行整党建党补课,直到1971年1月召开中共安徽省第三次代表大会,接着各级党委普遍建立。1971年底整党建党基本结束。
这次整党是在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五十字”建党方针指导下进行的,采取了一系列“左”的方法。一是实行开门整党。1968年8月省革委会批转《全省整党建党工作座谈会纪要》,要求在整党中要“发动广大革命群众,积极参加整党运动,无论举办学习班,召开会议,都要组织党员、非党无产阶级革命派和革命群众”参加,“吸收那些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举得高的优秀的非党无产阶级革命派负责人列席整党建党领导小组会议,打破那种‘关门整党’和神秘化的做法。”二是开展“大学习、大批判、大评论、大总结”。大学习,就是学习毛泽东建党思想,学习九大政治报告和党章。一般都是从阶级教育入手,搞忆苦思甜,讲三史,吃忆苦饭。通过学习提高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自觉性。大批判,就是批判所谓“刘少奇的反革命修正主义建党路线”,批判“黑修养”、“黑六论”、“全民党”、“生产党”,并联系本单位“现实阶级斗争”,抓住“活靶子”,上挂下联,进行批判。大评论和大总结,就是每个党员联系自己搞“斗私批修”。要求每个党员要总结自己在“两条路线”斗争中的历史经验,然后群众评论过关,通过的,才能恢复组织生活,否则就被挂了起来。在强大的政治压力下,不少党员违心地挖自己的思想,戴许多的大帽子。三是进行“吐故纳新”,其结果是一部分合乎条件的党员不能恢复组织生活或被错误地开除了党籍,而接纳的新党员则有一部分不合乎党员条件。在整党中,全省共处理党员13000人,占参加整党党员数889051人的1.4%,其中开除出党的6419人,占参加整党党员数的0.7%,受其它纪律处分的6581人。到1972年4月,整党中“暂挂”的党员尚有8832人没有做出处理。在整党中全省发展党员49997人,一部分靠造反起家的人,入党内。四是建立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在整党建党中,根据中共中央1970年10月的《通知》,召开了各级党的代表大会,产生了新的党委,从而有了新的党的领导机构。但是,这个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与革委会是合一的,党委的书记、副书记,基本上是由革委会主任、副主任兼任的。在党委中实行了“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党委会的书记多数是“三支两军”的部队干部,这些干部又都兼有军职,同时接受部队“三支两军”办事机构领导,于是出现了实质上部队领导地方党委的不正常现象。在青年干部中,又有一批造反派头头,混进党的领导班子中,造成领导班子的严重不纯。
这次整党建党,由于指导方针不正确,问题很多,“文化大革命”期间严重发展的争权夺利、破坏党的组织纪律、大闹派性等恶劣的思想作风对党的侵蚀和损害,根本不可能解决。党员之间、党员与党组织之间的关系,都处于一种很不正常的状态。但是,毕竟重新建立了各级组织,解放了一大批干部,恢复了大多数党员的组织生活,这对于稳定局势,推进工农业生产,还是起了一定的作用。到1971年底,全省的基层党委已建2532个,占应建数的96%,支部已建43820个,占应建数的96%。全省有6834名领导干部参加省、地市、县和公社党委,有7536名领导干部结合到省、地市、县和公社革委会。
八、1983年至1987年的整党
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决定用3年时间对党的作风和组织进行全面整顿。根据这一决定,1983年10月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提出这次整党的任务是:第一,统一思想,进一步实现全党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纠正一切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的“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第二,整顿作风,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革命精神,纠正各种利用职权谋私利的行为,反对对党对人民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第三,加强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反对无组织无纪律的家长制、派性、无政府主义、自由主义,改变党组织的软弱涣散状况;第四,纯洁组织,按照党章规定,把坚持反对党、危害党的分子清理出来,开除出党,关键是清理“三种人”,即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
根据中共中央的部署和整党决定的要求,全省经过试点,从1983年12月至1987年5月,自上而下地分2期6批进行了整党。全省参加整党的共有1984个党组,5779个党委,3126个总支,91582个支部,1781193名党员。全省共抽调96333名干部参加整党工作。
1983年12月3日,省委召开省直机关整党动员大会,对第一期开展整党的单位进行动员和具体部署。这一期整党分2批进行,省直共有281个单位、37500名党员参加。整党开始后,省委常委带头作了集体和个人的对照检查。1984年1月9日,省委发出了《关于帮助省委常委和省直机关搞好整党的通知》,省委本着边整边改的精神,对存在问题采取了整改措施。1984年12月,全省第二期整党开始,这一期主要在地市、县和农村基层展开,具体又分4批进行,共有174万多名党员参加。
这次整党,在中共中央、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经过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努力,总的说来,按照中央整党决定规定的四项任务,解决了党内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提高了广大党员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和做合格党员的自觉性,增强了党的战斗力,密切了党群关系,为新时期党的建设积累了经验,对两个文明建设起了积极的作用。
第一,广大党员和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进一步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在整党中,组织党员学习中央规定的整党文件,系统地进行了党性教育,主要是进行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党的理想、宗旨、纪律教育,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以及形势、法制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在县以上单位的整党中,还进行了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教育。各地把党性教育、思想教育同促进改革、促进有计划地发展商品经济、促进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共产主义的理想与实现新时期四化建设的战略任务结合起来。许多地方通过组织英模、优秀党员巡回报告和播放共产党员先进事迹录像等形式,进行生动、形象的党性教育,提高了广大党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为实现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而奋斗的自觉性。在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中,各地认真抓了端正党风的问题。在这方面,着重纠正领导干部中的不正之风,同时根据不同层次和不同行业的特点,提出了不同的重点。经过整党,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比过去好,合格党员的比重普遍有较大幅度的上升,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
第二,党不管党的状况有所改变,大多数党组织领导班子增强了战斗力。一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民主监督,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空气也比以往浓了。许多党组织还在对照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和组织生活制度。二是不同程度地提高了领导班子对党要管党的认识。在整党工作中,各地根据新时期的特点,对如何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的工作,初步进行了一些探索,总结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三是原来软弱涣散的领导班子的状况有了改善。一些原来对歪风邪气不敢抓、不敢管的软班子,敢于坚持原则了;一些原来坐不到一起的散班子,消除了隔阂,增强了团结;各地还对极少数原来实际上处于解体的或不能胜任领导整党工作的领导班子进行了必要的整顿。据统计,在整党过程中先后调整了4个厅局、8个高等院校、1226个地市县直属单位、1962个工矿企业、1716个区乡镇和6972个村支部的领导班子。
第三,严肃查处了一批严重以权谋私和严重违法乱纪问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纯洁了党的组织。在两期整党中,共立案7269件(其中万元以上案件376件,严重违法乱纪案件932件)。这些案件均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作了严肃处理。在村级整党中,通过清理集体财产,清出包括长期借欠、挪用在内的各类经济问题总额达10324.62万元(其中贪污公款162.85万元,侵占、私分集体财物603.17万元)。为了纯洁组织,在前几年揭批查工作的基础上,全省共组织2200多人进行了核查“三种人”工作。全省列为核查对象的4633人,在整党中查清结案的4588人,占99%。其中定为“三种人”的80人(其中党员68人),定为严重错误的404人(其中党员326人),定为一般错误和问题的4104人。对犯有严重错误和不合格的党员进行了处理。经过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工作,全省开除党籍1299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385人,不予登记的2388人,共有4072人出党,占党员总数的0.23%。受各种处理的21112人(包括缓期登记的4721人),处理面占党员总数的1.2%。
第四,广大党员和党员干部不同程度地提高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一起抓的自觉性,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整党使大多数党员和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了勇于探索的精神,激发了深入改革、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在制订经济发展规划、发展横向经济联系、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调整产业结构、落实改革措施、兴办乡村企业、搞好优质服务等方面都迈开了新的步伐,较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同时,由于整党在统一对改革的认识、端正党风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保证了党的方针政策和改革措施的顺利贯彻。一些地市在整党中自觉地把端正党风和创建文明城镇的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许多县开展了创建文明村、文明户的活动,社会风气有了明显的好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普遍得到加强。
第五,对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进行了探索,初步积累了一些经验。这次整党是在改革和经济建设任务十分繁重的形势下进行的,其规模之大、范围之广、投入力量之多是前所未有的,比较集中地从思想、作风、组织、纪律上解决了党内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这是在新时期中加强党的建设的一次重要实践。在整党中,对于如何加强党员教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如何正确处理党内矛盾,如何正确处理端正党风和深入改革、发展经济的关系,如何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等,都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些经验。
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整党确实是有成绩的。但是,在改革时期、在这么大的范围内开展整党需要有一个探索和积累经验的过程。由于一些错误思潮的影响和干扰,由于以往积累的问题很多,也由于有些地方领导没有把整党放在应有的位置上,加上对整党工作指导上出现过失误,所以,在整党中不少问题没有解决好。整党工作的开展也不平衡,在不同的环节、层次和单位,整党的深度也有所不同。一些单位整党不够深入,甚至走了过场。一些单位对本行业突出的倾向性问题解决得不坚决,整党效果不显著,一些单位在整党中没有认真解决政治思想方面存在的问题;一部分单位对坚持党员标准、严肃党纪问题注意不够,在清理“三种人”、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工作中,存在着偏松偏宽的问题,甚至有一些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也轻易地予以登记了,一些应严肃处理的问题没有得到严肃处理。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比如,官僚主义、以权谋私、极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以及在干部、人事问题上的不正之风,在一些单位还相当严重,有些问题一度虽有所收敛,但不久又有所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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