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新闻出版工作
建国后,中共安徽省委为了加强对新闻出版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了党报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等单位负责人会议制度,定期开会讨论、检查新闻出版工作,传达中共中央和省委有关指示,提出宣传要点。省委有1名常委分管《安徽日报》的工作,在多数时间内省委宣传部有1名副部长担任《安徽日报》总编辑。省委宣传部先后设立报刊处、新闻出版处,对新闻出版工作进行具体指导,贯彻党的新闻出版工作方针,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建立新闻出版审查制度,总结推广新闻出版工作的成功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发挥新闻出版工作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贯彻全党办报方针
省委于1955年作出《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改进报纸工作的决议〉的决议》,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必须加强对党报的领导。省委每季度应讨论一次报纸工作。省委和地、市委在布置、检查重要工作时,应布置和检查报纸的宣传工作,动员全党关心党报、办好党报。省委还要求各级党委加强对报纸发行工作的领导,运用报纸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各级党委宣传部积极领导工厂和农村的党支部开展读报活动,把组织读报作为重要的宣传方式之一。早在1952年,全省各县就建立了通讯站,配备专职通讯干事。各县委加强对通讯工作的政治思想领导和业务指导,经常督促检查,解决通讯干事参加有关会议和阅读文件问题,以便了解党委领导意图和全面工作情况。1958年,省委要求党委第一书记亲自抓报纸工作,在县以上党委建立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安徽党报党刊报道写作计划,加强和扩大写作队伍,各地、市、县委和省直各部门都成立了写作小组,把写作和调查研究结合起来,形成了一支在党委领导下的写作队伍。1959年省委组织地、市、县委书记为《安徽日报》等党报撰写文章,作为贯彻全党办报方针、提高报纸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就为《安徽日报》撰写言论12篇,评论2篇,文章105篇。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在新华总社和《人民日报》社在安徽召开的国内分社社长会议上作了“关于全党办报问题”的讲话,介绍第一书记抓报纸工作的经验。
二、建立新闻审查制度
建国后,省委和地、市、矿党委继续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各地党报必须由各地党的负责人看大样的决定,《安徽日报》和地、市、矿党报的大样都交党委负责人审阅后付印,党报的社论、编者对于政治性和政策性的按语及重要新闻,都交党委负责人审查同意才发表。1962年5月31日,省委批转省委宣传部关于贯彻中央《关于重要新闻必须送请审查的通知》的意见,进一步强调报纸、刊物、广播电台准备发表的涉及到方针、政策性的有关国民经济的重要社论、评论、新闻,必须连同标题送省委或省委有关各部、或省人委有关厅局负责审查后,方许发表。地、市新闻单位也按以上精神办理。省委宣传部对报刊、广播、电视的重要新闻建立审读、审听、审看制度。“文化大革命”以前,负责审读和检查《安徽日报》文教版、《农民报》和地、市党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由省委宣传部和地、市委宣传部分别负责对省级报刊和地、市报刊的审读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在内部刊物上通报,或撰写报纸述评,在《安徽日报》发表,督促有关报刊研究改进。
三、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中共中央对新闻宣传工作一直强调必须坚持党性原则,遵守宣传纪律,无条件地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允许在报刊、广播的公开宣传中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言论。省委为了加强对新闻单位的指导,于1953年4月17日向各级党委发出了《关于加强与新闻机关、报纸、通讯社及广播电台联系的通知》,规定省委负责人每两个月召集一次新闻单位负责人会议,听取新闻宣传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一些重要问题。省委宣传部每月召集一次新闻单位负责人会议,交换新闻工作情况和意见,传达省委意图,提出宣传要点。凡出版地方报纸的地、市委,也遵照省委通知精神执行。1957年以后,由于政治运动不断,上述会议制度未能长期坚持下去。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新闻宣传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省委宣传部建立新闻通气会制度,不定期的召集新闻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和省委指示,对重要宣传进行部署,积极引导社会舆论。中共中央针对新闻宣传一度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宣传不力的问题,于1981年1月29日发出《关于当前报刊新闻广播宣传方针的决定》,在省委统一领导下,安徽各级报刊、广播、电视、出版部门都集中一段时间学习中央的决定,联系实际,总结经验教训,制定贯彻措施,提高了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自觉性,加强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宣传。《安徽日报》、《合肥晚报》和《党员生活》杂志比较集中发表了一批宣传四项基本原则的评论和文章。安徽人民广播电台和合肥人民广播电台分别举办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座,广播、电视节目提高了思想性,增强了宣传效果。省出版部门调整了出版计划,加强了政治、少儿、农村读物的出版量,增加了宣传马列主义、中共党史、军史和共产主义道德的出版选题,图书质量有所提高。省委宣传部于1981年4月召开了有地、市委宣传部长和省直宣传、理论、文艺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贯彻中央《决定》的汇报会,着重讨论了加强四项基本原则宣传的问题,并会同省委组织部翻印了10万份宣传四项基本原则的材料,发至全省基层党组织。
在学潮和政治风波中做好舆论引导工作。1986年底安徽发生学潮,省委宣传部及时拟定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宣传报道计划,组织新闻界撰写文章,加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宣传。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后,省委宣传部通过召开省直宣口负责人会议和新闻通气会,及时向新闻单位传达中央和省委指示,反复强调新闻宣传一定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平息学潮和制止动乱后,省委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当前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若干问题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新闻单位先后进行了思想整顿和组织整顿,对广大新闻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教育,以及全面正确理解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调整和充实了一些新闻单位的领导班子,加强了新闻队伍的建设。
四、做好报刊整顿和文化市场清查整顿工作
〔报刊整顿〕
1981年至1989年,安徽根据中共中央有关精神进行了4次报刊整顿,先后对违背办刊宗旨,宣传资产阶级自由化观点,刊登色情文学作品的报刊,进行了清查整顿或撤并,同时对一些内容重复、结构不尽合理及不具备办报刊条件的报刊进行了调整,进一步端正了全省报刊的政治方向,优化了报刊布局。
1981年下半年,省委宣传部按照中央宣传部《关于认真检查和整顿刊物的通知》的要求,对全省公开发行的13种文艺期刊和6种理论期刊进行了重点检查,发现一些期刊刊登了宣扬错误思想观点的文章。省委采取疏导方针,对期刊社及有关人员进行了大量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责成各主管部门切实加强领导。
1983年11月至1984年4月,省委宣传部贯彻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精神和省委指示,对全省期刊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整顿,重点检查了5种文艺期刊和22种理论期刊,查出了有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的文章和作品。对此,省委宣传部以批评教育为主,责成其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所属期刊的领导。同时,对一些编辑力量弱、发行量少、专业技术性强的期刊进行了调整,改为内部资料性刊物。1986年,又对经费和编辑力量长期不落实、仅在创办时出版几期即自行停刊的期刊,给予注销刊号。
1987年,省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坚决妥善地做好报刊整顿工作的通知》,专门成立了以省委宣传部和省出版总社为主的报刊整顿办公室,对全省报刊进行了全面清查整顿。对发表或转载过错误观点文章的报社,责成各主办单位进行批评引导,加强领导和检查。压缩报纸11种:省科协主办的《科技咨询报》,多次违反四项基本原则,传播资产阶级自由化言论,同时存在经济方面的问题,1986年初,经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停刊整顿,取消登记。对5种内容雷同的报纸进行撤并。将7种专业性强、发行量较少的报纸,转为内部资料性报纸。同时,对内容重复的省级文艺期刊进行了合并,省文联主办的《安徽文学》并入《清明》,《画刊》、《乐坛》、《戏剧界》合并为《艺术界》。此外,《安徽经济年鉴》注销刊号,改为书号出版。
1989年下半年,省委贯彻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以清查整顿文化市场为主的书报刊、音像市场清查整顿工作,专门成立了省文化市场清查整顿领导小组。省委宣传部和省新闻出版局联合成立了报刊整顿办公室,在省文化市场清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中央有关精神和省委要求,对全省报纸和社科类期刊进行了清查整顿。经过检查,报纸没有发现严重问题,且从1987年后基本没有发展,仅调整报纸3种:安庆地委机关报《安庆报》,因安庆地区建制撤销,注销刊号,属自然压缩;省文联的《诗歌报》,转为公开发行的期刊;淮南市文联的《苗苗》报停办(不久又恢复)。个别期刊因宣传错误思想观点、刊登色情文学作品、内容严重失实等问题,受到停刊处理。省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的《开发》杂志,因经费困难自行停刊一年多,刊号注销。
〔文化市场清查整顿〕
省委宣传部坚持“两手抓”的方针,在大力发展和繁荣安徽新闻出版事业的同时,针对不同时期出现的新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持久地开展了书报刊及音像市场的清查整顿工作,净化全省文化市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1984年到1989年,先后组织4次书报刊及音像市场的清查整顿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检查和制止滥编滥印不健康报刊:1983年末,不健康报刊在安徽一些地方泛滥,社会反响强烈。省委负责人多次指示,要求省委宣传部采取措施,加强检查和管理,有效加以制止。从1983年12月开始,省委办公厅转发了省委宣传部《关于制止滥编滥印报刊、图书问题的报告》,省委宣传部发出了《关于迅速采取措施,加强对报刊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市委宣传部和省直有关厅局党组迅速对各部门出版发行的不健康报刊进行认真检查,切实加强对报刊市场的管理。省委宣传部还先后3次组织专人会同合肥市有关单位,对合肥市报刊市场和省直厅局滥编滥印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首先从省直宣教口厅局抓起,把纠正编印不健康报刊作为整党内容之一。这次清查,共查出17个单位和个人违反中央和国务院有关规定,自行编印、翻印不健康报刊21种,全部予以取缔。还查出外省流入的小报96种,予以没收。1985年4月,省委宣传部召开全省报刊出版发行管理工作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和中央宣传部有关精神,研究提出了在编辑、印刷、出版、发行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制止不健康报刊的措施,并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由宣传、文化、工商、公安、邮电等部门通力合作,加强对报刊市场的管理。
清查不健康录像:1984年上半年,安徽一些地方淫秽录像片泛滥,营业性录像放映队发展失控,社会反映强烈。5月,经省委研究决定,由省委宣传部牵头,会同省广播电视、公安、文化、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开展对不健康录像制品的清查整顿工作,并于5月20日由省委副书记卢荣景主持召开了全省清查整顿不健康录像制品电话会议进行部署。会后,省和各地、市都成立了临时领导机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经过两个月的紧张工作,基本完成了清查整顿工作。7月22日,省委以皖发[1985]15号文件转发了省委宣传部《关于查禁淫秽录像和整顿营业性录像放映队情况的报告》。这次清查整顿的成效:一是制止了滥放海外录像片的现象。省、地、市成立了审片小组,对封存的海外录像带进行了全面审查,视其内容分别予以查禁或放行。二是对所有营业性录像放映队进行了为期两周的停业整顿,集中培训了所有营业性录像放映人员,取缔了900多个未经批准的录像放映队,吊销了100余个违法乱纪或不具备放映条件的录像放映队的“三证”,保留1200余个录像放映队。三是收缴淫秽录像片188部,查处贩卖、复制、播放淫秽录像案件21起,依法惩处105名有关人员,其中逮捕13人,收审33人,严厉打击了犯罪活动。清查整顿之后,省委宣传部会同有关单位研究提出了查禁淫秽录像制品、建立统一的录像发行渠道、加强营业性录像放映队的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管理机构等方面的意见和措施。
严厉打击非法出版活动:1987年,安徽一些地方非法出版活动较为猖獗,内容荒诞、格调低下、宣扬凶杀色情迷信的非法出版物屡禁不止。8月份,省人民政府召开有省直宣传、出版、广播电视、工商、公安、司法、轻工、乡镇企业等部门及合肥、芜湖、蚌埠市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根据国务院国发[1987]65号文件和国家新闻出版署等12个部局的通知精神,研究部署开展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工作,决定从8月起到10月中旬,在全省范围内集中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由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省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分工协作。会后,各地、市均确定1名党政负责人分管,或成立“打非”领导小组,或充实和建立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或采取联席会议形式,组织协调“打非工作”。各地各部门普遍开展了自查和联合突击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全省参加检查人数达5000人次。据不完全统计,两个多月全省共收缴非法图书1032种、796700册,非法期刊15种、45万册,报纸10种、9600张,录音带565种、40512盒,录像带72种、4199盘,取缔无证经营书刊发行点6000多个,非法录音复制点103个,无证录音经销点和非法录像放映点675个,查处重大案件40起。
书报刊、音像市场清查整顿:自1989年7月起,全省开展了以清查整顿文化市场为主的报刊、出版社和书刊音像市场清查整顿工作。为加强对这一工作的统一领导,省委、省人民政府于8月10日成立了安徽省文化市场清查整顿领导小组,由省委副书记杨永良任组长,省直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公安、工商、邮电部门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书刊市场清查整顿办公室、音像市场清查整顿办公室等办事机构。领导小组成立后,进行了一系列部署和组织协调工作。8月2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转发了省文化市场清查整顿领导小组拟定的《全省报刊、出版社和书刊市场清查整顿实施方案》和《全省音像市场清查整顿实施方案》。省领导小组于8月25日至27日召开全省书刊和音像市场清查整顿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各地、市、县相应成立了文化市场清查整顿小组,并建立了办事机构。
这次清查整顿工作,是贯彻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和国务院8月24日电话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清理书报刊和音像社与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的通知》和李瑞环主持召开的南方4省“扫黄”工作座谈会的精神,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关于办理淫秽物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和新闻出版署《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为法律依据,收缴非法的、反动的、有严重政治错误的和宣扬淫秽、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和音像制品,打击非法出版和制黄、贩黄、传黄的违法犯罪活动。这项工作一直延续到1990年上半年,取得了明显成效。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收缴、封存各类违禁和有问题的书刊673种、60万册,音像制品607种、200234盒;取缔“贩黄”书刊摊点463个,放像点616个,音像制品经销点523个;立案370多件,查结338件(占立案数的91%),依法判刑17人,拘留244人,劳教71人,罚款12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