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五章 宣传工作

第九节 文化艺术工作


建国初期,中共安徽省委认真贯彻党的文艺方针和知识分子政策,组织新老文艺工作者学习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参加文艺界的整风和思想改造学习运动,进行“改人、改制、改戏”等工作。在党的教育帮助下,广大文艺工作者改造旧思想,初步提高了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安徽的文艺事业呈现出初步的繁荣景象。1957年反右派运动中,在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上出现失误,混淆了政治问题、思想问题、学术问题和具体工作问题的界限,对文艺领域的问题采取了错误的过火的批判斗争,挫伤了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1961年中共中央调整文艺政策,改善党和知识分子的关系,省委宣传部于9月召开全省文艺工作者座谈会,传达学习中央宣传部和文化部党组、全国文联党组提出的《关于当前文学艺术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草案)》(简称文艺八条),给安徽的文艺事业带来转机。1962年9月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强调阶级斗争后,在意识形态领域又进行了过火的批判,文艺工作中“左”的错误再度发展。10年“文化大革命”,文艺成为斗争的工具,群众性的政治批判代替文艺思想的正常批评。省文联被打成“叛徒、特务、国民党残渣余孽麇集的裴多菲俱乐部”,省艺术表演团体遭到严重破坏,一批文艺工作者受到迫害,文学创作和文艺演出一片萧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省委大力进行文艺战线的拨乱反正工作,改善和加强对文艺工作的领导,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保证文艺工作者有充分的创作自由,创造有利于社会主义文艺发展的环境。80年代初,当文艺界受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影响,发表一些社会效果不好的作品时,省委负责人亲自做工作,启发、帮助他们学好中央有关文件,提高认识,使文艺界在克服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方面有明显进步。同时,组织、指导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繁荣文艺创作,以丰富多采的文艺形式,积极反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和四化建设的伟大实践。文艺战线在解放思想、繁荣创作、活跃文艺演出、发展城乡群众文化事业和改革文艺体制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作出了贡献。
一、繁荣文学创作
50年代,安徽初步建立起一支专业的文学创作队伍,出现了一些新人新作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由于在文艺战线拨乱反正,落实了党的文艺政策,调动了创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文学创作喜获丰收。当安徽农业生产责任制这一新生事物刚刚出现时,省作协和《安徽文学》、《清明》杂志编辑部就相继组织作家深入皖东农村调查,创作了不同体裁的文学作品。据省文联1987年底的不完全统计,在1978年至1987年10年间,安徽创作出版了长篇小说44部,中篇小说190部,小说集24部,诗歌集44部,散文、报告文学集15部,已拍摄的电影剧本好几部,文艺理论专著及论文集40多部。一批美术和书法作品被国家博物馆、纪念馆和国外文化部门收藏。有6件摄影艺术作品在国际摄影展览或比赛中获奖,1部电影故事片在第十一届国际电影节获奖。
二、活跃文艺舞台
建国后,安徽各级党委和政府文化部门认真贯彻毛泽东提出的“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方针,扶植、革新和发展安徽地方戏,提高艺人的社会地位,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相继成立了庐剧、黄梅戏、泗州戏、曲剧、梆剧、徽剧等剧团,使一些不登大雅之堂的地方戏进入了城市的戏剧舞台。在老艺人和新文艺工作者的合作下,对各剧种的传统剧目、唱腔、音乐和表演技巧进行了挖掘整理、改造、提高和创新,剧目质量和演出水平迅速提高,在历届戏曲会演中获得很高声誉,涌现出像《天仙配》等一批优秀的剧目,以及严凤英、王少舫、丁玉兰、李宝琴等技艺精湛的戏剧表演艺术家。杂技节目多次参加国际性比赛,获得2个金奖、2个银奖。省艺术表演团体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黄梅戏和徽剧多次到国外和港、澳、台演出,赢得好评。
面向农村,为农民演出。50年代,贯彻毛泽东1951年12月10日为滁县地委文工团所作的“面向农村”的题词,各地配合党的中心工作,经常组织各艺术团体到农村宣传、演出。60年代,安徽掀起了面向农村、支援农业、为农民服务的热潮。1963年,省委贯彻中央文艺工作会议精神,两次讨论文艺工作,提倡创作和改编现代题材的剧目,多演现代戏,号召剧团上山下乡,多为农民演出。1965年3月,省属文艺团体以“乌兰牧骑”为榜样,组织8个农村演出队到农村演出,开展社会主义新文化的普及工作。同年11月,各地艺术表演团体和部分文化馆、图书馆、新华书店,第二次向农村大进军,全省组织200多个文化工作队、演出队,深入农村,为农民服务,其中由3000人组成的京剧、话剧、歌剧、地方戏曲等表演形式的115个轻骑队,分赴14个县的广大农村进行演出活动,深受农民欢迎。
举办全国黄梅戏青年演员电视大奖赛。1989年7月,为推动黄梅戏艺术的进一步发展和繁荣,发现和培养更多的黄梅戏新人,促进省际间的艺术交流与合作,省委宣传部与省文化厅、省电视台联合举办了首届全国黄梅戏青年演员电视大奖赛,涌现出一批黄梅新秀,评出了10佳演员和32名优秀演员、4名优秀新苗,举行了隆重的授奖仪式。通过比赛,进一步提高了黄梅戏在全国的知名度。
三、发展群众文化事业
建国后,省委一直重视群众文化事业的建设。50年代建立了一批市、县文化馆和区、镇文化站,在城市工矿、农村乡镇建立一些文化宫、俱乐部。1965年8月27日,省委宣传部批转省文化局党组《关于建立农村文化室的意见》,开始在少数行政村建立文化室。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地重点抓了农村群众文化工作,1979年冬,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局党组总结推广天长县郑集乡建设文化中心的经验,走出一条依靠集体经济力量和群众积极办文化的新路子,使农村一些地方的文化生活逐渐活跃起来。1982年11月上旬,省委宣传部与省文化局、省总工会、团省委联合召开城市群众文化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城市群众文化工作,贯彻“加强领导,积极发展,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讲求实效,稳步前进”的城市群众文化工作的方针,积极开展各种文化活动,为提高职工和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觉悟,并使他们在工作、劳动、学习之余,得到有益于身心的文化娱乐活动。
四、协助文化部门做好文艺体制改革工作
1985年2月,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的支持下,省文联进行了机构改革,成立了安徽文学院。文联主办的各种刊物,要求逐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逐步深入。1983年,全省剧团学习和推广来安县扬剧团实行演出承包责任制的经验,并结合机构改革,进行剧团的整顿、精简工作。1985年下半年,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文化部《关于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意见》的通知,省委宣传部协同省文化厅进行了比较充分的调查研究,由省文化厅向省委、省人民政府报送了《关于全省艺术表演团体改革实施意见的请示报告》,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1986年9月5日转发各地,全省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工作逐步展开。到1987年底,全省剧团经过调整、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共撤并剧团22个,占全省剧团的17%,精简人员3820人,占演职员总数的40.4%,人员老化的情况有所缓解,一个县设两个剧团的问题基本解决。1989年5月,为了进一步解放艺术生产力,繁荣舞台艺术,省文化厅贯彻文化部《关于加快深化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意见》,遵照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一定要振兴黄梅戏”的指示,在黄梅戏剧院进行双轨制试点,逐步向独立经营的演出实体过渡。由于文艺体制改革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到1989年底,改革仍在不断深化与完善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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