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的保密工作实现了历史性的转变,即由革命战争时期转入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1950年10月中央针对全国解放以后面临的新形势,及时作出了《关于加强保守党与国家的机密的决定》。同年,华东局在保密决定中要求各地成立保密委员会。中央决定下达后,1950年11月至12月中共皖北、皖南区委和行署县以上党委和政府先后建立了保密委员会(小组),并根据华东局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决定,先后制定了《机关保密守则》、《防谍保密条例》、《文件保密规则》、《电报管理规则》、《会议保密规则》、《秘密文件清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同年,中共皖南、皖北区委还都作出了执行华东局关于贯彻执行中央保守党和国家机密决定的计划。
1951年6月,周恩来总理发布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命令,公布施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条例》下达后,中共皖北、皖南区委保密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一是组织保密学习和检查。在县以上党政、企业机关人员和部队战士中,结合爱国主义思想教育,利用会议、上课、通报和开展多种活动等形式,普遍进行保密教育,并对文件保密工作进行重点抽查。抽查结果,全年两区共遗失文件、党刊2770份,发现严重失密事件56件。失密原因主要是部分领导干部和经办人丧失警惕,麻痹大意;电报范围控制不严,将收报随便交由无关人员办理;手续混乱,电报横传现象比较严重。通过学习和检查,保密观念得到增强,自由主义“小广播”现象受到约束,失密现象减少。有的失密严重的单位还制订了保密公约或在爱国公约中加入保密教育内容;二是建立保密组织和保密制度。当年,县以上机关保密委员会共建立144个,其中29个单位配备了专职保密干部。共建立保密小组661个,建立了收发文印、档案等有关保密工作制度;三是对机要人员进行审查,结合“三反”运动,对县以上机关的机要人员进行一次检查,查出不符合条件者241人,调换45人;四是对全年发生的56件重大失密事件,配合纪律检查部门处理37件。
1952年,中共皖南、皖北区委和皖南、皖北行署分别合并,随之成立中共安徽省委保密委员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保密委员会。省委保密委员会通知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建立保密委员会临时组织,并制定了“在整编中被并或被撤销的单位秘书文件处理规定”和《保密范围原则意见》,配合“三反”运动开展对各级机要人员的审查工作。1953年,加强保密组织建设,配备专职干部24人,兼职干部8人。同年8月,制定了《安徽省委保密委员会工作试行简则》,在继续审查机要人员的同时,开展了对全省报刊发行的审查批准工作。同年,规定了党政机关的保密范围,对会议、电报、文印、收发、档案资料、机要文件刊物保密以及个人保密、人员录用审查制度、保密纪律等分别作出具体规定。1954年进行一次全省性保密检查,虽未发现失密、泄密事件,但是有些机关干部在执行保密制度上仍不够严格,查后对此提出了改进措施。省委办公厅秘书处针对本处情况订立《保密公约》,每月对照执行《保密公约》进行一次检查。为进一步推动保密工作,同年12月16日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委保密委员会联合发出《关于整顿保密组织,进行保密检查的意见》。1956年以后,省委保密委员会对1953年制定的《安徽省保密委员会工作试行简则(草案)》作了修改,正式下发,并增订了《安徽省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同年,安徽省委办公厅向全省转发《安徽省机要交通保密工作暂行细则》。又制定了加强密码电报管理规定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保守党与国家机密奖惩暂行办法(草案)。1956年9月,省委批转省委办公厅的报告,同意撤销安徽省各级党委保密委员会,决定将保密工作交由各级党委办公室负责。
安徽省机要人员审查和失泄密事件统计表
表1—11—1(1950~1956年)

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1957年各级党政机关为了增产节约,处理废纸供有关部门利用。在处理废纸中,有的单位检查不严格,出现失泄密问题。同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批转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在废品经营业中发现售出大批机密文件造成严重泄密的检查报告。同年3月,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将此件转发全省,要求各级党委办公室参照天津市委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办法,建立简便易行的保密制度,以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同年4月,据中共安庆地委、合肥市委办公室初步检查发现,合肥市税务局出售给该市废品收购站各种文件、报表、刊物4麻袋,其中有机密、绝密文件90多种。安庆市食品公司出售给该市小商贩“废旧物品”637斤,其中有机密和绝密文件、内部刊物155件,严重地泄露了党和国家的机密。对此,省委办公厅在同年5月发出《关于有些单位在出售废纸中造成严重失泄密事件的通报》,要求各地在处理清退后的机密性的文件和刊物时,一是不得卖给商贩;二是统一收集再化成纸浆;三是严防毁坏和出卖革命历史档案和旧政权档案的事件发生。《通报》下达后,各地引起警惕,并逐一进行检查,密级文件、党内刊物作为废纸出售的现象及时得到制止。
1958年,各级领导忙于大办工业和大炼钢铁,对保密工作很少过问,加之机关整编,文书、档案管理人员变动大,有的交换和清理手续不够严格,使保密制度在某些单位呈现松弛状态,失密、泄密现象屡有发生。针对这一状况,省委办公厅在同年5月下达通知,要求全省县以上各级机关进行一次严格的保密检查,彻底揭发失泄密现象,坚决堵塞失泄密漏洞,并对3起典型失泄密事件进行通报批评,保密工作形势趋向好转。
根据中共中央有关保密工作指示,特别是备战工作要求,1959年,中共安徽省委向全省发出《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通知》。为加强对全省保密工作的领导,省委决定恢复省委保密委员会。各级党委也相继恢复保密委员会。省直各部门和各地、市、县的绝大多数单位都召开两次以上的保密委员会会议,具体研究和部署了保密工作,并作出有关保密的各项规定。省委保密委员会制定了工作细则(草案)和工作计划。机要文件、电报的收发、登记、传阅、签收、清理,以及机关的值班、传达、会客等制度,逐步健全起来。特别在机要文电方面,确定专人负责办理,这对加强保密工作、堵塞漏洞起了很大作用。同时加强保密检查,发现有的单位报给省委的明码电报中,涉及不少机密问题;有的单位将机密以上文件和党刊当废纸出售,出现多起失泄密事件。造成失泄密原因,主要是由于一些机关干部滋长了和平麻痹思想;少数单位对保密工作重视不够,保密制度不健全,缺乏经常性的保密教育。1959年,省委保密委员会对失泄密事件曾先后发了8次通报。各地也结合本地的典型事件发了通报。同年6月30日,省委保密委员会、省委办公厅向全省发出《关于拍发明码电报必须注意保密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责成党的支部在党员和干部中普遍进行一次保密教育;不得密电明传;对旧书铺、造纸厂等单位收存的废纸进行一次检查;加强对文件的保管和清理制度,切实堵塞这方面漏洞。此后,各地组织人员对上述存在的问题,逐一检查,违反保密规章的现象基本得到制止。
1960年2月,省委保密委和省委办公厅针对全省档案队伍扩大后,有一些档案干部素质不符合保密要求的情况,向全省发出《关于审查调整档案干部的通知》。同年3月,省保密委下发《关于审查机要干部的通知》,要求凡是非党、团员干部和“政治历史不清楚”或在整风运动中“对党存有严重不满”的人员立即进行调整。仅据阜阳、芜湖两地委不完全统计,从“要害部门”查出不适合做机要工作人员332名。同年7月,省委保密委员会总结了一年来的保密工作情况,分析了失泄密现象。仅同年4月份上半月就发现某些大专学校教职员、学生、科学研究人员,在私人通信和交谈中泄密达6次之多。上半年丢失重要会议的秘密文件11起23份。据蚌埠市、颍上、歙县3地报告,在废品收购门市部的废纸中查出绝密文件15份、机密材料940份。上述严重失泄密现象,主要是思想麻痹,政治警惕性不高,责任心不强,保密观念淡薄,没有严格执行制度。针对这种情况,中共安徽省委批转省委保密委员会的报告,要求各级党委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调整和健全保密组织;立即在全省范围内有重点的开展一次保密大检查运动。同时将省委保密委员会《关于保守党和国家机密若干暂行规定(草案)》转发各地执行。内容有:会议保密;机密文件、电报、刊物、图纸、资料保密;军事保密;国防工业和重要矿藏保密;尖端科学技术保密;财经贸易保密;新闻报道、出版、广播和业务刊物保密;外宾参观和专家工作保密;举办展览会保密;机要人员政治审查;保密组织、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以及奖惩等。
1961年5月,根据中共中央和安徽省委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指示,省委保密委员会发出《关于加强对机要文件管理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要求,有些国防、尖端科学部门建立了保密科(室);不少单位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对广大职工进行了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仅据15个市、县和14个省、地直单位的不完全统计,全年发生丢失机密文件、资料事件达64件、324件。同年11月,省委办公厅秘书处、省档案管理局、省邮电局机要通信处、省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召开全省党的机关文书、档案、机要通信和保密工作会议,检查总结全省1956年党的机关秘书工作会议以来的文书处理、档案、机要通信和保密工作情况,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要求党委办公室和公安部门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省委保密办公室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各级保密办公室工作任务和各项制度的意见(初稿)》,对全省保密工作起了重要作用。
1962年备战以后,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和省委保密委员会加强了文书档案的保密工作。同年1月,省委办公厅转发《关于全省党的机关文书、档案、机要通信、保密工作会议的报告》及会议的6个文件。此后,省委批转省委保密委员会《关于在春节前开展保密大检查的报告》。同年6月,各地在检查中发现机密文件丢失和被盗现象相当严重。仅据省直单位和部分地市的不完全统计,1961年至1962年丢失和被盗文件共发生42起,其中“备战”以来发生的有18起,占42.85%。此外,全省还发生丢失机要邮包的事件11起42件,已找回18件,尚有24件查无下落。口头泄密也很突出,淮南市检查发生的41起失泄密事件中,口头泄密达31起,占75.6%;个别单位机要人员不纯现象严重,合肥市在审查中发现不纯人员占机要人员总数16.1%;某军工厂在审查的251个人中,有10%不适合从事军工生产。1963年2月,省委保密委员会召开地、市委主管保密工作的秘书长和公安处长、局长,省直机关各部委厅局的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共130人参加的全省保密工作会议,传达华东地区保密工作会议精神,检查、总结全省保密工作情况,讨论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的有关问题。会议部署各地在党员干部中进行一次系统的保密教育;在所有单位开展一次彻底的、群众性的保密大检查。此后,各专市县普遍召开保密工作会议,进行了保密大检查。同年9月,中共中央批转中央办公厅《关于机要保密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下达后,省委保密委员会及时进行传达贯彻。各地结合“四清”运动,全面开展了保密“三查”(清查文件、检查制度、审查人员)。据淮南、芜湖、安庆等地的检查统计,从1959年到1963年,共丢失密码电报399份。省交通厅将322斤机密文件,当作废纸卖给合肥市废品合作商店。在机要人员审查上,据安庆、淮南、芜湖市和旌德、祁门县的统计,在1324名机要人员中,审查出“政治历史不纯”的有156人,占11.7%。1964年2月,中共安徽省委批转省委保密委员会《关于全省保密工作大检查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要求各地按照中共中央和中共中央华东局多次对保密问题的重要指示,结合“五反”运动整改阶段,对保密工作再进行一次复查。同年5月,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厅召开各专、市和省直机关办公室主任会议,对继续开展保密“三查”进一步作了贯彻。同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秘密文件管理暂行规定以后,各专区、市和部分县先后召开会议,研究贯彻办法,并对文书档案的保密工作进行检查整顿,健全保密制度,巩固“三查”成果。据统计,各地经过“三查”运动,保密工作进一步加强,违反保密制度和失泄密事件相对减少。省直机关1964年发生失、泄密事件40起,比1963年减少45%。
1965年,继续开展文书档案的保密“三查”工作。同年8月,省委保密委员会发出《关于做好晒印秘密图纸、资料保密工作的通知》。同年10月,安徽省委召开各地、市、县委和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厅局保密委员会主任,大专学校和省军区政治部负责人,各专、市科委、经委主任、无线电台管理小组组长,各市公安局长等265人参加的全省保密工作和科学技术交流与保密会议,传达中央召开的文书、档案保密工作会议和科学技术交流与保密工作会议精神,检查落实全省文书、档案保密,科学技术交流与保密,无线电台管理等工作情况;交流1963年以来开展保密“三查”工作经验。据32个专区、市、县和13个省直单位统计,共清查收回零散文件和帐外“黑文件”88万多份,追回长期下落不明的文件9400多份,收回机密笔记本6800多本。据6个专区、市19个县及部分省直单位统计,在审查的8654名机要人员中,发现有各种问题不适合作机要工作的有830人,占总人数的9.4%。从1963年至1965年全省发生各种失、泄密事件达742起,文件丢失、被盗的302起,明电泄密和密件平邮的80起,其它如私人通信、口头泄密等230起。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是官僚主义作风严重;二是保密组织不健全;三是专职干部少;四是对保密范围划分不清。1966年1月,省委批转省委办公厅、省委保密委员会、省无线电小组、省科委、省经委《关于全省保密工作和科学技术交流与保密会议的情况报告》,要求各级党委结合备战,加强保密教育,健全保密制度,堵塞一切漏洞,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划清科技保密范围,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同年2月,省委保密委员会发出《关于加强国防工业、科研单位保密工作的通报》。正当保密工作深入开展时,“文化大革命”开始,各地保密组织受到冲击,保密工作遭受重大损失。三、“文化大革命”时期
1966年至1968年是建国后安徽混乱最严重的时期。在“造反组织”的冲击下,保密工作同其他工作一样陷入瘫痪状态。为严守党和国家的核心机密,1969年2月,安徽省革命委员会向各专区、市下达《密码电报管理暂行规定》。同年下半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紧急指示下达后,安徽省革命委员会立即召开常委会研究贯彻落实。同年11月,省革命委员会成立安徽省保密委员会,并召开第一次会议,布置组织力量对保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用绝密电报向各专、市传达中央紧急指示精神,要求各地做好保密工作。此后,各级领导对保密工作引起重视,省直机关各单位普遍成立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小组,淮南、芜湖、巢湖、马鞍山、合肥、铜陵、蚌埠、阜阳等专区、市以及部分县也先后成立保密组织。省革委会各大组及小组认真整理清退文件,传播小道消息、擅自翻印、乱借乱抄密件现象大大减少。但有的单位对保密工作仍然防范不严,失密、泄密现象时有发生,同年11月至12月查出文件严重失密的9起。究其原因,主要是在较长时期内没有对干部群众进行保密教育,致使保密观念淡薄、保密制度执行不严,存在混乱现象。同年12月,省保密委员会向各专、市下达《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加强保密工作紧急指示》,要求各地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的保密教育,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和健全保密制度,严格保密纪律。1970年,全省保密工作虽未发生重大失密、泄密事故,但泄密现象仍时有发生,如对于密码电报,有的单位用电报、电话同时下达;有的在会上原文宣读电报;有的擅自摘抄电报和私留电报底稿;有的将电报抄成大字报贴上街头;有的电报办理混乱,致使有的电报下落不明等等。针对上述情况,同年5月,省革命委员会办事组向各专、市再次重申贯彻执行1969年2月下发的“密码电报管理暂行规定”。1973年8月,省革委会办事组向各专、市下发“关于报送保密工作情况的通知”,要求各地对1972年以来的保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作出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档案、保密工作的指示要求,1973年至1975年重点加强全省档案、保密工作。1973年以后,省革命委员会办事组先后派人对40个地、市、县的档案、保密工作进行调查。多数单位成立了保密组织,建立健全了保密制度。有些地方单位组织力量结合保密检查,发动群众自上而下清理大量积存文件;对失泄密事件认真进行了调查处理;开展了档案、保密检查评比活动。同时部分单位还存在着保密组织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失泄密事件时有发生的现象。1974年4月29日至30日,淮南市以李庆云为首的一伙“造反派”,利用当时社会混乱的局势,纠集1000多个不明真相的群众冲进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大楼和市公安局、市法院,大批机密、绝密档案文件、资料被砸、抢、烧和散失,造成淮南市解放以来最严重的失泄密事件。同年9月,省革委会办事组派人对淮南市“四·二九”、“四·三”事件档案破坏和失泄密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情况报告中共安徽省委。同年12月,省革委会办事组向全省发出《关于在年关期间认真做好保密和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地做好保密和文件清理工作,确保党和国家机密安全,并向省委报告档案、保密工作情况。1975年1月,中共安徽省委批转省革委会办事组“关于我省当前档案、保密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报告”。同年11月,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召开由部分地、市、县委负责人,各地、市、县、省直各单位办公室(办事组)的负责人和档案、保密工作干部,以及部分基层单位代表参加的全省档案、保密工作会议。会议学习中央有关做好档案保密工作的指示,参观档案、保密工作先进单位,总结交流经验,提出进一步做好保密工作的要求。同年12月,省委批转《全省档案、保密工作会议纪要》,要求各级党委以“阶级斗争为纲”,认真贯彻毛泽东主席3项重要指示,切实加强档案、保密工作。同年12月18日,中共安徽省委常委决定成立安徽省档案、保密领导小组。
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1976年10月,中共中央一举粉碎“四人帮”后,保密工作受到重视和加强,逐步走上正轨,出现了新局面。1978年7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恢复和健全保密组织的通知》。随后,中共安徽省委决定恢复省委保密委员会,并向全省发出关于恢复和健全保密组织的通知。同年3月和5月,省委和中央办公厅先后就怀宁县委书记苏×等人擅自翻印中央文件问题发出通报,8月,省委转发省委保密委员会《关于各地贯彻中央办公厅〔1978〕30号和省委〔1978〕32号文件的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这些文件的传达贯彻,促进了全省保密工作。各级保密组织逐步恢复和健全,配备工作人员,并开展多种形式的保密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保密观念进一步增强。各地根据中央、省委印发的保密工作条例、守则的精神,结合当地情况,制定了一系列贯彻执行的措施和办法。地、市、县和省直一些单位建立阅文室和阅文制度,并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全省还清理“文化大革命”前后的大量文件、资料。
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委有关保密工作文件精神,1979年各级党委开始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进行保密工作的拨乱反正。全省县以上党委多数恢复和建立了保密组织,配备了专兼职保密干部;恢复和建立健全了有关规章制度;加强了保密教育和文书保密工作的业务培训。全省失、泄密事件大大减少,擅自翻印中央、省委文件现象基本杜绝。保密战线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中共滁县地委保密委员会在全区性的保密大检查中,评选出61个先进单位和个人,并以地委、行署名义发给奖状。安庆市评出先进单位12个,先进个人20名。但由于“文化大革命”中党的保密工作遭到林彪、“四人帮”的严重破坏,一些干部中“无密可保”、“有密难保”的思想以及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现象仍然存在。据16个地、市和省直各口不完全统计,全年发生丢失密级文件271份,把文件、内部资料当废纸出售的7起,擅自翻印、复抄中央文件和中央、省委负责人内部讲话的3起,口头泄密也较严重。1980年1月9日,中共安徽省委批转省委保密委员会《关于我省保密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要求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干部、群众的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守则”;配备专职保密干部,加强业务培训。同年7月,省委对省委保密委员会作了调整,同时建立省委保密委员会办事机构,配备专职保密干部3人。随后,各地、市、县和省直各单位保密组织也陆续进行了调整和加强,配备了专、兼职保密干部。全省80%县级以上的单位建立了保密组织,配备兼职保密干部,其中16个地市全部配备专职干部。全省建立健全了保密工作制度特别是有关文书处理制度。1982年,根据中共中央有关规定,结合安徽省实际,省保密部门分别与安徽省委宣传部、省外事办公室、省进出口委员会印发安徽日报社、安徽省广播事业局、安徽省出版事业管理局等3个新闻出版单位的保密规定和《关于对外活动中保密工作暂行规定》、《对外经济贸易保密工作的几项具体规定(试行)》等。各地加强了保密检查,特别是重大节假日前开展以清理文件为中心的保密检查,在多数单位初步形成制度。并印发省委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文件汇编》、《保密教育参考材料选编》等保密宣传教育材料,组织观看保密片,在干部群众中开展保密教育,通报表彰保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此外,还对失泄密事件及时进行查处,因失、泄密而受到党纪、政纪、法纪处分和通报批评的干部有30多人。通过严格纪律,保密状况特别是文件方面的保密状况明显好转,文件管理初步走上正规,丢失逐年减少。
1983年5月,中央保密委员会召开省市自治区保密工作座谈会,提出了新时期保密工作报导思想:“提高革命警惕,贯彻突出重点、积极防范的方针,坚持内外有别、既便利工作又确保秘密的原则,确保党和国家的核心秘密,有领导、有控制地放宽对非核心秘密的限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同年,全省保密工作主要以贯彻落实中央〔1983〕25号文件《检查、整顿安全保密工作的通知》和省市自治区保密工作座谈会精神为中心,重点开展五项工作:一是普遍开展全省安全保密工作大检查。督促传达贯彻中央〔1983〕25号文件和中央保密工作座谈会及省委〔1983〕56号《全省安全保密工作会议纪要》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进行传达教育。安庆市保密委员会还组织了失泄密展览。二是普遍对要害部门人员进行审查。据对13个地、市统计,共审查要害部位人员22890人,其中不适宜在要害部位工作的504人,逮捕、拘留或调离岗位的112人。三是对领导干部遵守保密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各地市按照中央保密委员会、中纪委《关于高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的通知》精神,进行检查。四是对武器弹药、易燃易爆和剧毒品进行安全检查,加强管理。五是对密级文件的管理。对科技、外事、经济工作保密方面存在问题及失泄密事件查处情况进行检查。许多地方对检查出的问题都认真作了处理,并研究了防范措施。初步开展划分保密范围和确定密级的试点工作。省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将省委办公厅、省机械厅作为划分保密范围和定密工作的试点单位,配合省科委确定403项科技保密项目,为各基层单位科技保密工作明确任务。各地也都结合实际情况确定1~2个试点单位,针对密与非密的界限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了保密组织和机构建设,16个地市和大部分大中型企事业单位,都及时调整了保密组织。其中有12个地市配备了专职副主任;地市委配备保密专职干部28人。
1984年全省保密工作:一是继续贯彻中央〔1983〕25号和省委〔1983〕110号文件,进行全省性安全保密大检查。全省审查要害部位人员37600多人,查出不适宜在要害部位工作的1200多人,各地各单位结合机构改革和整党进行了调整。检查现存的武器、弹药、易燃、易爆、剧毒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同时检查文件、通讯、科技、外事、经济等方面的保密工作,进一步健全制度,加强防范措施。二是全面开展划分保密范围和确定密级工作。截至同年11月底,省直101个单位中有70多个单位完成划密工作,地市应划密的1825个县级单位,完成的有1783个,占97%。三是继续贯彻中保〔1983〕9号文件,检查全省地市以上领导干部遵守保密制度情况。同年2月,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都先后组织力量对省委书记、党委、正副省长和顾问等领导干部遵守保密制度情况进行检查。一些地市和省直厅局也分别对有关领导干部保密工作情况作了检查。两年来,地厅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未发现重大失泄密问题。四是查处失泄密事件31起。省委保密委员会利用“肥东县梁园镇发生一些摊贩把文件、内部资料当废纸在街头出售的事件”,及时通报,并召开大会,请省委负责人作报告,搞实物展览进行保密教育,效果较好。全省各地普遍组织观看了《同志,你要提高警惕》的电影,把查处失泄密事件与表彰好人好事结合起来,收到良好效果。
1985年,全省保密工作重点放在划密调整平衡与保密检查评比工作上。到同年7月底,全省县以上单位都完成划密调整工作,纠正了范围偏宽、密级偏高的倾向。根据《国家科技保密条例》精神,对全省新拟出的179项科技保密项目,审批了161项。按照中共安徽省委〔1984〕51号文件关于在全省开展检查评比、表彰先进的要求,省委保密委员会于1985年9月发出《关于进行全省保密检查评比工作的通知》。从当年9月至1986年1月,全省检查评比分为单位自查、组织互查和总结评比3个阶段进行。在各地各单位自查和互查后,全省组织分片互查评比,共互查16个地、市,80个地市直单位,25个县(市),55个县直单位,136个省直单位和大学,评出全省保密先进单位74个,先进个人48名。这次检查过程中,宣传了新时期保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扩大了保密工作影响,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1985年对科技、涉外、通信和宣传报道等方面的保密工作进行了指导和协调,分别召开了涉外宾馆、旅社、接待人员保密工作座谈会。同年8月,省委保密委员会和省对外经贸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省外贸洽谈会期间保密工作的通知》;省委保密委员会与省科技委员会、省轻工业厅联合对皖南地区3个有科技保密项目的工厂进行了调查,帮助完善了保密措施。继续深入地学习宣传新时期保密工作文件,据不完全统计,共举办各种类型保密干部培训班30多期,培训专兼职保密干部1400人。全年共查处失泄密事件24起。
1986年,全省保密工作重点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调整和加强我国保密通信工作管理的报告》和《关于保密组织机构改革和调整问题的报告〉的通知》(中发〔1985〕25号)。4月,省委召开省直单位、合肥地区大学和部分地市负责人参加的保密工作报告会。7月,召开有260多人参加的全省保密工作会议,动员和部署贯彻中发〔1985〕25号文件精神。省委保密委员会在有关单位的协助下对省直25个重点单位和8个地市的保密通信状况进行初步调查,制定下发了《各地市保密委员会的保密通信管理工作职责》。同时,向省委、省人民政府提出《关于建设我省党政专用电话网的建议报告》,会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研究并向各地市和省直部分单位提出传真通信加密问题的意见。对全省非机要部门的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初步掌握了全省保密通信状况。各地根据中共中央〔1985〕25号文件要求,逐步改革和调整了保密组织机构,部分地、市、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对外挂了国家保密工作局牌子,为贯彻执行《保密法》作了必要的准备。《中央保密委员会印发〈乔石同志在中央、国家机关保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张文寿同志的工作报告〉的通知》(中保〔1986〕11号)下达后,各地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传达贯彻和保密检查。配合纪律检查部门对县以上主要领导干部遵守保密制度进行检查;对省直有关单位和一些地市检查机关公文交换站和社会上的复印打字社的保密制度,进行了研究并提出改进措施;省委保密委员会直接派人检查宣纸、徽墨、扬子鳄、半咸水育蟹苗等重点科技项目的保密工作;各地还对废旧收购点进行检查。据统计,1986年全省查处失泄密事件28起,其中4起情节比较严重的责任人,有关部门分别给予纪律处分或其它处理。发生失泄密情况主要原因是:有些领导干部和经办人对新形势下保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保密观念淡薄,执行制度不认真,未能解决保与放的问题。各地通过举办培训班或以会代训等方式,进行保密业务知识教育,提高了保密干部的业务素质。
1987年,全省保密宣传教育深入活跃。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县以上负责人主持的保密报告会有185次;放映保密教育录相片2126场次,20多万党员、干部受到教育;187个单位举办各种类型培训班68期,培训达1万多人次。各地、各单位在做好文书和会议保密的同时,根据改革开放的需要,逐步把保密范围扩大到涉外、经济、科技、通信和宣传报道等方面的保密工作。蚌埠市委保密办公室两次召开中外合资企业保密工作座谈会,研究如何做好中外合资企业的保密工作。省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协助省政府办公厅为省直部分单位和各行署、市政府办公室安装了加密传真机,并举办了培训班。淮南市和来安县铺设了部分地下电缆,来安县安装了专缆群路电话机。合肥、六安、安庆、淮南等地市和颍上县保密办公室配备了通信技术干部负责保密通信工作。全省多数地市、省直单位、大学、大型企事业和一部分县在健全文书保密制度的基础上,相继建立健全涉外、经济、科技、通信等方面保密制度和规定,对不适应的条文作了相应修改。省委保密委员会与省科委、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省地方志领导小组分别下发了关于科技、无线电通信管理和地方志保密审查等方面的规定。省直有关单位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实行了保密工作岗位责任制和保密工作目标管理制度,有的还将保密制度执行情况列为考核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许多单位自觉地把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进行,加强了对业务系统保密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发生泄密案件34起,全部查结。
1988年至1989年,全省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在中共“十三大”精神指导下,围绕《保密法》的宣传、贯彻做了大量的工作。1988年初,对《保密法》颁布前学习、宣传提出要求和部署;6月召开地市委保密委员会专职副主任会议,传达国家保密局在洛阳、天津召开的两次会议精神;编印了《保密法》宣传参考提纲,印发《保密法》单行本7万册;7月,省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对外挂安徽省国家保密局牌子;9月,《保密法》颁布后,及时对全省学习、宣传、贯彻提出了具体安排意见。各级领导对学习、宣传和贯彻《保密法》非常重视,层层进行了动员部署。省委副书记、省委保密委员会主任孟富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法工委主任郑锐分别在省委保密委员会扩大会议和广播、电视上作了讲话。各地市县、机关团体、大学和企事业单位都召开了会议,领导干部亲自作动员部署。全省各地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电影、录相、幻灯、刊物、宣传栏、黑板报、宣传车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宣传。新组建的中共安庆市委、市政府根据实施《保密法》的需要,正式成立了市局级规格的保密局,编制9人。阜阳、合肥、六安、芜湖、马鞍山、淮南、滁县等地市和一些县市的保密办公室,经党委、政府和编委批准挂了保密局的牌子,有的拨了保密经费。不少单位根据《保密法》要求,加强了重要部位和薄弱环节的保密设施。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编印的《国家工作人员保密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下发后,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蚌埠市还对全市5600多名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考试,平均得95分以上。同年6月,省委保密委和省纪委抽人组成3个检查组,对23个省直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重视保密工作和遵守保密制度情况进行抽查。据不完全统计,1988年发生的28起失泄密事件,绝大部分当年查清结案。
为巩固1988年《保密法》宣传教育成果和迎接1989年“五·一”《保密法》的实施,1989年初省委保密委、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密法宣传教育的通知》,要求全省将《保密法》纳入国家规定的“十六法一例”一道普及学习、宣传,并组织考试。同年4月,省暨合肥市联合召开贯彻实施《保密法》报告会,中共安徽省委副书记孟富林作动员报告,省委常委、副省长邵明以及部分省委保密委员会委员和省人大法工委、省司法厅等单位负责人撰写了学习、宣传《保密法》署名文章。省和合肥市保密局在有关方面支持下拍摄《玉版风波》(上下集),马钢公司拍摄《新的起点》等保密教育录相片。各地市和省直机关与宣传、司法部门及时贯彻《通知》精神,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刊物等进行宣传。同年7月,召开全省保密工作会议,传达李鹏、罗干在全国保密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总结改革开放10年来全省保密工作情况,分析形势,提出今后任务。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了安徽省保密机构设置问题。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全省贯彻实施《保密法》情况,8、9月份省委保密委对近80名副省级领导干部遵守保密制度情况进行了检查。8月份,省国家保密局与省测绘局在全省开展对测绘成果的保密检查,在各地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于11月上旬到12月底,对16个地、市和部分县市及一部分省直单位进行了抽查。各地各单位还开展了对经济、科技、外事、通信保密的检查,对文书档案、文件保密的检查,纸厂、废品收购站、复印等行业的保密检查。据统计,全年发生泄密事件20起,当年查结15起。各地在贯彻实施《保密法》过程中,加强了保密组织和制度建设。全省有10个地市、22个县(市)设置保密局。16个省直单位、5个大型企业和6所大学及时调整加强了保密组织。马钢公司不仅设有党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还成立科技保密办公室,配备专职保密干部。芜湖、马鞍山、宣城、黄山、铜陵等地市保密办公室增加了保密干部。新成立的池州地区和合肥海关也成立了保密委员会,建立了保密工作制度。同年,中央国家机关下发《保密范围》,省国家保密局及时与省直有关单位联合转发,并两次召开省直机关座谈会,进行了定密试点工作。
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期间,全省各级保密干部坚守岗位,协助党委和政府坚决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动乱、平息暴乱的指示,为保证国家秘密安全做了大量工作。6月,省国家保密局转发了国家保密局《关于严格保密法纪,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通知》。7月底8月初组织人员对省检察院、省法院、省公安厅、省邮电局、省广播电视厅、省出版局等部门在动乱期间通信、新闻、出版等保密情况进行了解。马鞍山、蚌埠、芜湖等市保密委员会及时严格对要害部门的管理,加强防范措施。9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在转发的《全省保密工作纪要》中,部署各级保密组织积极配合所在地区和部门,抓紧查清动乱中向非法组织提供国家秘密的人和事,清理整顿各级要害部门,纯洁保密、机要队伍。合肥、六安等地市和马钢公司等对党政机关和要害部门在动乱期间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并制定要害部门人员审查办法。此后,省国家保密局又及时收集在制止动乱期间,为保守国家秘密作出贡献的好人好事,进行宣传表扬。
安徽省失泄密事件统计表
表1—11—2(1979~198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