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性别比例
据清光绪三十年(1904)司册统计,合肥县总人口为1038039人,男588960人,女449079人,性别比为131.14∶100(女性为100,下同)。民国17年,合肥县人口1305646人,男751759人,女553887人,性别比135.7∶100。民国24年,总人口1356119人,男804653人,女551466人,男增女减,性别比上升到145.9∶100。民国29年总人口1274384人,男763922人,女510462人,性别比149.6∶100,高于全省水平(120∶100)的29.6,居全省人口性别比首位。合肥县男女性别比一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与出生、死亡人口性别比无关。例如1935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5∶100属正常,死亡人口性别比134∶100也低于总人口性别比。有调查资料报道,1935年偏远农村男女性别比有的高达272∶100。民国34年总人口1367938人,男740531人,女627407人,性别比118∶100,属偏高。民国36年总人口1285288人,男712795人,女572493人,性别比又上升到124.5∶100。
民国时期合肥县与全省人口性别比例比较表
解放后,合肥市男女性别比例仍一直偏高,尤以50年代较为突出。1963年后虽呈下降趋势,到80年代仍属偏高状态。
男多于女是合肥人口又一特点,具有历史连贯性,形成原因:一、“一五计划”期间上海等地18家企业迁入,调进职工及新增就业人员男性为多;二、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男性多于女性1~2倍;三、合肥市第三产业发展缓慢,女性在业人员比重较小。
合肥市人口男女性别比例统计表
0岁组性别比
合肥市各个时期0岁组婴儿性别比例在20世纪50~70年代基本正常,80年代前半期偏高,80年代后半期呈波动性下降。1982年6月人口普查为118.54∶100,1989年为113.13∶100,略有下降。城乡存在明显差异,1985年出生人口性别分区统计,市区属正常偏高,在105~108∶100,而郊区高达126∶100。1989年,郊区性别比已降到118∶100。
合肥市0岁婴儿性别比例表
合肥市1985、1989年出生人口性别分区比较表
年龄组性别比
据民国17年和民国36年两次调查资料统计,两者相隔19年,统计口径不一,但年龄结构性别比例大致相似。15~17岁以下人口性别比例失调状况较为严重。
1928年合肥县人口年龄性别比例构成表
1947年合肥县人口年龄性别比例构成表
合肥市人口年龄性别构成,在1953年、1964年、1975年、1982年、1990年5个年度中,除1953年、1964年的55岁以上各年龄组,1975年、1982年的65岁以上各年龄组,女性高于男性外(绝对数占总人口之比很少),其他各年龄组男性都高于女性,青壮年差距尤为明显。峰值随年代向高龄推移,峰值差距已有明显缩小。
合肥市各个时期人口年龄性别比例构成曲线图
1953年合肥市人口年龄性别例表
1964年合肥市人口年龄组性别比例表
1975年合肥市人口年龄组性别比例表
1982年合肥市人口年龄组性别比例表
合肥市1990年人口年龄组性别比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