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早在30年代就有卷烟生产。民国23年建有一家私营烟厂——振丰烟厂。该工厂当时有资本1.4万元,工人40名,生产规模在安徽省卷烟业中属中等。
民国29年,日本人曾在合肥开设元宝烟厂。该工厂在日军投降后为国民党合肥地方军队接管。其后,合肥卷烟业陆续兴建有惠工、华丰、建业、大中、华成、江南、大华、中业、中南、久成、勤生、中兴等数十家烟厂。这些烟厂,多数生产卷烟,亦有专产烟丝和手卷烟的。卷烟厂除卷烟生产使用机器作业外,制丝、包装等,均为手工操作。卷烟牌号有将军、鸡鸣山、司令、航空、醒钟、劳刀、爱孚、花木兰等数十种。
1949年前夕,多数烟厂或因股东抽走资金,或因经营不善而被迫关闭。1949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皖北军分区烟厂随部队迁址合肥,成为合肥第一家公有制卷烟生产企业。1950年统计,合肥市共有卷烟工商户8家。至1951年底,仅存3家,余皆关并或转产。
1952年,皖北军分区烟厂移交合肥市管辖,定名为合肥建新烟厂。产品主要为乙级以下卷烟。其中丁级卷烟比重最大。1960年,该厂因烟叶原料紧缺,一度采用荷叶、玉米叶、黄豆叶作原料,生产劣质卷烟,因而企业效益低微,被迫裁减600名职工,裁减幅度为85.7%。这种局面一直延续到1962年才渐有所好转。
1954年初,烟草行业被收归国家直接管制,私营卷烟业户不复存在。时安庆长江烟厂、六安裕民烟厂、寿县久福烟厂和肥东烟厂与合肥建新烟厂合并,改建为合肥卷烟厂,隶属中国烟草总公司蚌埠烟草分公司领导。扩建后的合肥卷烟厂拥有生产用房建筑面积800余平方米,卷烟机12台、YG21型蒸叶压梗机、碎叶分离机各1台、切丝机4台、烘丝机2台,职工280余人。全厂设制丝、卷制、包装3个生产车间,主要产品是乙级佛子岭牌、东海牌、丙级菱湖牌、丁级现代牌、戊级经济牌等6个牌号低档卷烟。当年计生产卷烟2.6万箱,产品销售收入962.4万元,实现利润23.5万元,上交税金602万元。各级卷烟产量比例是:乙级烟占7.1%;丙级烟占32.9%;丁级烟占55.9%;戊级烟占4.1%。
1965年,合肥卷烟厂增置12台卷烟机、5台旋转式切丝机和9台简易包装机,淘汰了上下式切丝机和4台联合包装机。职工人数增至470人。企业当年生产卷烟5.7万箱,比上年度增长36%。利税总额达到872.6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2.2万元。1967年,由于开展“文化大革命”,企业被迫停产3个月,全年利税总额较上年度下降76.57%。1968年,企业生产出现亏损,数额达3万元。
1969年,国家将烟草生产经营权下放地方,合肥卷烟厂划回合肥市,隶属合肥市轻工业局领导。厂名改为合肥市卷烟厂。1970年,该企业卷烟生产出现回升局面,当年生产卷烟8.1万箱,利税总额达到1986.4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8.9%。
从1971年起,该烟厂始产甲级卷烟。1972年,该厂增建800平方米新厂房,并增装卷烟加丝自动控制装置,实现加丝自动化,提高了生产能力。1974年,该厂又新购置过滤咀烟装接机及其配套设备,始产过滤咀甲级卷烟。由此,企业由生产中低档产品逐步向高中档产品发展。1975年,企业新建高档卷烟生产车间投产,当年生产甲级卷烟697.34箱,占年度卷烟总产量0.6%,比始产甲级卷烟的1971年,增长28.95倍。1980年,该厂卷烟总产量达到19.76万箱,其中甲级烟产量为1.38万箱,比上年度增长67.29%;比1976年增长23.8倍。
1981年,合肥烟草分公司成立,合肥市卷烟工厂始由单一的生产型企业转为生产经营型企业。为了适应卷烟竞销竞产形势,该厂在企业调整、整顿的基础上,将五大生产车间合并为三大生产车间,生产经营全面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使企业生产和经济效益均达到持续发展。该厂当年总产卷烟22.9万箱,产品销售收入1.34亿元,实现利润373.9万元,上交税金8568.38万元,各项经济指标,均居安徽省同类企业首位,并获安徽省烟草公司授予的“最佳经济效益单位”称号。
1983年,该厂与上海烟草贸易中心建立产销联营关系,协议生产大前门牌卷烟。当年总产大前门牌卷烟近4.4万箱,占全年企业总销量的17.4%。当年度上交税金突破亿元。
1984~1985年,该厂又先后与四川什邡烟厂及杭州烟厂等发展横向协作关系,定向加工“金猴”、“西湖”、“大红花”等牌号卷烟,累计加工量达12万余箱,进一步扩大了企业生产和经济效益。
1985年底统计,合肥卷烟厂共占地25.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3.575万平方米,有职工近2千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占0.84%。拥有固定资产7234.1万元,主要生产设备394台(套),生产流水作业线3条。卷烟产品有20个品种,当年总产量为43.99万箱。其中甲级烟占11%;乙级烟占80%;其他级别烟占9%。年度实现工业总产值3.67亿元,销售收入6.42亿元,利税3.4亿元。
合肥卷烟厂历年产品种类规格等情况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