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七章 外汇业务

第六节 外汇结算与外币兑换

外汇结算
1990年4月,交通银行合肥分行开办国际贸易和非贸易结算业务,陆续与美国、日本及香港等国家和地区50多家银行建立了代理关系,直接通汇。结算的主要方式有汇款、托收(含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信用证以及买入票据、代售国外银行旅行支票等。服务对象主要有省化工、五金矿产、粮油、纺织服装等外贸公司,“三资”企业和有进出口自营权的企业。为方便企业,该行率先推行“五上门”(上门通知信用证、上门修改信用证、上门拿单、上门送结汇水单、上门咨询)服务;在业务处理上做到“七快”(快取单、快审单、快出单、快审证、快邮寄、快结汇、快查询);对汇出款,均精心挑选汇路,当天受理,当天汇出。这些举措在省内专业银行中产生较大影响,并纷纷仿效,深受企业欢迎。在非贸易结算方面,该行对居民的汇入汇款(包括光票托收),收妥后即可转帐或提现(国家外汇政策限制的除外);对单位的汇入汇款,实行自动入帐。至年底仅8个月时间,该行就办理贸易结算、议付单证共1187.1万美元。其中,跟单托收230.3万美元,跟单信用证956.8万美元,非贸易结算汇入款22笔49.6万美元,汇出汇款55笔220.4万美元,买入外汇12笔2.13万美元,光票托收44笔39.4万美元。中国银行合肥分行三孝口办事处,属中国银行合肥分行的派出机构,根据国际惯例,不能直接办理国际结算业务。其外汇结算业务,需通过中国银行合肥分行办理。外币兑换
80年代,外国代表团组来访和港、澳、台同胞来肥办企业、探亲、观光者增多,他们携带的外币额陆续增加。国家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一切中外机构及个人,所持的外国货币不得在我国境内自由流通使用,必须结售或存入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出国留学、探亲及公派出国人员所需外汇,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由指定的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卖给。中国银行合肥分行三孝口办事处于1988年2月开办外币兑换业务。除旅行支票、信用证、信用卡及买入票据业务外,还办理外币现钞业务。涉及的币种有美元、英镑、港元、日元、法国法郎等20多种。至1990年,合肥市的外币兑换网点有:中国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三孝口办事处、华侨饭店分理处等。是年合肥至香港的包机航班开通,该行组织专人到机场服务,当年兑换各种外币折合美元42万。1988~1990年,共兑换各种外币折合美元250万,另发现并没收假外币19张3121.64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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