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工作
团的组织工作主要包括团员的教育、发展与管理,团干部的培训与管理,团的基层组织建设。
一、团员教育
〔建国初期政治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皖北、皖南区团工委和团省工委注重团的组织建设和团员教育。协助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青年进行“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走上街头,深入工厂、农村,宣传抗美援朝的伟大意义。通过宣传,团员青年懂得“唇亡齿寒”的道理。1951年,皖北区团工委对参加治理淮河(以下简称“治淮”)的团员进行抗美援朝爱国主义教育。
1950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青年团配合各级政府,在青年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1951年8月22日,皖南区团工委写出《一年来宣传婚姻法的初步总结》。
土地改革(以下简称“土改”)和反霸斗争时期,安徽各级团组织把教育和发动团员青年参加土改作为中心工作。团组织配备、训练团干部,组织他们学习土改文件,参加土改工作队,在青年中宣传土改政策。通过回忆诉苦,提高团员青年的阶级觉悟。在分配土地时,许多团员青年说服家长不争多、争好、争近、争肥,保证分配土地的顺利完成。各级团组织还向城市团员青年进行土改教育,使他们了解土改政策和意义。
1950年镇压反革命运动(以下简称“镇反”)在全国展开。安徽各级团组织响应团中央的号召,进行宣传动员。1951年6月2日,皖北区团工委发出《关于发动团员和广大青年积极参加镇压反革命工作的决议》,团员青年提高了敌情观念,检举和协助政府搜捉反革命分子。一些团员青年大义灭亲,主动检举自己的反革命亲属。
“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五反”(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经济情报)运动时期,团组织着重进行“三反”的意义及反对自由主义的教育,召开动员会议。团委主要负责干部带头检查。运动中,通过黑板报、广播、漫画、标语、读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政策,造成政治攻势,激励斗志,迫使贪污分子坦白交待。在治淮工程中,团组织对参加治淮的团员青年进行抗美援朝爱国主义教育,团员青年在治淮中不怕困难,勇挑重担,鼓舞了民工们的劳动热情。
1953年9月,中共中央公布过渡时期总路线。12月13日,青年团中央发出《关于学习和宣传国家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示》,12月4日,团省工委发出关于协助中国共产党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工作意见。16日,团省工委办公室转发团省工委机关肥西县工作组《关于在团员中进行总路线教育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954年3月20日,团省工委向中共安徽省委上报《关于协助党开展总路线宣传与粮食统购统销工作总结》,通过总路线的学习宣传,团员青年认识到国家工业化的重大意义,认识到社会主义改造和国家工业化的关系。
〔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
1953年2月,全国农村积极稳步地开展互助合作运动。安徽团的组织在中共安徽省委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发动、组织农村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农业合作化运动。各级团组织开展以农业合作化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和宣传活动,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农业合作示范章程》、青年团中央二届四中全会《关于动员和组织广大农村青年迎接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决议》。通过学习、宣传和教育,团员青年认清了农业合作化的意义,发挥了团员青年在互助合作和劳动生产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1955年11月,全省50万农村团员中有45万人参加了互助合作组织,占农村团员总数的90%以上,有25万团员和150多万农村青年参加了合作社。
1954年10月至1955年7月,安徽各级团组织进行了“培养青年共产主义道德,抵制资产阶级思想侵蚀”的宣传教育活动。1955年2月23日,团省委提出关于集中进行青年道德教育的具体步骤。3月11日,发出关于向青年进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的宣传要点。5月召开共产主义道德教育会议。总结经验,运用典型事例,进行教育,在团员青年中提倡勤劳、俭仆、正直、诚实的作风,反对腐化、奢侈、欺诈、虚伪的恶习,并向一切诱引青年犯罪的流氓、盗匪作斗争。鼓励青年和坏人坏事作斗争,勇敢地揭发贪污、浪费和违法乱纪。通过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关怀、保护青少年成长的舆论氛围,提高青年的拒腐能力,帮助团干部改进工作方法和作风,推动团组织的青年思想教育工作。
〔热爱农村、热爱劳动教育〕
1953年7月27日,团省委发出《关于加强高中毕业生升学思想指导工作的通知》。8月18日,发出《关于在小学毕业生中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8月28日,团省委下发《关于协助党做好中、小学开学工作的通知》。10月4日至11日,召开第四次学校团的工作会议,会议内容是总结协助党进行政治思想工作的经验,讨论如何进一步加强团在学校中的政治思想工作。1955年3月8日,团省委就组织城市中不能升学的高小、初中毕业生进行自学的问题向中共安徽省委作了专题报告。8月14日,团省委印发下半年团的工作要点,要求重视并做好升学的高小、初中毕业生的工作。
全省各级团组织协助与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热爱农村、热爱劳动的教育,妥善解决不能升学的高小和初中毕业生参加农业劳动。1954年6月3日至11日,团省委召开高小、初中毕业生代表会议,向高小、初中毕业生进行热爱劳动教育,教育不能升学的毕业生能服从国家需要,参加生产。1955年5月18日至24日,团省委召开高小、初中毕业生劳动和自学积极分子代表会议,总结一年来高小、初中毕业生进行热爱劳动教育,教育不能升学的毕业生能服从国家需要,参加生产。1955年5月18日至24日,团省委召开高小、初中毕业生劳动和自学积极分子代表会议,总结一年来高小、初中毕业生从事劳动生产、自学情况。
劳动教育改变了轻视劳动,特别是轻视体力劳动的错误思想,团员青年树立了热爱农村、热爱劳动的思想观念。1953年至1955年,安徽各级团组织协助党和政府安置大批高小、初中毕业生参加生产劳动,找到了出路,解决了就业问题。
〔学习理论、学习毛泽东著作〕
1959年,为贯彻“兴无灭资”的方针,全省团组织开展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和学习毛泽东著作的活动。各地团组织通过举办毛泽东著作讲座、报告会,运用业余学校、红专学校的政治课,组织青年学习小组,开展读书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团员青年学习毛泽东著作。团员青年学理论活动打上了时代的烙印。强调学习理论要“大搞群众运动”,提出学习运动必须和“国内外的阶级斗争相结合”,和“地、富、反、坏、右”的斗争相结合,和大跃进相结合。在指导思想上把学理论的活动纳入政治运动的轨道。
〔形势教育、阶级教育〕
1962年全省各级团组织向团员青年进行形势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阶级教育、社会主义教育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教育。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教育团员青年集体生产比单干好,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好,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集体生产,不搞单干。在城市,进行形势教育和以农业为基础,支援农业教育。
1962年11月20日的省委召开改正“责任田”,巩固集体经济团的工作座谈会,研究政治思想工作和阶级教育问题。通过阶级教育,提高团员青年的阶级觉悟,学会运用阶级分析的方法去看待各种社会现象。1963年至1985年,全省大部分地区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社会主义教育中,各级团组织集中主要力量,动员和组织团员青年参加运动,发挥作用,接受教育。由于阶级斗争扩大化理论的影响,使这一教育在团员青年中不同程度地造成了思想混乱。
〔参加揭批“四人帮”斗争〕
“文化大革命”期间,安徽团组织受到破坏,团省委机关人员被下放,“造反派”夺了各级团组织的权,团省委机关财产被接管,“红卫兵”组织代替了各级团组织。1970年在毛泽东的指示下,全国整党建党的同时,开展整团建团工作。1971年安徽整团建团工作全面展开,到1972年8月结束。1973年4月,共青团安徽省委正式恢复成立。1973年下半年,团省委要求各级团组织认真看书学习,深入批林(彪)整风。10月,召开大学团的工作座谈会。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错误理论的指导下,“文化大革命”后几年,团员教育围绕阶级斗争、批林(彪)整风运动、学习中共中央的文件进行。这种教育没有把团员青年引向正确的轨道,团组织对青年也缺乏吸引力。
1976年10月,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结束了长达10年的内乱。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初期,安徽各级团组织揭批“四人帮”,加强对青少年教育、团组织办起各种类型的业余学校,企业团组织开展青年岗位练兵活动,农村团组织开展青年扫盲活动;学校团组织以“三好”为目标,以学习为中心开展各种活动。
〔四项基本原则教育和共产主义道德风尚教育〕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安徽青少年中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是青少年犯罪问题严重。1980年,全省查获的刑事案件中,25岁以下的青少年占47.8%;在抢劫、盗窃、凶杀、流氓四类案件中,25岁以下的青少年占60%,省辖8市同类案件25岁以下的青少年占73.5%。犯罪特征都是年龄较小,作案手段凶残,团伙作案。二是部分青年思想混乱。有些青年怀疑四项基本原则,对形势认识不清,对实现“四个现代化”信心不足。对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分辩不清,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是资本主义分辨不清。有些青年在人生观、恋爱观、道德观、苦乐观等问题上也存在着错误认识。
针对青少年存在的这些问题,全省团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四项基本原则教育活动,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在爱国主义教育中,把爱国主义教育同爱厂、爱校、爱家乡的教育结合起来。继续进行共产主义道德风尚教育。大兴“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新风,并引导青年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1979年6月,省委批转团省委《关于在全省青少年中开展共产主义道德风尚教育的决定》。从1979年始在全省开展共产主义道德风尚教育。1980年,团省委在全省11个城市和22所大学开展了道德风尚教育对手赛活动。从1981年起,全省各高校普遍开展以“守纪律、讲文明”为主要内容的共产主义道德风尚教育活动。开展学习雷锋和“文明礼貌月”活动,继续进行革命人生观教育。截止1980年6月,全省共成立学雷锋小组7900多个,共做好事15万多件。在第一个“文明礼貌月”期间(1982年),全省8.3万多支青年服务队,37万多个学雷锋小组,近5万个农村青年助耕队、包户小组,在全省城乡传播社会主义新风,促进了社会风气和人与人关系的改善。1979年10月,团省委要求各级团组织广泛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1981年7月8日,团省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通知。1982年12月25日,团省委下文要求各级团组织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宣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进一步推动宪法的学习。
〔“合格共青团员”教育〕
为抓好团员教育,从1982年起团省委在全省开展做“合格共青团员”的教育,5月5日,团省委召开全省团的组织工作会议,交流“进行合格共青团员教育”经验。
思想政治教育使全省团员青少年的精神面貌发生变化,政治觉悟提高,共产主义道德风尚开始恢复和发扬。为四化勤奋学习、积极工作、争当先进形成风气,青少年犯罪率有明显下降。对稳定工作秩序、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巩固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推动四化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思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够有力;二是有的党委对青少年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抓得不紧;三是动员整个社会都来关心青少年、教育青少年做得不够,综合教育的成效还不显著;四是青少年教育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如活动阵地问题、教育经费问题等,还没有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政策还没有很好落实。
〔开展“四有”教育〕
1985年9月13日至14日,团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布置在全省开展“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教育。要求各级团组织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计划落实、措施落实。提出三项工作任务,一是抓好以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为基础的理想教育;二是抓好以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三是抓好以法制教育为重点的纪律教育。计划在1986年至1990年的5年时间里,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普及11种法律常识。
1986年,“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培养‘四有’新人,充分发挥团组织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应有作用”成为全省团的工作重点之一。
1987年3月,团省委召开七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进一步加强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团内深入进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
在工交、财贸、服务行业青年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优质服务、文明经营活动,在农村青年中开展反对买卖婚姻,反对婚嫁丧葬大操大办,反对赌博和封建迷信,提倡健康、向上、文明的文化娱乐活动和生活方式。
〔安定团结教育〕
1989年春夏之交发生的学潮,团省委和有关团地、市委干部与高校团干部深入到学生中,开展劝导工作。
为帮助团员青年明辩是非,组织团员青年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和中央领导讲话。团省委印发《关于深入学习邓小平重要讲话,进一步发挥好团组织在维护大局中的积极作用的通知》,多次召开各种会议,重点学习《人民日报》“4.26”社论,杨尚昆、李鹏在首都党政军干部大会上的讲话,《中共中央、国务院告全体共产党员和全国人民书》,邓小平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共中央第十三届四中全会文件,省委有关文件,团中央两次常委(扩大)会议文件。
10月12日,团省委发文各团地、市委,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国庆重要讲话。全省团干部和团员青年通过学习,认清春夏之交在北京发生的动乱的性质、根源和危害;认清党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的必要性和正确性;认清制止动乱、稳定局势是共青团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
1990年4月,团省委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实施意见》。全省各级团组织开展团员意识教育、民主评议团员活动。
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三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全局性的工作来安排,而不能仅看做是一般的组织工作;二是要切实加强对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领导,积极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三是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有针对性地抓好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全省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在1991年2月底结束。
团员教育评议活动收获:一是强化团员的先进意识,增强了团的吸引力;二是促进了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了团的战斗力;三是活跃了基层团的工作,扩大了团的影响。
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是加强团员教育和提高团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的有效措施,是共青团整顿思想、改进作风、纯洁组织的需要。二、团干部培训
自1949年皖北区团工委在和皖南区团工委成立起,各级团组织重视培训团干部,纷纷创办干校和团校,通过办培训班等形式,提高团干部的思想和业务水平。
〔团干部培训阶段〕
团干培训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49年7月至1951年底。团干培训主要在皖南团校、皖北团校及各级团校进行。截止1950年2月,“各级团校团训班训练了5323人,凡经过训练的干部在政治认识上和团的业务知识上都提高了一步”(《皖北区团的工作概论》)。第二阶段,从1952年初至1955年。这一阶段团干部培训主要在省委党校团干部培训班进行。第三阶段,从1956年至1967年。1956年经省委同意,成立安徽省团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58人。和县也建立训练基地,配备干部职工3人,负责训练工作。团干部培训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这一阶段主要采取分级分工训练的办法,中央团校、华东分团校训练团县委以上干部,省团校负责训练团县部长及团区委书记、委员。“文化大革命”初期,1967年1月26日,合肥地区“造反派夺了省委、省人民政府的权”。不久,各级团组织陷入瘫痪,团干培训中断。第四个阶段,从1973年至1992年。1973年团省委恢复,1980年省团校恢复,团干部训工作恢复正常。从1973年至1992年底省级干培训共举办了63期,仅1982年3月至1992年11月就培训团干2953人。团省委组织部不定期组织各地团干部到中央团校进行短期培训;全省各地市、县、基层团委也举办形式多样的团训班。第五阶段,从1992年至1996年,全省组织开展“服务万村行动”,创建“小康团支部”,共建立省级培训基地2个,地市级基地7个,县级基地42个,充分利用基地开展培训工作,团县(市)委书记培训率达97%,乡(镇)团委书记培训率达95%,村团支部书记培训率达89%。
〔团干部培训内容〕
团干培训内容分传统常规培训和新时期岗位培训两个阶段。1989年3月15日,共青团安徽省委制定《全省团干部培训工作规划》,团干培训逐渐形成岗前、岗中和离岗前的培训格局。其中岗前培训即岗位职务培训是培训工作重点。全省团干部培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基础级培训由团县(市)委及相当于一级的团委负责培训,培训对象为团总支、团支部书记;一级培训由团地市委负责,培训对象为区、乡、镇和各条战线的团委书记;二级培训由团省委负责,培训对象为团县委正副书记,大中型厂矿企业和大专院校团委正副书记,团地市委各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区、乡、镇团委书记;各级团委领导机关的一般干部,主要由本单位负责培训。
团干培训课程设置主要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础理论、政治经济学、哲学、科学社会主义、青运史、共青团工作理论、团的业务知识、团的工作方法和技能、时政教育、团内文件、中学团队工作、农村团的工作、企业团的工作、企业管理、贫困县工作指导、领导科学及考察等。
团干培训的时间一般7天至45天不等。通过培训,提高团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团的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三、团的基层组织建设
〔1949年至1965年团的基层组织建设〕
1951年10月,皖北区团工委、皖北行署文教处联合发出关于配备学校专职团干的通知。
1954年7月5日,团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当前团的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意见。
团省委于1954年12月8日至16日召开团的组织工作会议。布置和讨论当年组织工作任务和当前在组织发展、基层组织的活动以及团干部的管理等3项工作的主要措施。省委书记处书记曾庆梅到会并作了指示。1955年6月14日,团省委组织部下达《关于1955年4月至1956年全省发展团员计划》,计划发展团员23万至25万。
1956年,青年团组织在全省工厂、矿山的车间班组、生产队、农业社、中等以上学校班级以及各级国家机关建立了团支部或团小组。1956年4月25日。团省委组织部对关于农村整团工作作了初步总结。总结指出。自1955年2月,团省委全委(扩大)会议贯彻团中央二届四次全会关于在农村中进行整团工作的决议,各级团委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紧密结合农村合作化运动,进行整顿农村团的基层支部的工作。截止3月底,全省1.2万多个农村团支部进行了整顿。4月底,全省95%的农村团支部普通整顿一次。1956年上半年以前乡乡建立团总支部,按农业社、联社建立团支部;大型的高级社、团员有百人以上者单独建立总支,按生产队建立团支部;团员如有300人以上者,即成立团委会。农业中的国营农场、拖拉机站、供销合作社中团员有3人以上即可单独建立团的支部。每年结合整社建社,整党建党,使团的组织整顿两到三次,要求到1957年底,把三类支部提高到一、二类支部的水平。农村团支部、总支委员会相应扩大。委员的分工,除原正副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外,均可普遍增设生产技术、扫盲、植树造林、文化娱乐、体育卫生、少年儿童委员。1956年底每个团总支建立起光荣薄、光荣榜,县以上团委建立奖励表扬制度。每乡配专职团总支书记1人,已建立高级社的团委会各配专职团干1至3人。每区配专职团干3人,县编制照旧。取消区以后,团县委编制应有适当增加。特等县15人,甲等县14人,乙等县13人,丙等县12人。团地委各配备15人,团市委25人至30人。有百人的工厂配备专职团干1人至2人。高等学校每所3人至5人,中等学校每所1人至2人。团省委配备75人。
1957年底做到全省各级团委主要骨干(省、地市、县区团委书记、部长和乡总支书记)全部由党员担任,争取二分之一的团委书记参加同级党委。扫除团干中现有的文盲和半文盲,要求区以上干部普遍达到相应的初中文化水平,1967年以前达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做到县以下干部平均年龄不超过22岁,地市团委书记、部长平均年龄不超过25岁,团省委主要干部不超过28岁。培养提拔妇女干部,总的要求占全体干部25%左右。全省团干部的训练采取分级分工训练的方法,除通过中央团校华东分团校训练团县委以上干部外,省团校负责训练团县委部长及团区委书记,县负责训练团区委委员和总支书记、委员。
1958年,组织干部参加党委统一组织的劳动锻炼,在干部中普遍推行“试验田”,加强干部的理论、科学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政治思想教育。
1962年8月,团省委上报省委关于加强团的甄别工作的请求报告。报告称,自1957年以来,全省受批判处分团员20多万人,需要甄别的对象144885人。
1963年6月,团省委印发关于组织学习怀宁县龙泉公社石潭团的支部工作经验,进一步开展“四好”支部活动的通知,该支部是全省基层组织的一面红旗,在健全民主生活、思想工作、生产活动和团结青年等方面做出了出色的成绩。
〔1970年至1978年团的基层组织建设〕
1970年7月1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团建团的通知》。自此安徽整团建团工作全面展开。1971年底,整团面超过96%,1972年底,全省整团建团工作基本结束。
1973年6月13日,省委批转团省委关于当前工作意见的报告。报告指出,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加强团的组织建设,提高团的战斗力:①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②办好各级团干部培训班;③健全团的民主生活制度,抓好团的经常性教育;④做好发展新团员和超龄团员的离团的工作;⑤抓好红小兵的整顿工作。
1975年10月14日至19日,团省委在全椒县召开组织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以毛泽东主席三项重要指示为指导,分析团省委建立以来,全省团的组织工作形势,总结交流团的工作经验,着重研究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团组织的战斗力,进一步在三大革命运动中发挥团组织作用。会议指出,全省大多数团支部普遍抓了一校(政治夜校)、二栏(大批判专栏、学习专栏)、三组(学习马列小组、青年理论小组、科学实验小组)、四队(大批判战斗队、文艺宣传队、青年突击队或铁姑娘战斗队、体育活动队),建立了一个好的领导班子、一支骨干队伍、一个活动阵地、一套学习制度。大多数团支部、团小组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建立“三簿一册”。全省受县以上单位表扬的有242个基层团委、346个团总支、3233个团支部、2742个团小组。截至1975年上半年,全省发展新团员1003000名,有75400名团员加入党组织。
〔1979年至1996年团的基层组织建设〕
安徽省团的组织适应工作重点的转移,围绕“四化”抓紧团的自身建设。全省基层团组织进行了改选。团干配备,从缺额三分之一,下降到五分之一。街道团的工作得到了加强,团六安县委在县委的支持和帮助下,街道专职团干全部配齐,并对街道团组织进行整顿。芜湖、滁县、六安、阜阳等地区团组织分别举办公社以上团干培训班,地方团委把团支部书记、团小组长分批进行轮训。创建优秀团支部的活动在一些地方逐步开展,涌现一批象肥东县湖滨公社东风大队团支部、枞阳县石马大队团总支、休宁县兰田公社小溪大队团支部等先进单位。
1980年3月19日,团省委六届二次全会作出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五级办支部的活动。决定指出:1、抓基层、打基础是最近二、三年中全省团的工作重点。各级团组织都要面向基层,加强基层工作。县、区、社三级团委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本地区所有支部进行认真地摸底排队,按每年抓三分之一要求,制定规划,采取切实措施,分期分批进行整顿,省和地市团委,要经常检查督促,抓好典型,总结经验进行具体指导。五级办支部,从团省委做起,亲自办几个团支部。地市、县、区、公社团委领导亲自动手,办一、两个团支部。任务落实到人,逐步备案,做到有规划、有检查、有总结。2、开展创先进团支部活动,力争1980年全省有10%左右的团支部跨入先进行列,为基层团组织的整顿和建设做出榜样。经一年的努力,使全省有30%的团支部组织健全,工作活跃,战斗力加强。整顿和建设基层支部对照先进团支部的五好条件,坚持做到4个落实:(1)组织落实。抓好支部领导班子的调整充实,选好支部委员会和团小组长,建立一个拥护党的路线,带头学四化、干四化、热心团的工作、密切联系青年的支委会。(2)制度落实。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和“团员管理”制度,建立“五簿一册”(即团员登记簿、好人好事记录簿、团费收缴簿、会议和活动记录簿、适龄青年登记薄和发展对象花名册),严格团的组织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定期评议团员和表彰先进。(3)阵地落实。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本着因地制宜、因陋就简、自力更生的原则,创办青年之家、图书室,组织业余宣传队和业余体工队。(4)任务落实。根据上级团委提出的任务,做出计划,提出口号和合理指标,采取有效措施,逐条落实。1980年6月,团省委确定8个基层团委和团支部作为自己的工作点,6个基层支部作为自己的工作联系点,机关各部室抽调人员由负责同志带队,深入基层抓点,推动面上的工作。1980年11月19日,团省委组织部转发团中央组织部《关于积极地、有计划地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的意见》、《关于团员档案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对团员进行纪律处分有关问题的规定》。要求各级团委按照“意见”和“规定”的精神,积极地有计划地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认真做好团员的档案管理和对犯错误团员的纪律处分工作。过去如有与此“意见”、“规定”不符的,均以此“意见”、“规定”为准。
1982年,基层组织建设的任务是抓好团的自身建设,力争团的组织状况和团风、团纪有一个根本性的好转。重点抓好县以下基层团委和基层团支部,认真抓好5件事。第一,抓班子考察、团干的配备和培训。第二,抓各级团组织,尤其是基层团组织正常工作的运转,建立健全各种必要的规章制度,基层团干部严格按团章办事,恢复“三会一课”制度、团费收缴制度等,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农村、厂矿企业、学校团支部工作条例。公社以上团委要制定岗位责任制,制定做青年表率的具体措施。第三,开展做合格共青团员的教育。第四,开展“创先进团支部”活动。第五,按照团章规定层层开好团代会。1982年5月5日,团省委在合肥召开全省团的组织工作会议,传达团中央组织部江西会议精神,交流进行“合格共青团员”教育经验,研究各级团代会筹备工作。
1985年,团的工作树立“全团抓基层”的思想,搞好团的自身改革。基层团组织的设置,提倡与新的生产经营方式相适应,与团员的劳动组合方式相一致的原则,打破地域界限,实行条块结合,建立网络联系,允许多种形式并存;团的组织生活,克服不适应时代的陈旧的内容和形式,坚持团的性质和青年的缺点,团的组织生活做到内容具有针对性,形式具有多样性,制度具有灵活性;团员管理,做好外出团员的管理工作。团的机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制,制定和试行工作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各级团委对基层工作的领导方法,要由指令多变为多指导,给基层团组织更多的自主权。抓好团员发展工作,抓好团干部的素质培训,把大批团干部培养成为开拓型、创造型人才。
1986年,整团目标是消灭“空白带”(即第四类支部)。在那些具备建团条件而未建团的城市街道、中学、乡镇企业、乡村、边远地区建立健全团组织。同时,巩固基层组织整顿已取得的成果,使一类支部达到或超过20%至30%;使二、三类支部进一步有所提高。各级团组织积极探索,努力使团的基层组织设置和团员管理更趋科学化、规范化。
1988年4月16日,团省委组织部向各地、市团委下发关于在全省实行团员证制度的工作意见。9月,团省委在淮北召开颁证工作会议。颁证工作在全省展开。到1989年9月,全省6518个团委进行了集中颁证工作,占全省团委总数的90.38%。颁证工作增强了团员意识,提高了团员素质,推动了团的基层建设,增强了活力。
为贯彻团中央《关于共青团体制改革基本设想》,团省委于1989年7月31日制定《全省共青团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根据团中央对全团体制改革的总体布置和安徽省的实际情况,团省委决定团的体制改革以团中央《关于共青团体制改革基本设想》为依据,先行试点,分层推进,多点突破。在试点工作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再制定全省团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然后全面铺开,稳步地形成全省团的工作新格局。《意见》分为4部分,指导思想,任务和内容,方法和步骤,应当遵循的几个原则。《意见》指出试点工作从5个方面进行:1、加强团的干部队伍建设。在选拔团干部的过程中引入竞争机制,探索团干部管理体制;逐步形成团干部培训体系。2、扩大团的活动经费来源。3、参与社会监督,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利益。4、加强团内民主建设。建立提案制度;建立常任代表制度。5、建立考核制度;建立民主决策与民主监督制度。6、完善组织机制。因地制宜地设立基层组织。1989年,共青团安徽省委制定了《全省团干部培训工作规划(试行)》,团干培训分为四种类型,团干部岗位职务培训;各类专题培训;普通高等或中等学历教育;成人高等或中等学历教育。培训分为基础级岗位职务培训、一级岗位职务培训、二级岗位职务培训、岗中培训、离岗前培训。全团干部培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1989年,团省委根据团中央《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制定《安徽省团员证管理细则》。共11章45条,分别就团员证实施范围,团员证颁发对象与管理,团员组织关系及档案转移,团员持证参加团内及有关社会活动,年度团籍注册,团员团内奖励记载,团员入党和超龄离团,团员证日常管理,团员证制作、发行及颁证经费,团员证专用钢印的制作、编号与使用等作了详细规定。
1990年3月底,团省委在巢湖召开全省地市委组织部长会议,传达贯彻全团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研究部署1990年安徽省团的组织工作,按照团中央关于团的基层整体化建设构想,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重点开展基层团委工作竞赛和团员教育评议活动,抓好团员队伍建设和团干部队伍建设。会议要求各地按照团中央的新构想,建设“以支部为基础,以团委为主导,以阵地为依托,以活动为联结”的基层整体。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和实践,抓好支部建设,把团的基层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团省委于1990年4月16日下发《关于在全省各条战线、各行各业普遍开展基层团委工作竞赛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全省各级团干部要牢固树立团的工作重点始终在基层的观念。基层团组织是否具有活力是衡量我们工作成效如何的重要标准。竞赛自1990年4月份开始至1991年3月底结束。团省委于1991年“五四”期间表彰一批“先进团委”、“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团干部”,并对组织开展竞赛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的地市、县团委授予“组织优胜奖”。
1991年全省团的组织工作基本思路是:坚持以基层为重心,以建立目标管理体系为重点,以基层团委工作竞赛为抓手,全面推进整体化建设。根据这一基本思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建立目标管理体系,实行等级团委管理。2、开展基层团委工作竞赛活动,全面推进基层整体化建设。3、加强团干队伍建设,为全面活跃团的工作提供组织保证。重点建设好村团支部班子,解决好村团支书的报酬等问题;大力加强团干部岗位培训工作,加强对团干部协管工作。4、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抓好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做好团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抓好“三会二制一课”(团员大会、支委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团籍年度注册制度、团课制度)5、建立健全《团支部工作手册》制度。为响应省委五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全力以赴打好生产救灾这一硬仗”的口号,弘扬抗洪精神,对团员青年进行一次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发挥共青团组织、共青团员在生产救灾中的作用。1991年8月20日,团省委发出《关于开展共青团员缴纳特别团费活动的通知》。到11月20日日,阜阳、淮北、马鞍山、池州、六安、宿县、省直、芜湖、铜陵、铁四局等地市及单位团员缴纳特别团费50余万元。1991年12月5日至8日,团省委在芜湖市召开共青团全省基层工作会议,会议传达贯彻团中央1991年6月份在吉林榆树市召开的共青团全国基层工作会议精神。与会代表讨论修改《共青团安徽省委实施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纲要细则》和《关于在全省中实行工作目标管理的意见》。1991年12月19日,省委社教办公室和团省委联合发出《关于结合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整顿农村基层团组织,开展建设“四有支部、合格团委”的意见》。团省委决定,1991年冬至1992年春,在全省农村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整顿农村基层团组织,认真开展建设“四有支部、合格团委”工作,加强农村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改变松散瘫痪状况,并对农村团支部和乡(镇)团委建设标准提出明确要求。
1994年下半年以来,安徽各级团组织深刻领会和深入贯彻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在团中央的整体部署下,坚定不移地大力推进“服务万村行动”,结合安徽团的工作实际,下大力气开展农村基层团组织整顿和建设工作,以组织作保证,以服务求活跃,全省农村团的工作呈现出勃勃生机。全省有30074个村健全了团组织,占行政村总数的98.8%。一类团支部占36.6%;二类团支部占57%;三类团支部占6.4%,分别比1994年增长85%、15%和下降60%。农村团组织已经走上了增实力、显活力的健康发展之路。团省委把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全省团的组织工作的重点,把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格局,依靠党建带团建,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意见》、《关于发展团员工作的规划要点》、《关于加强流动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新经济组织建团工作的意见》等。
1995年初,全省团组织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摸清全省范围内松散瘫痪团支部数字,明确了当时全省有5200个松散瘫痪团支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团省委要求各团地市、县委根据本地的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团省委注重宏观上的指导,同时抓好联系村工作,团地委做好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团县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整顿建设工作的好坏,关键是团县委书记,乡镇团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村团支部书记是工作在第一线的具体实践者。
选配好村团支部班子加强村级团干部队伍建设。一是选好村团支部书记,把农村优秀青年党团员中的致富能手、星火带头人选拔到团支部的领导岗位上来。一方面,通过公开考试、组织考察,另一方面,大胆启用有一技之长的青年致富能手。团省委会同省民政厅、省科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推广农村青年星火带头人、村团支部书记、村委会科技副主任“三位一体”配置的意见》,大力推行“三位一体”配置村团支部书记;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用制度来保证村团支部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三是加强村团员队伍建设,及时吸收符合团员标准的青年加入团组织。
抓岗位培训、抓“双推”工作。在团干部队伍建设中,改变了以往对干部重选拔、轻管理的状况。对新建班子,本着“扶上马送一程”的精神,指路子、压担子、教方法,从培训教育入手,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二是加强技术培训。聘请专家、教授讲授科技文化知识、农业实用技术等。各乡镇还定期举办团支部书记研讨班,组织团支部书记到外地参观学习。三是加大“推优”工作力度,规范“推优”工作程序。“推优”是党建带团建的有效形式。只有组织健全、工作活跃的基层团组织,才能够承担起“推优”工作任务,同时“推优”工作的开展和深化,也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团组织建设。1992年至1996年,全省各级团组织共向党组织“推优”16万人,经“推优”入党的有47500人,占全省团员入党数的60%,其中农村团员占43.5%。把“双推”工作列入党团建设的重要内容,形成了党组织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基层团组织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双推”工作制度。如培训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跟踪考核制度等,确保了推荐对象的质量。
通过整顿,全省农村基层团组织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整顿和健全,集中时间和力量重点整顿了4212个村团支部,占应整顿数的81%。“三位一体”或“两位一体”配置率为40%。全省3万多个村团支部书记均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有4150个村团支部书记为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村团支部书记的培训率达89%。
通过全省各级团组织的共同努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日益健全,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1995年,团中央提出大力开展“服务万村行动”,团省委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团中央的要求,结合安徽工作实际,确定实施“服务万村行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在具体实际过程中,全省各级团组织努力将团中央“选项目、培养人、抓服务、增活力”的总体要求与本地实际情况相结合,切实抓好“服务万村行动”的每一个环节。在项目选择方面,注重依据当地党政确定的经济发展规划,选择那些能够充分发挥地方优势,适宜在当地发展的好项目;在人员培训方面,注重与当地农技部门和职业中学合作,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种、养、加领域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在提供服务方面,注重从地方的实际需要出来,有针对性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有效的支持;在活跃基层团的工作方面,把农村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规划之中,针对农村团组织中存在实际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措施,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