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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治安行政管理

第六节 禁毒与禁赌

查禁烟毒
民国初年,合肥县政府曾发出通令,严禁种植罂粟。在每年烟苗出土收浆季节,由县禁烟股派员分赴各地勘查,督促铲除罂粟,并重征烟苗税。但此时所谓禁烟,实为搜刮民财,巧取豪夺的手段。民国24年,国民党中央制定了6年禁烟计划。民国27年,安徽省政府设立禁烟处,合肥县设立禁烟股,办理禁政事宜。民国28年省府制定《整顿安徽禁政实施方案》。民国31年底,查缉烟毒工作由县、区、乡(镇)、保、甲各级机构负责兼办。每年春季,出动地方自卫武装,强令民众铲除罂粟,并在收浆季节派遣兵员扼守交通要道,查缉烟毒。民国36年,省禁烟处派专员进驻合肥,督导合肥等17县、市禁政。县政府还设立戒烟所,如东市区一品香烟馆,门口挂着戒烟所牌子,实际上公开吸毒,“挂羊头卖狗肉”,禁烟施戒徒有虚名而已。民国37年8月8日,王子城区署将广种烟苗的任银华、许良志等6人捕获查办,但仍难以禁绝乡村种植罂粟。长期以来,合肥县政府对此束手无策。据解放初期调查,仅肥东地区就有1700多户农民种植烟苗。
1952年7月10日,合肥市公安局遵照省、市委统一部署,结合镇反运动,大张旗鼓地开展了群众性的禁烟肃毒运动。整个运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加强领导,调查摸底。1952年7月10日成立合肥市禁毒委员会,黄建中、范涡河、常光华、彭礼祥等10人为禁毒委员会委员,黄建中为主任委员,下设禁毒办公室。这一工作由公安部门为主体,统一行动。市委召开了公安、司法、检察、民政、税务、卫生、邮政等部门的负责干部会议。会后,市公安局抽调38名干警对全市制毒、贩毒、吸毒人员和存毒户进行了调查摸底。全市有烟馆69家、吸食毒品者892人,经铁路贩运到合肥的烟土达6500余两,通过其他渠道贩毒的290人,贩人合肥的烟土达21000余两,吗啡200余两。
1952年8月中旬,全市组织27个行动小组,统一行动,依法逮捕107名烟毒犯。其中贩毒犯69名。烟毒犯中:特务4名,土匪12名,反动党团骨干11名,伪军官9名,反动会道门道首、道徒3名,地主12名。这类人占总数的74%。同时,召开万人宣判大会,依法判处12名烟毒犯。贩毒惯犯周文祥,曾充任过伪警长,专事贩毒,在市内有20人为他推销毒品,可供300人吸食。解放后,因勾结毒犯宇文山制造吗啡1200两,并订立生死同盟,被公安机关查获后,抗拒交待,被依法判处死刑。贩毒犯刘××等4人也重操旧业。仅一年时间,从蚌埠,肥东购买烟土55000两,贩运至舒城、六安等地推销。并在合肥市西门外开设烟土分销站,后由公开转向秘密,直至被查获归案。
二、宣传教育,开展强大政治攻势。为了推动禁毒运动的深入发展,合肥市召开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回顾座谈烟毒流传合肥造成的祸害,坚决拥护党和人民政府禁烟禁毒所采取的措施。各条战线组织大批人员上街宣传,并运用墙报、广播喊话、文艺演唱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禁毒宣传工作。用大量生动实例宣传毒品的严重危害及禁毒的重大意义,阐明党和政府禁烟禁毒的决心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使禁烟禁毒运动家喻户晓。8月下旬,全市组织629人参加的42个规劝小组,分头清查收缴毒品;组成14个工作队,5辆宣传车上街、上门进行宣传教育;召开毒犯家属会,以及由毒犯现身说法的群众大会。东市区受害人常××控诉说:父母吸大烟,把家中的祖业抽光了,还把我推下火坑当妓女,好不容易逃出妓院结了婚,才知丈夫吸毒把我也染上了烟瘾,结果辛勤操持的店铺被吸掉了,夫妻也离了婚。解放后多亏政府对我的教育、改造,使我在教养院戒了烟,重新建立幸福家庭。
在教养院的档案里,记录着一幅吸毒者毒瘾发作时的“百丑图”:一位脸色灰暗的青年妇女,在经一番翻滚、撞墙、咬牙切齿、捶胸顿足之后,精疲力竭地蜷缩在墙角边,散乱的长发,拖延着一串串鼻涕、口水和眼泪,双手盲目地在身上乱抓着。另一个骨瘦如柴的男青年,无力地匍匐在地,喃喃地哀求着:“我不想活了,让我去死吧!”当管教干部捋起他的衣袖时,只见他胳膊上打吗啡的针眼密密麻麻地象蚂蚁聚集在干枯的树枝上。有位管教干部的日记中写道:毒品吞噬着一个个健康的肌体和灵魂,象魔鬼一样,使活人变成行尸走肉,有许多人经不住毒品诱惑,堕落成为偷、抢、骗无恶不作的地痞恶棍,祸害无穷。
在肃禁运动中,对311名吸毒犯进行了集训,还组织受害人在群众大会上控诉烟毒的祸害和毒犯的罪行。西门有个叫李华荣的“老烟鬼”,原来家里开设杂货铺、糟坊,后因染上烟毒,把家中的店吸垮了,老婆卖了,自己以沿街讨乞、行窃为生。还有一个叫毕立环的,夫妻俩都抽大烟,抽得家里仅剩一间破屋栖身,夫妻两人只有一条裤子换着穿。通过集训教育,出现了妻子检举丈夫,父亲检举儿子,儿子检举父母亲等大义灭亲的动人场面,有137名积极分子受到表彰。
三、断源截流,严肃处理毒犯。在开展禁毒运动中,严格遵照中央关于处理毒犯的方针政策,严厉惩办少数,教育改造多数,即制造者、集体大量贩卖者从严,个别少量贩卖者从宽;主犯从严,从犯从宽;惯犯从严,偶犯从宽;反革命犯从严,一般毒犯从宽;拒不坦白者从严,彻底坦白者从宽;今后从严,过去从宽。在整个运动中,全市查出烟毒犯466名,存毒户153户。经过审查,依照中央关于处理毒犯的量刑办法(草案),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1名,判处徒刑96名,管制136名,具保登记免予刑事处分的233名。全市查获烟土3540两,吗啡20.5两,缴获毒具473件,以及贩毒所得的黄金5.2两、银元147块。
1963年,全市拘留烟毒犯45人,其中老烟毒分子35人。以江召甫为首的11人吸贩毒集团,先后在合肥购买烟土35两9钱,除14两被这伙人抽掉外,其余倒卖给甘肃省贩毒犯。1969年6月,市公检法军管会查获吸毒犯童曙华。童犯恶习未改,长期吸毒贩毒,先后贩卖鸦片300余两,牟利万余元,在关押期间继续吞服隐藏衣内的鸦片,被依法判处死刑。
自1982年开始,当时市郊和长丰、肥东、肥西县少数农村,出现私种罂粟现象。1983年,省政府发出《关于严禁私种罂粟的通知》后,各级公安机关配合区、乡政府,发动群众进行突击铲除。肥东县铲除罂粟269152棵,肥西县铲除罂粟20800棵。
1992年3月,全市共出动公安干警、民兵和治保人员1700多人次,重点对三县一郊的55个镇、乡、村和农场、苗圃等地进行了检查,全市共铲除私种罂粟22万棵,对165名私种罂粟者予以治安处罚,收缴制毒工具52件。
在深入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由于国际贩毒活动猖獗的影响,烟毒之祸再度沉渣泛起。1992年夏,肥东县破获肃毒运动后首起贩毒案件。市、县各级公安机关按照中央禁毒委员会提出的“禁贩、禁种、禁吸”三禁并举,“打击、宣传、防治”多管齐下的方针,坚持不懈地厉行禁政,堵源截流,进行综合治理。
查禁赌博
民国时期,合肥县政府曾三令五申禁赌,然官赌日甚,以致社会上赌博现象普遍。
建国初期,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明令禁止一切赌博活动。在每年冬、春季节,结合“四防”发动群众查禁赌博,使积弊多年的赌风大有收敛。1957年上半年,全年发生大小赌博百余次,特别是春季赌风盛行,影响春耕生产和社会治安。为此,市人委发出了严禁赌博的布告,广泛深入地开展禁止赌博的宣传教育活动。
1960年,在河滨公园、火车站广场等处,出现了公开以摸红绿白果、红黑弹子、套圈子、掷骰子等10余种变相赌博活动。市公安局发现后,立即予以取缔,并通报全市,遏止了这类形式的赌风。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公安机关瘫痪,社会上的赌博一度无人过问,以致赌风滋长。1978年,郊区抓赌34场,参加赌博的400余人,并出现在赌场抢劫钱物,因赌博斗殴、伤害他人的案件。1980年元月21日,郊区红旗公社召开大会,公开处理聚众赌博,结伙盗窃的20名违法犯罪分子。1981年春节,郊区抓赌40多场,参加赌博的有200多人,没收赌资1800多元,手表29只。治安民警队在郊区杏花公社板桥大队抓了一场赌,没收赌资517元。
1982年,省政府发出《关于严格禁止赌博的布告》,市公安局抽调15名干警,在安纺、安拖和中市地区查获116名赌徒,其中在职职工104人,党、团员和干部占37%。市政府为此发了通报。1983年1月市公安局发了《关于严禁赌博的紧急通告》。
1985年,公安机关抓赌91场,追缴赌资4.81万元,处理了618人次。其中拘留175人次,罚款195人次,收审6人次,批评教育242人次,并进行了登记控制。同时,在2月12、15日,3月7、9日夜,统一组织三县四区集中行动,狠刹赌风,没收赌具810付,缴获赌资3万多元。其中千元以上大赌4场。
1988年以后,赌博活动的形式种类繁多,主要有街赌、官赌、家赌、富人赌四大类。有的单位为打通供销门路,改变送礼、回扣等方式,采取请客后陪同打麻将,进行赌博,故意让客人赢钱,讨得欢心,做成生意。从全市查获的311场赌博分析,赌博活动发生了五个变化,一是时间由夜晚转向白天;二是赌具由多转少,行赌的扑克改为3张,或赌猜人民币号码奇偶数等;三是赌资变大,由现金变贵重物品;四是赌场由派人望风发展到现代化通讯工具,由室内行赌改为在出租汽车、船只上赌;五是由“文赌”转变为吵嘴打架,抢赌场。赌已成了公害,因赌博铤而走险,偷窃、抢窃伤害人命等屡见不鲜。
1990年下半年,合肥市街头、公园出现利用斗蟋蟀聚众赌博和利用车、船作流动赌场等新情况。明光路派出所查获一起33人利用斗蟋蟀聚赌案件,缴获赌资3700多元,以及27盆用作赌具的蟋蟀。治安大队在9月份抓赌36场,其中输赢在千元以上的19场,万元以上2场。从郊区杏花乡赵岗村的赌场,缴获赌资11500元,有位乡镇企业的会计竟带着支票上赌场。
1992年,市公安局开展打击“流动赌场”专项斗争,组织30余名干警跟车执勤,集中打击合肥至屯溪、安庆、南京、芜湖、马鞍山等5条长途客车上的流动赌博。市区组织干警深入街头、公园、车站广场查禁玩花牌、套红蓝铅笔、摆象棋残局等不同形式的赌博活动。郊区推广七里塘组织禁赌协会的经验。该镇成立由镇政府、派出所、群众团体参加的“禁赌协会”。各行政村和较大的企事业单位也相应成立禁赌领导小组。通过发“公开信”、出“安民告示”、开会、家访等各种途径,广泛宣传省市政府的禁赌布告。在发动群众查禁赌博的同时,该镇还开展了群众性的娱乐、科普和普法教育活动,丰富和活跃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使全镇赌博活动比上年减少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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