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三章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四节 区域治安治理

属地治安管理
1984年以来,肥西县三河镇率先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出了“当好自己的家,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的基本思路。并根据属地管辖的原则,由镇党委、政府及公安分局、人民法庭、镇司法所等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的负责人共20人组成镇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镇将5个街道居委会、2个行政村以及水运公司划为8个片,各自成立“片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在镇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多方位多角度地通过指标分解,落实职责,层层承包。片所在地的各单位自觉执行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总体规划和部署,并服从督促检查,参加总结评比,使片上各部门各单位增强了参与意识,齐抓共管,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部机器中发挥其自身的“构成部件”的作用。市委、市政府分别在肥西县三河镇和市内召开了县、区委分管政法书记、政法委员会书记、政法部门领导以及工、青、妇、宣传、文化等20多个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座谈会,学习推广三河镇党委落实综合治理措施的做法。会后,各县、区相继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分别择点进行试点工作。
1985年10月,总结推广了肥西县、东市区综合治理的经验。各区(县)分别组织人员前往肥西三河镇,燎原乡参观学习,并结合本地区实际,进行推广。肥东县首先在梁园、撮镇、店埠、桥头集进行试点,然后在全县普遍推广。中市区寿春街道在群防群治方面搞试点,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街道半年多没有发生刑事案件,受到有关单位的赞扬。
1986年,全市开始实行与行政区域相一致的区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1989年,合肥市从试点入手,建立以乡镇、街道为主的综合治理体系,先“各自为战”,逐步连网成片,推动全区(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市区抓了芜湖路街道和益民街道两个点。益民街道把全街道划分为36个联防片,设立11个治安办公室,有40人轮流值班,同时安排专兼职巡逻人员190人,使全街道全天都处于严密的治安控制。同年底,市内4个区建立治安联防办公室(组)423个,昼夜巡逻人员2300人,全市初步形成治安防范网络。各县、区也抓了一些试点。
1990年以后,随着《合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试行)》的贯彻落实,全市开始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综合治理方案,使综合治理逐步走上“纵到底、横到边”的网络化、规范化的轨道。
1992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精神,全面落实“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综合治理体系。各县、区、乡(镇)街道及单位都建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并制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年规划,建立了多种形式的治安责任制,有效地推进了《合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贯彻落实。
治安群防群治
1989年开始,为了解决综合治理中条块分割、区域和系统之间脱节而出现社会治安失控点的问题,各县、区普遍进行了群防群治试点:一、严格社会面的控制。全市成立联防总队,县区成立联防大队,街道成立联防中队,三级治安联防队员达10686名。各区还在重点地区组建了联防队。1990年在繁华闹市、刑事治安案件多发地点设置了25个治安岗亭,实行全天候值班,保一方平安。在市区通往外地的6条干线公路上设立13个治安卡点,每个卡点配备一辆摩托车和一部报话机,提高了卡点控制干线刑事发案及堵截暴力犯罪分子的能力。市公安局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了“队”、“亭”、“卡”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了整体控制作用。据不完全统计,仅上半年,全市岗亭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23名,协破刑事治安案件214起,有效地控制了社会面。二、发动群众自防自治。对居民住宅区和单位宿舍区实行看管护院的封闭式管理,预防和减少入室盗窃等多发性案件的发生。截至1991年底,全市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达61.5%。安装铁门已达10万余户,建自行车棚1050个。其中,中市区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达到80%,由此带来的成效是:全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自行车被盗案件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了35.5%~32.6%和20.8%;街道、派出所与驻地单位签订《治安承包责任书》,强化单位内部自防自治,各自负责组织看门护院,巡逻放哨,建自行车棚,防患于未然。如省政府大院和宿舍区刑事案件比上年减少75%,自行车被盗案下降40%。三、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路段进行专防专治。据1991年统计,合肥市辖三县与六安、巢湖、定远、舒城、庐江、淮南等地毗邻的32个乡镇的发案数,高于其他乡镇的35%以上。为此,各级公安机关多次召开专门会议,明确提出“立足本地,兼顾四邻,实行区城联防”的治理对策。肥西县三河镇主动与友邻地区的庐江县黄道乡、舒城县舒三乡、本县的清平乡取得联系,联合成立以三河镇为中心的“三河地区综合治理联防领导组”。领导组每半年轮流在乡、镇召开一次例会,交流联防情况,解决存在问题,部署联防任务。在联防区内,不受行政区划和组织手续限制,实行联合办案,协同作战,对交界地区的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坚持露头就打,不让其形成气候,凡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在属地管辖的原则下,主动与友邻地区公安机关通报案情,取得协作,必要时组织跨地区的侦破小组,变各自为战为协同作战。
1992年公路上的治安问题多,发案率高,特别是拦路抢劫、拦路强奸案件明显增多,公安部门及时开展专项斗争,进行专项治理,使“两拦”案件初步得到遏制。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通过调查摸底,分类排队,确定自己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逐一进行综合整治。各级公安机关针对“严打”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采取哪个地方治安问题突出,就在哪个地方开展重点整治;哪类犯罪猖獗,就打击哪类犯罪的做法,做到“打、防、建、教、管、改”相结合,标本兼治。全市在公共复杂场所建治安办公室415个,治安人员1377人。这些治安办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方面充分发挥了作用。合肥市建行大院地处繁华的长江路中段四牌楼处,各类案件不断发生,设立治安办公室后,加强了治安巡逻和防范措施,大院治安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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