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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打击反革命和刑事犯罪

第四节 打击刑事犯罪

侦查破案
合肥解放初期,旧社会遗留的大批国民党匪特、散兵游勇,以及惯盗惯窃、地痞流氓等社会渣滓猖獗一时,如发生坝上街庆昌染坊、华昌粮行等5处遭持枪匪特抢劫案件,还发现9起水井投毒,偷割电话线等现行破坏案件。仅1950年5月,就发生抢劫、偷盗、诈骗等59起案件。为此,市公安局于1953年初,在治安科设9人刑警小组,结合镇压反革命运动,组织侦查破案,缉捕流氓头子、惯盗扒手,使发案明显减少。1955年,市公安局针对刑事犯罪活动有所抬头的情况,将设在治安科内的刑警小组,改为队(股)建制,编制16人,并相继开展了文检、照相、法医、痕迹、化验等项技术工作。并依靠群众,采取“侦察、控制、防范相结合”的方法,全年破获406起刑事案件(占发案数84.1%)。其中在治保会、纠察队等群众自治组织协助下破获177起。1956年,刑警队改为刑警科,为局属科级建制。根据“以防为主,及时破案”的方针,积极开展“四防”宣传,组织民兵巡逻放哨,严密控制重点地区及旅栈、寄售商店等犯罪分子容易藏身销赃的场所,预防和减少案件的发生。全年发案177起,与1955年相比:一般案件数下降63.1%,重大案件下降21.9%,发案数占全市总人口的6.3
3年(1959~1961年)经济困难时期,偷摸、哄抢粮食、财物等案件大量发生,刑事案件逐年上升。据1961年统计,全市发生刑事案件974起,发案数占全市人口的18.9
“文化大革命”时期,刑侦工作遭受严重破坏,刑警队被撤销,先后由“公检法军管会治安组”、“文攻武卫指挥部”、“民兵指挥部”替代,42名侦察员被下放,调走29人。市“文攻武卫指挥部”将专政矛头指向少数干部群众,以致少数人在所谓群众专政中受到关押、严刑拷打等迫害。在“四人帮”“一人供听、二人供信、三人供定”、“大棒底下出材料”和“群众办案”的流毒影响下,对一些案件不注重调查研究,不重证据,一些必要的规章制度也被废止,现场勘察变成可有可无。例如1971年7月,发生一起下放女学生被杀分尸案,先从东门观德桥下发现死者双手,后在北门大桥下发现死者双足。报案后,草率勘查现场将尸块埋掉。在染织厂旁边粪坑发现死者的头部时,只派2个人去转了一下,以致该案久侦未破。
1976年10月以后,加强了刑事侦查工作,共有刑侦人员60人。1979年,全市发生刑事案件2118起,其中重大案件157起,发案占全市人口总数的28。翌年,市公安局为了有效地遏制刑事案件的上升势头,加强刑侦力量,在各公安分局设立刑警队。同时,公安机关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城市治安会议精神,抽调90名干警组成工作组,分别到治安问题较多的双岗、巢湖路、蜀山等11个派出所地区,帮助整顿治安;先后组织开展以侦破自行车被盗案为主的战役和“破大案,打流窜,挖团伙,追逃犯”的侦破战役。全市破获刑事案件1652起,其中抓获流窜犯258人,追捕劳改、劳教在逃人员105人,收缴各类凶器603件,缴获各种赃物折款20余万元,使发案数比1979年下降5.6%,其中重大案件下降48.9%。
1981年,针对少数工厂、企业工业用铜被盗严重的情况,组织联合侦破盗铜专案组。通过3个月的工作,挖出盗窃团伙9个,销赃团伙5个,抓获违法犯罪分子112人,破获刑事案件228起,其中重大盗窃案件24起,追回6万元的赃款赃物。市公安局在工人文化宫举办了展览会,组织全市工厂、企业的领导和职工参观,进行形象化的法制教育。同时,全市还组织了3次侦破战役和打击流窜犯的统一行动。
1983年元月,市局刑警队改为大队建制,共有刑侦人员97人。鉴于当时刑事案件多,刑侦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市公安局采取了“市局侦破特大案,区县局办重大案,派出所破一般案,谁能及时破掉谁主办”的措施,东市、西市等分局刑警队还将区内相邻的派出所划为若干片,并将刑侦人员分成相应的小组,分片包干,协同派出所就地查破案件,做到有案办案,无案抓防范,发生大要案,随时调集必要的刑侦力量投入侦破。这一做法,收到了一定成效。
1992年8月,开展“追逃犯,破大案”行动,截止10月底,全市共抓获逃犯179人,其中在册逃犯106人,协助兄弟省市抓获逃犯73人。在这次活动中,不仅破获了一批重大特大案件,而且还抓获了一些隐匿姓名的重大逃犯。
“严打”斗争
自1983年8月开始,开展了为期3年的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战役(简称“严打”斗争)。打击的重点是:杀人犯、放火犯、爆炸犯、强奸犯、抢劫犯、重大盗窃犯、流氓集团头子,以及劳改逃跑犯、解除劳教人员和刑释重新犯罪的分子,其他通缉在案人犯等。8月22日凌晨,打响了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第一战役第一仗,抓获犯罪分子2000余人,摧毁流氓团伙75个,瓦解成员482人,缴获各种枪支13支、子弹496发,匕首等各种凶器136件,炸药21斤,导火索15米,赃款赃物折款4万多元。同年12月,在工人文化宫举办了合肥市刑事犯罪罪证展览,展出了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决定的照片;38个严重刑事犯罪的典型案例和赃物凶器等罪证实物;青少年在“精神鸦片”毒害下堕落犯罪的15个案例和收缴的黄色音像制品、赌具等;以及“严打”斗争中24个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事迹,社会各界和群众赠送公安机关的52面锦旗横匾。这一展览在市内和3县巡回展出,参观的群众达50多万人次。同时,还将展出的案例汇编为《法网恢恢》的小册子,摄制了《合肥人民打击刑事犯罪纪实》的录像片,对广大群众进行了形象化的法制教育。
1984年元月和6月25日,先后集中打了第一战役二、三两仗。经过休整总结后,于同年9月18日进行了第二战役第一仗,全市抽调一批党政干部、公安政法干警、保卫干部和民兵,出动机动车202辆,对96处在第一战役中触动不大、治安问题较多的“死角”地区和单位,开展深挖工作;对在押人犯,发动政治攻势,教育其坦白检举,从中挖出了一些隐藏较深的犯罪分子,破了一些重大案件;开展了打击流窜犯的统一行动,对一些公共复杂场所和重点部位进行清查。组织追捕刑事犯罪分子574名,缴获手枪1支,子弹580发,匕首12把,赃款赃物折款6.2万多元,挖出犯罪团伙29个,成员137名。通过这一阶段的“严打”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市刑事案件明显下降。1984年,发生的刑事案件比1983年下降29.9%。其中重大案件下降36.2%,发案数由1983年占全市总人口的21.1。从发案的类别来看,许多危害大影响大的案件下降幅度比较大。伤害案件下降52.6%,抢劫案件下降82.1%,扒窃案件下降51.7%,拐卖人口案下降91.3%,强奸、流氓、诈骗等案件也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同时造成的损失也相对减少,与1983年相比,损失财物折款下降4.7%,死亡人数下降48.5%,伤人数下降50.6%。从作案成员来看,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人数占抓获案犯人数的比例,由1983年的73.2%,下降到62.9%。
1985~1987年初,先后精心组织了“严打斗争”第二战役后几仗和第三战役,共依法逮捕1322名,劳教565名,摧毁各类犯罪团伙206个,缴获了一大批赃款赃物。在斗争中,通过发布反盗窃通告,印发3万份宣传材料,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积极性。据1987年统计,公安机关收到群众检举揭发犯罪材料762件,扭送违法犯罪分子376名,送子归案76名,投案自首95名。
1992年合肥市全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抓打击更注重抓好防范,在治本上下功夫,建立起一个庞大而严密的群众性治安防范网络。同时,还不断根据社会不同时期出现的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斗争,全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843起,其中大案341起。1992年刑事案件发案数比上年下降了21.6%,盗窃自行车案件比前2年下降了50.4%,撬门扭锁盗窃案下降了39.8%,杀人、捅刀等恶性案件也有明显下降。
“专项”斗争
1986年后,合肥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专项斗争,做到不同时期有什么突出的治安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哪类犯罪突出就集中打击哪类犯罪。1986年3月,开展了反扒窃专项斗争,治安大队抽调60名干警,以市区一、二、三、四、七路公共汽车路线为重点,着便服跟车执勤,加强防范,捕捉扒窃犯,最多一天抓获20多人,对抓获的扒窃犯,普遍进行法制和政策教育,敦促他们坦白检举,深挖犯罪,历时1个多月的专项斗争,抓获扒窃犯188名,挖出团伙10个,缴获一批赃款赃物和凶器。
1987年2月19日,合肥市发生公共汽车售票员陆忠被杀案件,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为此,市公安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定,迅速在全市范围开展整顿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项斗争。以市区为重点,着重打击流氓犯罪活动。经过精心组织,奋战3昼夜,将杀害陆忠的17名罪犯一网打尽。检察机关及时起诉,法院进行公开审判,依法处决了沈云峰、梅奎风2名主犯。同时,在全市开展了学习陆忠活动。此外,全市实行多警种联合行动,日夜巡逻,设卡堵截,狠抓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实行公开巡查和秘密控制相结合,及时打击现行犯罪。3个月的集中整顿,破获刑事案件217起,其中大案81起,抓获违法犯罪分子501名,配合法院召开公判大会16场,对69名罪犯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把流氓持刀案件压了下去,使3~5月刑事发案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18%。
1988年5月,开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整顿夏季治安为重点的专项斗争。公安机关各级领导深入斗争第一线,局机关处、室分别与派出所挂钩,抽人帮助派出所抓破案,打现行、搞防范。中市区所属派出所普遍实行治安承包责任制,并在闹市区和公共复杂场所建立30个治安办公室,维护治安秩序。对发生的现行案件,全力组织侦破。6月17日,科大校园发生一起流氓滋扰案,从接到报案到破案,仅用16个小时,就将2名案犯查获并追踪查疑,破获一起劫持轮奸的恶性大案。6月21日凌晨,金寨路派出所地区发生一起劫持轮奸案,该所值班民警张苏安、钱刚胜接到报案迅即驱车搜索追击,仅20分钟,就在大西门凉亭处将正在作案的5名案犯当场抓获4名。对公共复杂场所以块为主进行整治,公安机关配合有关单位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打击害群之马,维护公共秩序。治安民警与武装民警,采取机动车巡逻与秘密守候相结合,重点防与普遍防相结合,严密防范。2个月的专项斗争,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78起,大案57起,抓获各类犯罪分子291名,挖出犯罪团伙39个,瓦解成员144名。由于贯彻边打边防、打防结合的原则,有效地遏制了发案率。
1989年7月,公安机关根据一群众关于盗窃自行车已成了“公害”的来信反映,开展了侦破盗窃自行车案件为主的专项斗争。刑警大队追踪查疑挖出3个盗车团伙,追缴自行车94辆、摩托车3辆。蜀山派出所在十里庙设卡堵截,2个晚上查获10辆盗窃销赃的自行车。通过6名盗车犯坦白检举,追缴自行车74辆。专项斗争1个月时间,抓获76名盗车犯,摧毁15个盗窃自行车团伙,缴获被盗自行车407辆、摩托车8辆。在打击盗车犯罪活动的同时,通过发文件,上门做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配合加强自行车管理:一是由交警支队对全市自行车登记立卡,换发新牌证,打上钢印;二是开辟停放自行车场点,组织专人看护。机关、学校、商店以及公园、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均建立停车场所,专人看管。机关大院和楼群宿舍区建停车棚,落实防范措施;三是加强自行车交易市场管理,健全制度,买卖双方凭证登记交易,堵塞漏洞;四是加强查堵工作。对市区通往邻近县、市的一些交通要道口和车站码头设卡查堵,重点是下半夜,通过盘查堵住赃物去路。同年9月中旬,公安机关将这批追缴的自行车全部发还给失主。郊区公安分局在七里塘镇召开认领自行车大会,有千余名群众前往认领追缴的197辆自行车。东市分局将破案查获的200辆自行车,5台彩电以及其他共价值13.3万元的赃物发还失主。
1989年10月,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扫“六害”专项斗争。确定三县农村以打击拐卖人口和查禁赌博为重点;市区以查禁赌博、卖淫嫖娼、传播、复制淫秽物品为重点。1990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查处赌博案件250余起,抓获参赌人员1550余名;对重点地区和部位,采取公开与秘密相结合的方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东市区抓获卖淫妇女、嫖客、老鸨、拉皮条等78人,捣毁卖淫窝点6处。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车揭露“六害”毒化社会风气以及对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严重危害。市歌舞团编排了一台鞭挞“六害”活动的小品,受到群众好评。截止1990年4月,全市共查处“六害”案件1861起,打击、处理有“六害”行为的人9995名。其中人贩132名,卖淫嫖娼187名,传播、复制淫秽物品189人,赌博5627人,其他3860人。摧毁违法犯罪团伙59个,捣毁卖淫、传播淫秽物品的窝点30余处,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248名,收缴淫秽非法书刊、画册250种、11万册,收缴淫秽录像带200余盘,缴获赌资20余万元。
1991年,合肥市开展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专项斗争。市公安局制定了《关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查禁取缔卖淫嫖娼活动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市公安局派出3名副局长分别到三县检查督促指导工作,调查摸底,以县区为单位组织集中行动,依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和屡教不改的老鸨、暗娼、嫖客,查禁了一批卖淫嫖娼窝点。这场专项斗争历时50天,全市共抓获人贩47名,解救被拐卖妇女59名,被拐卖儿童7名。摧毁拐卖犯罪团伙9个,瓦解团伙成员31名,破获案件13起。同时抓获卖淫妇女8名,嫖客36名,有效地遏制了社会丑恶现象的蔓延。
自行车被盗案件,是社会治安管理的一个弱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1992年春,市公安局制定并实施了以“打、防、建、管”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理方案。先后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发了《合肥市关于惩治盗窃自行车犯罪的规定》,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合肥市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并开展了反盗窃自行车专项斗争,破获自行车被盗案件1148起,并在省博物馆广场召开退赃大会,先后将1400辆自行车归还失主。通过一系列综合治理,使自行车被盗案件比1990年下降45%。
刑侦技术和情报资料
建国初期,合肥市的刑事科学技术工作基本上是空白。1953年,市公安局治安科增设刑警小组,以后随着刑侦队伍的发展,刑警小组扩编为刑警队、刑侦科,并相继开展文字、痕迹检验、指纹档案、照相、法医、化验等项技术工作。1963年,随着《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细则》的贯彻实施,合肥市刑事科学技术工作逐步走入正轨。
“文化大革命”时期,刑警队被撤销,刑事科学技术工作被诬为“神秘孤立主义”。由于受到“不信人头,信狗头”的批判,犬舍被扒掉,警犬被送去看仓库,各项技术检验鉴定业务被废弃。刑事科学技术人员由于受到“技术第一、白专道路”的批判,不敢钻研技术,不愿干技术工作。刑侦部门长期积累起来的调查研究资料,各种痕迹标本等无人过问,多数失落,器材损坏丢失严重。
粉碎“四人帮”后,刑侦技术工作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1978年2月市局增设技术科,编制11人,开展了照相、法医、文检、痕迹、化验等5个刑侦技术项目,修复并添置了一部分器材。
1983年12月,刑侦技术科改称刑侦技术处,充实和加强了刑侦技术力量,更新了一部分刑事科学技术的常规设备,其后又陆续添置了一些现代化的科学仪器。1987年7月,刑警大队和刑侦技术处合署办公。后又增设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
1991年,基本完成了刑科所一级技术点设备安装、调试任务,受理353起刑事案件的检验任务,出具鉴定236份,冲拍各类照片2628张,完成3499份枪弹痕迹建档。运用刑事技术手段侦破重大案件达破案数的18~35%。
违法犯罪情报资料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公案业务基础建设。1985年,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始设情报资料科,开始对犯罪分子进行姓名、照片、人体测量和指纹登记,负责情报资料工作的组织实施,为侦查破案服务。
1989年3月,市局成立合肥市刑事犯罪情报资料工作领导小组,刑侦、治安大队长和各分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为成员。刑警大队设情报资料科,各分局、派出所分别配1名专职或兼职情报资料员。至1990年初,全市公安机关的情报资料管理系统已初具规模。具体业务已开展姓名绰号、体表标记、作案手段特点、年龄、身高坐标、专长、住所、单位及姓名卡等9大类手工管理系统,并开始实行微机管理。是年3月中旬,市局组织检查评比,全市共建卡9209套,其中5卡齐全率为83.9%。1989年4月至1991年4月,利用情报资料直接和间接破案198起,其中重大、特大案112起。
情报资料科还接待市辖三县和外地市查卡500余次,据此直接、间接破案20余起。与此同时,郊区、肥东、肥西、长丰3县相继开展了此项工作。至1991年9月,市辖三县建卡3000余套,输入微机1400余套。是年8月17日,长丰县有位三轮车驾驶员被人连砍数刀致死。该县公安局技术科从现场水泥旁取下1枚立体指纹,查出凶手。
1992年,市情报资料网络初步形成,并建立查询、检索、储存、刑事犯罪人员资料管理制度。当年,合肥市情报资料管理部门,被公安部评为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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