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十章 收容遣送

第四节 改造游民

解放初,合肥市区街头流氓、乞丐、散兵游勇以及玩猴、弄蛇、吞剑、耍刀、叫街、恶讨者,随处可见。1950年,市教养所(后改生产教养院)内设游民部(后改劳动部),首批收容游民40余名,组织他们从事生产劳动,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此后,逐年收容。至1952年,计收容363人。这些人经劳动锻炼能独立谋生回籍260人。在管教中,教养院少数干部曾采取吊、打、跪、饿、关等过激办法处罚游民。1952年6~8月,教养院开展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三反”斗争,院长被撤职,有关人员分别受到法办、停职、调动工作等处理,使过激处罚游民的行为得到纠正。
1957年,遵照内务部规定,凡不事劳动生产或以不正当手段为生,危害社会秩序又不够判刑的人,均当游民收容改造。至1959年,合肥市累计收容游民1338名。这些人经过改造大多数改邪归正,自食其力。
劳动生产
1950年,市教养所组织游民开垦荒地60亩,种植玉米、山芋、芝麻、棉花、豆类及蔬菜,饲养猪、牛、鱼、鸡、鸭,从事棉布、毛巾、布鞋、棉袜等项生产。1952年,市成立福利纺织厂和豆制品生产坊。1954年,组建劳动队外出做工,收入不菲。1955年,组织草绳生产,连同农副业、棉织等项,年收入达34864元。1957年参加劳动的100人除生活全部自给外,还盈余13808元。1959年,生产教养院生产(包括部分残老及14岁以上孤儿)总收入达212962元。1960年后,各项生产逐步移交或撤销。
思想教育
游民习惯于四处游荡、乞、窃、骗、赌。初进教养院时,他们情绪抵触,鄙视劳动,常偷懒耍刁,不服管教,有时饭后甩碗,破坏工具,浪费原料。1952年,市教养院将他们集中起来上政治课和文化课,举行生活检讨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委派诚实、思想进步者任组长、队长,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犯罪分子,订立学习公约。凡违反公约者,轻则组内开展批评,重则呈报组织处理。
1954年,市教养院开展新旧社会对比教育,使少数恶习积重难返的人能端正劳动态度,爱护公共财产。1958年,组织院民通过忆苦提高觉悟,钻研技术提高产品质量,通过出墙报黑板报开展挑应战,使多数游民成为合格的劳动者。
生活
游民被收进市教养院,均编组住宿。每8人1间房,睡稻草地铺。院方供给他们伙食,并发给衣被、蚊帐。1950年供给标准:每人月大米45斤。翌年,入院者进住新瓦房,睡木床,每月灭虱一次;患病的,移住病房治疗。1953年,院方以生产盈余的10%作奖金发给院民,每月根据各人劳动表现进行民主评比确定金额,低者2元,高者6元。翌年,发给一部分人黄烟费(从生产盈余中开支)。1957年7月,给部分改造成绩好者试行工薪制,每人每月18~22元。1958年,在院接受教养的游民共79人,生活费及奖金等项开支合计9159元。
安置
1950~1953年,市教养院对游民中经过教育改造,并学会一两项生产技术能自食其力者,经其本人申请,准其出院就业。兵痞徐某,曾脱离奉军流浪乞讨20多年,经收容改造,学会炊事工作,劳动积极,连年被评为积极分子,后被留院就业。沈某,曾长期吸毒,家产荡尽,妻离子散,独身漂流,经收容劳动教育,再辅以药物治疗,终戒绝毒瘾并学会做豆腐自食其力。褚某,抗战期间为生活所迫沦为娼妓,建国后被收容教养,因其积极劳动,决心洗污,迅速掌握染织技术,被介绍到工厂就业,不久结婚生子,家庭幸福。
1956年,市民政部门将具有一定生产技能、恶习已改的24人,送往皖南白茅岭农场(上海市民政局举办)安置。1957年,将改造较好、农村有家的178人遣送回籍“插社”安置。1958年,将符合安置条件的134人分别遣送回籍或到基础较好的农业社安置,并帮助其中有条件结婚的人成家。
上一篇:第三节 遣送
下一篇:第五节 安置长期流浪人员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