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皖南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皖南地区于1949年4月获得全境解放,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了接管、建立地方武装和人民政权组织、剿匪反霸、生产救灾、减租等项重要工作,为按照《共同纲领》规定召开皖南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创造了条件。1950年上半年,皖南区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筹备委员会成立。中共皖南区委第二书记胡明为主任委员,魏明、许杰为副主任委员,杨建新等26人为委员。筹委会先后召开3次会议,进行了分配代表名额、聘请与指导各地各界推选代表、征集提案、草拟大会文件等各项准备工作。
一、代表名额与构成
根据《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的规定,全区共协商推选和直接邀请各界人民代表303人。其中:中国共产党代表11人,政府代表16人,各民主党派代表11人,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代表12人,人民解放军代表25人,荣军代表2人,地区代表29人,工人代表27人,农民代表63人,学生界代表14人,妇女界代表16人,文化教育界代表22人,新闻界代表1人,工商界代表24人,合作社代表1人,特别邀请人士29人,列席代表101人。
二、会议的召开
1950年8月20日至28日,皖南区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芜湖市召开,到会代表275人。
皖南人民行政公署主任、主席团成员魏明致开幕词。他说,这个会议的召开,标志着皖南人民的革命大团结,标志着皖南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和人民民主专政更进一步的巩固。这次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贯彻执行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土地改革法,讨论今年秋冬在皖南广大农村进行土地改革的问题,同时研究财政经济和复员工作。他希望全体代表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精神,充分发表意见,同心协力,克服困难,为实现土地改革,建设新皖南而奋斗。
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胡明传达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华东军政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中共皖南区委书记马天水作的关于为完成皖南区土地改革而奋斗的报告。报告说,皖南地区有着长期坚持和发展的革命斗争历史。在解放后一年多以来,股匪已被基本肃清,农村社会秩序已大体安定,大部分地区开展了反恶霸和减租运动,并在这一运动中建立了农民协会和民兵组织,近半数村庄的基层组织经过了初步改造,以及正在大量训练土地改革工作的干部和积极分子等,为进行土地改革创造了条件。报告要求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土地改革的总路线和基本政策,结合皖南实际情况,采取“典型突破、逐步推广”的办法,以县为单位,从1950年11月至1951年2月底,结合农村生产,全部完成土改工作。会议还听取了皖南行署主任魏明作的关于财政经济工作报告,人民解放军皖南军区副司令熊兆仁作的关于军事及复员工作的报告,以及行署各部门工作的书面报告等。
会议经过讨论,通过了两项决议:(1)关于胡明委员传达报告的决议。决议要求把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华东军政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贯彻到实际行动中去。(2)关于各项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同意马天水、魏明、熊兆仁所作的工作报告。并一致决议为完成皖南地区土地改革,为争取财政经济情况更加好转而奋斗。会议还通过了向毛泽东主席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致敬电等。
会议听取并通过了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报告就会议收到的121件提案的处理情况作了说明。
会议选举出皖南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胡明为主席,江靖宇、朱子帆为副主席,王贯之等41人为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