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1911年12月~1927年3月)
北洋军阀的统治是在袁世凯窃取了辛亥革命的胜利果实之后确立的。北洋军阀在安徽的统治也是袁世凯势力排挤了安徽革命势力并窃取了安徽革命果实之后确立的。
辛亥革命后,安徽各地纷纷独立,建立了资产阶级革命政权。但随着革命的失败,袁世凯控制了北京政权,中央政制变幻无定,地方制度混乱不堪。安徽当时是一个资产阶级革命派较为活跃,同时又是地方实力派根深蒂固的省份之一,资产阶级革命派同封建军阀之间的斗争、封建军阀内部的斗争、地方割据与中央集权之间的矛盾交织在一起,反映到安徽省的地方政权建设中来,便使得安徽省的政权机构及人员的演变更加复杂。这种混乱的局面直到国民党政权接管安徽以后才逐步趋于稳定。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安徽省政权体制发展可分为4个时期:
(1)都督府时期(1912~1913年3月)。这一时期安徽省都督府采取军政合一的制度。都督府下设军政、内务、财政、教育、实业5司以及政务会、省城警察厅、司法筹备处和省城审检厅等机构,在都督的领导下,分掌安徽的军事、行政事务。
(2)行政公署时期(1913年4月~1914年7月)。这一时期北洋政府倡导各省实行“军民分治”,安徽成立行政公署作为全省的行政首脑机关,首脑称民政长。下设总务处及内务、财政、教育、实业4司等机构。原都督府经改组后,成为全省专门的军事领导机构,仍设都督,并兼行民政长。
(3)巡按使公署时期(1914年7月~1916年7月)根据北洋政权的“废督裁兵”计划,安徽改省行政公署为省巡按使公署,设专职巡按使1人,综理全省政务。同时,取消省都督府,另置将军行署,专理全省军务,首领称将军,不再兼任行政职务。
(4)省长公署时期(1916年7月~1927年3月)。这一时期安徽省的最高行政首脑除张勋复辟时一度改称巡抚以外,一直称省长。省级行政领导机关称省长公署。省级军事机关先后改称督军公署、督理公署、督办公署等。军事首脑相继称为督军、督办(理)皖省军务善后事宜、皖军总司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