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市县组织
1949年11月~1955年2月,安徽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时期,合肥、芜湖、蚌埠、淮南、安庆、寿县、歙县、怀宁、亳县、无为等地建立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1955年2月~1966年5月,根据政协章程规定,在协商委员会的基础上建立省辖市和部分县(市)政协机构,全省发展为45个,其中有蚌埠、芜湖、淮南、合肥、安庆、屯溪6个省辖市政协、39个县(市)政协。1966年5月~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时期,市、县政协组织基本没有活动。1976年10月~1987年12月,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市、县政协组织得到空前发展,1983年1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县(市)和市辖区建立政协问题的通知》,全省市、县(区)建立政协组织112个,其中市级9个,县(市)级72个,市辖区31个,在7个地区设立了政协联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