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附录

安徽督练公所办事章程


第一章宗旨
一、督练公所督办由抚宪兼摄,以改良全省军政为宗旨,故督练公所为全省军政之总机关。
二、本公所办事章程,不尚浮文,不取高远,斟酌于南北洋之间而变通之,以期与练兵处奏定章制一一符合,而复以切实施行为宗旨。
三、督练公所分设兵备、参谋、教练三处,三处复各分数科,各司其事,总以整顿营伍、划一军制为宗旨。
四、督练公所既为安徽军政之总枢,故应兴应革事宜并不限于军队,凡各学堂、各局所与陆军有直接间接之关系者,督练公所三处暨各科提调,皆有会商考核之责任,以期互相表裹,不致分歧。
第二章办法
一、督练公所为组织新军队而设,故督练公所之办法,皆对于新军队之办法。
二、本省以饷项支绌之故,其开办征兵之第一年,必不能率尔成镇,故谨遵练兵处变通制略一条,分为三期办法。
三、开办征兵之第一年,拟设步队两标,马队一营,炮队一营,工程一队,辎重一队,卫生队半部,即为第一期之办法;其第二年续成步队一标,马、、队各一营,工程、辎重各两队,即为第二期之办法;至第三期又续成步队一标,马、、队各一营,工程、辎重各一队,卫生队半部,合成一镇,即为第三期之办法。
第三章分料
安徽督练公所系遵照练兵处奏定章制分设兵备、参谋、教练三处。兵备处专司考核章制,暨各营功过赏罚、筹备粮饷、军械医务等事略,如日本之陆军省;参谋处专司调度策划,并考查中外舆图形胜等事略,如日本参谋本部;教练处专司考查训练兵队,暨审订学堂课程等事略,如日本之教育总监。由三处所专司之事而分理之,故其科大要,兵备处得三科,参谋处得三科,教练处得二科。
兵备处
一、搜讨科,司考核章制等事。
甲、实行新订陆军军制,暨考订军仪、军礼、军纪、军服、徽章等事;
乙、实行动员计划及就地征募之法,补充召集退伍等事,与参谋处运筹科会商;
丙、筹计战时应增官弁、军需、军队,增设迁并,一切布置,及各军操场、打靶场,野操、秋操时大概地段位置,与本处经理科及参谋处运筹科会商;
丁、拟派经理制造、医学各科员弁、学生出洋游学考察,并订咨送陆军学生出洋章程;
戊、订立要塞卫戍附近禁令;
巳、筹备军马并征发章程,与本处经理科会商。
二、执法科,司功过赏罚等事。附属宪兵学堂。
甲、考核各军员弁升降、调补、差委、定俸,及军队开补名册等事;
乙、核办叙勋、记功、奖赏、及恤赏伤亡银两,并注册等事;
丙、汇报各军员弁详绌履历、衔名、册籍,并请假簿,及战时职员表;
丁、据奉行令典编陆军惩罚令、陆军简明刑法暨军械保护法;
戊、考核各军执法官审办案件,及各军员弁记过名册;
巳、考订军狱办法,汇记监禁开释名数;
庚、审讯判断本所及军队过犯等事;
辛、稽核宪兵手册及军队手牒之关于军纪等事。
三、经理科,司筹备粮饷,军械医务等事。附属筹饷局、军械局、火药局、制造局、官电(局)、德律风各处及医院。
甲、立每年预算表于半年前上之抚宪行司局,筹拨其军需用款,有溢出预算外者,随时详请筹拨;
乙、会计应采办之平常军需品及特别非常品,并军需品之保存、给与事例;
丙、经理征战时应设之集积场事例,并筹议补充粮秣被服等事;
丁、拟定实地演习时赔偿章程,及定给征发物件给与之价值;
戊、考核各军队、局、所、学堂公用存储款项及赢余截旷等事;
巳、管理各军队、局所、学堂、营垒之应用地基及建筑房舍、操场、打靶场等事;
庚、考察各军行营及炮台所领枪炮子弹、军械火药,制造各局之存储、制造、管理,有不合法度致令损失者,责成赔修,并汇造各项数目表册;
辛、采购各种军械子弹材料,核议数目价值,并购储各国新式枪炮子弹,与各将校讲求其理法,比较本省军器之利钝精粗,颁行各军以为改良之地。
附属军医官:
甲、考查军医、马医学术程度,并筹订军队卫生与军马卫生之法;
乙、考查整顿军医学堂及陆军病院,筹备药料、医具,并战时分遣医官随营料理安置受伤,恩恤废疾,免役等事;
丙、汇核各军查验身体表册;
丁、筹设红十字军事宜,并组织卫生队等事。
参谋处
一、运筹科,司调度策划等事。
甲、遵奉新定军制,筹议陆军改良之事,并筹划征兵之准备;
乙、筹定动员计划,及军队征集、补充、退伍等事;
丙、预定作战计划及战时规则、国际公法等事;
丁、预定每岁秋季大演习计划,各种命令布告之一定范式,及战进之训令、报告等类;
戊、派遣参谋将校旅行国内,察看本省险要,以定各军驻屯地方及兵力配布,有时并得派员旅行各国采择其新战术精液,以图将来军事之进步。
巳、考查邻国及有关系之列国内治外交政略,及各国军政兵力防备,与夫行军地理、运道输送情形。
二、检阅科,司检阅各军利弊得实等事。附实地观战及考查中外舆图形胜。
甲、检阅各军队教育内务,并军需品之保存,出师之准备;
乙、考察沿江海形势险要并本省形胜,以定干路、支路而修改增筑之,俾便于行军、运送、征调等事;
丙、本科分为定期检阅、特别检阅两端,定期检阅,岁有常期,大率皆会同教练处训练科各提调办理;特别检阅则随时随地自为之;
丁、检阅陆军各学堂教员、学生及办事人等之勤情,及能否确守本堂规则等事;
戊、检查各军驻扎地段情形,再就本国、邻国及有关系之列国形胜险要之处并外交政略,随时考核,以便对付等事;
巳、各国有战事,派遣高级参谋将校亲赴战地观战,研究其得失之处,以为改良军事之准备。
三、测绘科,司测绘中外舆图形胜等事。附属陆军测绘学堂。
甲、测绘安徽明细军用地图;
乙、测绘本国山川、道里、都邑、要塞各图;
丙、测绘界于邻国之海岸、铁道、山势诸险要地点;
丁、测绘地图时遇有道路、街市、村落、森林、道里之远近险易,及人口之多寡,军需品之有无,均须一一附表列入图后,以供行军征发备战之资;
戊、管理测绘学堂,陆军测量部,课习算数测绘等事,并督员实地测量;
巳、管理刊印军用地图,并发行地舆等事,但此等秘密地图,非经参谋处许可,不得刊行出售。
教练处
一、训练科,司训练兵队等事。附监察要塞。
甲、遵奉颁行操典教范、行营礼节、军队内务等书,传布各军,其有为颁行所未有及者,随时编纂,上之抚军鉴定,以便传布切实施行,并考订各国军逐年教练程度;
乙、考订各军队舁送病伤之法,及工匠、号兵、打靶、击剑、体操诸法;
丙、考订各军队实地演习行军之法;
丁、会同参谋处检阅科,考订各军队教法、操法、战法及兵马器械,比较优劣,核定分数,呈请分别劝惩;
戊、考订马队、步队及各队传信之法;
巳、考订工程队专门工程及各队应用工作,并马、炮、辎重各队训练马匹及钉掌之法;
庚、考订马、炮、工、辎各队专门学艺章程,及要塞炮兵一切教育之法;
辛、会同参谋处运筹科筹划改良各炮台位置、火路及后路之交通、侧面之保护、布置鱼雷、水雷等事;
壬、会同参谋处测绘科,测绘要塞炮台形势险要;
癸、会同本处教育科编陆军各种教科书。
二、教育科,司审订学堂课程等事。附陆军各学堂及本处将校研究所。
甲、遵奉定制改良陆军小学堂、讲武堂、骑、炮、工、辎各专门速成学堂及研究所之章程办法;
乙、考验陆军各学堂学生良否,及办事人之勤惰,陆军毕业生之品行、学术,并遴先学生分往东西各国留学陆军等事;
丙、储集陆军毕业人员,于本所内设立高等、寻常两科将校研究所,并预筹出路等事;
丁、编纂中外战史及目兵应用教科书,并军事报、军事杂志;
戊、改正本省学堂及民间编译之陆军书籍,以免贻误无学之军人。
第四章权限
第一节督办之权限
一、督练公所督办由抚宪兼摄,凡抚宪对于安徽全省军事界上权力之所及,即督办权力之所及。
二、凡安徽全省之各学堂、局、所,与军队有直接间接关系者,皆在督办权限之内。
第二节三处总办之权限
一、三处总办由抚宪奏委知兵大员分任之,凡督办对于全省权力之所及,各总办均有献可替否之义务,各就本处应办之事随时建白,候督办裁决施行。
二、各总办对于各军非直接练兵,乃间接以督人练兵,则凡遵守练兵法纪者,各总办有会同奖劝之权;违背练兵法纪者,各总办有会同惩创之权;其未合练兵法纪者,各总办有会同指导之权。
三、各总办对于本公所有用人立法之权,各人员称职与不称职者,各总办有分别进退赏罚之权。
四、三处人员,对于三处总办有献议之责,议之是者,各总办宜采择之;其各执一是者,各总办有裁判决定之权。
第三节三处帮办之权限
一、三处帮办由总办禀请抚宪添设。
一、三处帮办禀承三处总办命令,所有各处总办权限以内之事,各处帮办皆有帮同办理之权。
三、虽经帮办议定之事,仍归总办主持。
第四节各科提调之权限
一、各科提高由各总办遴选陆军毕业生之品端学粹、办事实心者专任本科之事,故有专办本科事宜之权,其有与他科牵连者,则有会同协商之权。
二、各科提调皆有禀承本处总办命令,表率各处人员之权。
三、凡关于各科之学堂、局、所、军队等处,各科提调皆有调查、考验、更正之权。
四、凡特别重要文件,关系各科者,各提调均有会同正、副文案拟稿之权。
五、公所内收支虽直隶于经理科,而各科提调皆有随时稽核之权。
第五节正、副文案之权限
一、正方案官禀承各处办协同提调遵章办事,有裁改文件之权。
二、往来公牍信件,应由副文案拟搞,送正文案复核,或由正文案拟稿,亦可与副文案参定之。
三、各处文案,每届月终,应将本月所办之事,并发出、收到之公文,类编为经事表及公文类编,交收发官保存。
四、秘密及紧要文件,正、副文案不但监视清书缮写,并饬其毋许泄漏。
五、本处一切公文,正、副文案、收发、核对官,皆有指令清书缮写之权。
第六节收发兼核对监印之权限
一、往来文件须随到随即登记,有分送验收之责,不可耽延遗失。
二、一切往来文件,收发官应随时查检,其关系某处某科之事,应随时分别送呈某处总办及提调。
三、往来电文公件,收发官有随时译送,并督饬传事人传递之权。
四、校对官有协同副文案缮写秘密文件及校对各件之责。
五、清书及传送文件人等,如有延迟及泄漏秘密公件,收发官及文案均有稽查责革之权。
六、本公所一要文件,监印官有启用关防监视登记之义务。
第七节收支官之权限
一、本公所一切收支各款,均应受经理科提调之检查,每届月终,应将款目簿册呈各总办及经理提调核阅,一过交文案官拟稿详咨。
二、本公所一切薪水公费均于月之初十日支送,杂差人等工饷,均于月之二十日发给,未至期者,不得通融挪移。
三、本公所如有余款,由支应官请未存储,认为公积,不得指作闲款,无故拨用。
四、本公所护兵差役人等收支官有兼管之权。
五、本公所脂办各物,收支官有稽查核算之权。
第八节差遣之权限
一、本公所一切庶务,差遣官有禀承各处总办及周番官命令,查办各事之权。
二、军队兵士往来道路间,差遣官有巡查之权。
三、各处总办出外阅操,差遣官有禀承命令布置一切之权。


上一篇:清代安徽省政府官制
下一篇:安徽全省矿务总局开办章程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