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环境监测
一、机构
1978年2月,组建环境监测机构。1979年,各项环境监测工作逐步展开。至1992年底,建成市县级环境监测站3个、行业监测站2个,各大中型企业也成立了化验室,初步形成了三级监测网络。每年除完成大气、水质、降尘、噪声等常规监测项目外,还开展了工业污染源、建设项目咨询监测和有关科研等工作,每年提供各类环境监测数据近百万个。1992年7月10日,新建市环境监测中心大楼启用,占地面积4667平方米,建筑面积达3539平方米。
二、大气环境监测
1979年初,开始进行大气环境例行监测工作。至1992年12月31日,全市共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总悬浮微粒监测采样点6个;其中相山区2个,杜集区、烈山区、濉溪县各1个,清洁对照点1个。1984年下半年将降尘监测列入例行监测范围,采样点7个,除淮北火车站1个采样点之外,其余6个监测采样点与二氧化硫等监测采样点相同。上述监测采样点控制级别均为省级。监测周期和次数为:每季度首月中旬1次,一年4期,每期5天,每日4次,连续监测大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微粒的浓度。大气降尘,每日连续收集,每月测量1次,全年测量12次。
1982年开始,市环保监测站对大气降水(酸雨)进行监测。1985年以前,仅对降水PH值进行测定。从1985年开始,以环境监测站为采样点,大气降水监测列为全市大气环境污染例行监测内容。1990年,此项目监测停止。
三、水质监测
1、地表水水质监测水质监测每年分枯、平、丰3个水期进行。一般选在1月、11月为枯水期,3月和5月为平水期,7月和8月为丰水期。每个水期采样2次,年采样6次。水质采样深度为水面下50厘米。采样同时记录水温、气温等参数。
1983年5月1日开始,市环境监测站先后对萧濉新河、岱河、龙河、闸河、浍河、王引河、沱河等河流和采煤塌陷水域水质进行监测。其监测周期、采样点、分析项目多根据监测调查任务的性质而定,未列入例行监测范围。1989年5月,萧濉新河水质列入例行监测范围。1991年开始,濉溪县环境监测站对浍河、王引河、沱河水质进行例行监测,每年采样2至3期,每期采样2次。浍河设置4个断面监测,分别是岳集、包河、临涣、孙疃;王引河设置3个断面,分别是仲大庄、张庄、张桥;沱河设置3个断面,分别是洪河头、徐楼闸、四铺。
至1992年,地表水水质监测项目有:水温、PH值、硬度、悬浮物、化学耗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氧、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挥发性酚、氟化物、油类、硫化物、氰化物、汞、砷、六价铬、总铬、铅、镉、铜、锌浊度、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总磷、硫酸盐、氯化物等30多项。
2、地下水水质监测从1980年起,开始对地下水进行例行监测,监测点选取与居民饮用水有关的水源井,按全市行政区划设置。1980至1988年,濉溪县城布设6口监测井,其中的2口浅层水源井1989年因停用,取消设点。至1990年,市区设置21口监测井。1991年增加到24口监测井。1992年,全市布设地下水监测采样点28个,均为省级控制监测点。地下水监测全年分3月、8月两期,每期采样7天,每日1次,全年采样14次。监测项目一般为18至24项,实验室分析方法与地表水质的监测分析方法相同。
四、环境噪声监测
1979年开始,对部分噪声源进行监测。1981年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例行监测。其后,逐步把交通噪声、定点噪声纳入常规监测范围。
1、区域环境噪声1980年开始监测。1980至1983年,每年监测昼间噪声1次。1981至1984年,设置监测点101个。1984至1989年,每年监测昼夜噪声各1次。在建城区内,以250米×250米等距离网络中心布点。1985至1990年,设置监测点140个。1991年,根据《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有关规定,对区域环境噪声进行了全面调整,设置监测点161个。至1992年,取消夜间噪声监测。
2、交通噪声1981年开始监测,每年1次。选在车流量大于100辆/时的主干道上两路口之间并远离50米以外。1981至1982年,监测路段4条,监测点18个。1983至1985年,监测路段12条,测点34个。1990至1992年,监测路段13条,测点40个。
3、定点噪声亦称功能区噪声,其监测始于1980年,当时有测点3个。1985年后,设测点7个,其中交通干线两侧二类混合区各2个,居民文教区、一类混合区、商业集中区、工业集中区各1个。至1989年,每季度测量1次,每年4次。1990至1992年,每半年测量1次,每年测量2次,每次连续24小时。选在各类功能区内有代表性测点进行监测。
五、其它监测
1、微生物监测1988年8月,开始微生物监测,监测项目有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1992年微生物监测列入水质例行监测范围。
2、土壤监测1985年1月,对濉溪县平山公社刁山土壤进行了监测分析,化验分析了土壤中的铜、镉、铅等6种元素。为配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1986年4月至11月,对淮北矿务局海孜矿、童亭矿、市肉联厂等建设工地土壤采样监测,共分析化验了砷、钙、镁、钾、氟、钠、汞、铜、铅、铬、镉、硫等13种元素和PH值。至1992年底,土壤监测项目主要是水的底泥和陆地土壤中铅、铬、镉、锌、铜、砷、汞、氟、磷等元素和PH值。
3、农作物监测1986年4月和6月,先后对淮北矿务局海孜矿和童亭矿所在区域的粮食和蔬菜样品进行监测。粮食样品为小麦、大豆、玉米;蔬菜样品为萝卜、菠菜、菊花心等,化验分析项目为氟。1986至1988年,连续3年对个别地区小麦、玉米、大豆等粮油作物进行监测,化验分析样品中铜、铅、镉、汞、砷、铬、锌和氟8种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