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生产管理
50年代末,随着淮北煤田大规模开采,各生产矿井建立了生产调度管理机构。1958年6月,成立淮北煤矿筹备处调度室,负责生产调度,隶属生产技术处。1964年4月,成立局总调度室,仍隶属局生产技术处。1975年8月,调度室升格为职能处室,直属淮北矿务局。各矿井均设有调度所,组织和指挥各矿井的安全生产工作。皖北矿务局建立后,设有局、矿两级生产调度系统。生产调度在分管局、矿长领导下负责日常生产的组织和指挥,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监督检查每日和月度作业计划的执行情况。
一、生产调度制度
生产调度的基本制度有调度会议制度、调度汇报制度、调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度、领导干部值班制度。生产调度的业务制度包括:值班员制度,各级调度机构均实行24小时连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安排熟悉此项工作的人员代班,交清情况后,方可离开。交接班制度,调度值班人员在一般情况下交接班时,必须做到“四有”、“四交清”。“四有”即:有严格的交接班制度,有填写的调度工作日志或交接班班簿,有自理当班主要问题的时间、数据、过程以及结论记录,有严格的交接手续、交接双方必须在交接班簿上签字。“四交清”即:交清当班各单位生产情况和任务完成好坏的原因,交清安全生产情况及各类事故、发生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交清正在自理或待处理的工作的详细内容,交清领导指示、上级通知、通报及执行情况。汇报制度,各级调度机构除按上级调度的规定汇报外,遇到紧急情况和重大事故应立即汇报上级调度机构。在情况不清时,应先报事故的发生,重点问题、临时业务问题可进行专题汇报。生产分析制度,生产调度人员必须进行生产情况的班、日分析和旬、月分析。班、日分析由一天中最末一班的值班调度员根据小班工作记录分析,打印在生产日报上。旬、月分析由统计人员根据旬、月生产记录分析,并预报下一旬、月的生产动态,编印简报,提供给有关领导。图牌板管理制度,根据生产管理需要和上级调度规定,建立图牌板。做到按时填写,数字清楚、正确、整洁,责任到人。统计资料存档制度,调度原始记录,台帐、统计报表等资料定期分门别类整理、装订、存档备查,保存期为1~2年。
二、现场管理
1958至1966年,淮北矿务局的采、掘工作面的现场管理,均采用区(队)、班(组)两级管理体制。根据煤炭部《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和《作业规程》要求,每个采掘工作面在投产之前,都由采掘区(队)技术主管人员根据设计和工作面的地质条件,编制专用于该工作面作业规程的初稿,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监察、通风、煤质等部门技术人员进行会审、修改后,经总工程师签字批准执行。批准后的作业规程由区(队)长和技术人员进行贯彻。并实现正规循环作业和图表管理,保证采、掘工作面的均衡生产,对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设备质量、原煤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在每个采、掘工作面设置检查人员,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和验收办法,实行现场管理。“文化大革命”期间,采、掘工作面的现场质量管理受到破坏。
1977年后,淮北矿务局修订和颁发了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标准和检查验收评级办法,使煤矿采、掘工作面质量管理和现场管理得以全面恢复和加强。80年代后期,淮北各煤矿开展“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制订各项达标验收标准,定期进行验收评级工作。各采、掘区(队)加强现场管理,保证原煤生产的安全、煤质等各项指标达到标准化。至1992年底,淮北矿区各生产矿井对采、掘生产区(队)实行现场质量管理与经济效益挂钩,使生产的现场管理趋于正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