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查治安危险分子
〔清查工作的政策规定〕
1970年4月20日至25日全省首次统一行动,清查治安危险分子。清查的重点是“一打三反”中的重点对象。1973年9月,省公安局统一部署在9月20日至25日在全省市镇开展清查,打击各种“现行反革命”和刑事犯罪活动,要求通过清查发现一批“反革命”和刑事犯罪活动的线索,收容审查流散在社会上的自由流动人员,从中清理混入的坏人和流窜犯罪分子;通过这种形式发现治安工作中的漏洞,整顿社会秩序。清查的重点部位是大小车站、码头、公共场所、交通要道、窑洞、山洞、地道、涵洞、城乡结合部、省县区结合部、无户口人员居住的草棚、外流船只和外流人员集聚的地方等,同时清查容易隐藏犯罪分子的场所。清查的重点单位是旅社、招待所、住客的澡堂,“地下工厂”、“地下商店”、“地下包工队”、“地下运输队”以及饭馆场所。清查的重点人口是三种类型六个方面,三种类型是:正在被监督改造的五类分子;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嫌疑分子;属于“反革命阶级基础”的分子。六个方面的人员是:现行反革命活动的可疑分子、有刑事犯罪的可疑分子;可能是反革命分子但尚未查清的分子;尚未得到改造的“反革命分子”和阶级敌对分子;刑满释放和撤销管制的分子中,仍坚持敌对思想,有继续进行犯罪活动可能的分子;已摘掉反革命帽子的分子中,现在又有犯罪活动可疑的分子;已被改变地主、富农成份的分子中,现在又表现不好,有犯罪可能的分子;被国家机关、部队、企业、人民团体开除、清洗的分子,有不满情绪和可能犯罪的分子;其他应列为重点人口管理的分子等。对清查出来的人员,一般自流人员送民政部门处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犯罪分子,危害社会治安的分子,有犯罪行为的可疑分子由县以上人保机关处理。
1975年4月,进行清查工作,指挥权主要由各级民兵指挥部行使,公安、法院、工商、民政等部门予以配合。地市县由有关方面的负责人组成清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清查的重点对象是:破坏“批林批孔”、破坏工农业生产、破坏交通运输、制造事故、杀人抢劫、煽动停工停产、煽动哄抢物资、盗窃铁路器材的现行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贪污分子、惯盗惯窃分子、诈骗分子、严重销赃窝赃分子,投机倒把分子,流氓犯罪分子,引诱青少年犯罪的教唆犯,制造“政治谣言”、蛊惑人心、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分子,赌头赌棍、装神弄鬼诈骗群众钱财的巫婆神汉,一惯寻衅闹事、打架斗殴、破坏社会秩序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分子,以及其他应该清查的分子。对清查出来的各类人员,首先由街道、公社或单位先行初步审查。对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和保证书;纯属外流人员的,由民政部门负责遣返;对一时查不清问题的人,以清查地区为单位集中审查,疑难问题送公安机关扣审。对需要拘留、逮捕、劳教、强劳的,由各地清查办公室提出意见,规定手续,送公安机关审批;投机倒把分子,由工商部门负责处理;对需要办“学习班”的清查对象,市由各区,县由城关镇、公社负责;对逃避监改的四类分子和其他需要交当地依法处理的,由各地民兵指挥部组织民兵押回原籍;对逃跑的劳改、劳教、强劳人员,由劳改单位带回。清查的主要部位是铁路沿线和市镇。
1975年12月24日,省公安局又一次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整顿社会秩序统一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开展统一行动。行动的重点是“铁路交通沿线、城镇和车站码头、水上等公共复杂场所以及问题多的地区和内部单位。着重清查打击现行反革命分子,流窜犯中的惯犯、首犯、教唆犯、重大窝赃销赃犯,外逃的地富反坏分子和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分子。立足于深挖,把隐藏更深的坏人挖出来,及时有力地打击破坏活动。省公安局要求各地在统一行动前,大造革命舆论,充分发动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并配合法院等部门,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宣判。再根据需要组织精干的清查队伍。清查中,铁路和地方、城市和农村、内部和外部密切配合,互相支持。通过清查,破获一批案件,收容审查一批流窜犯,抓获通缉在逃的罪犯,追回外逃的劳改犯、在押犯、劳教强劳分子和外逃的四类分子。在清查的同时,搞好治安防范。铁路沿线狠抓路社联防组织的落实,依靠基层组织,切实做好就地控制改造工作,普遍组织值班巡逻,严密社会面的控制,搞好经常性的治安防范。在清查中,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掌握好清查重点。对自动返回本地的一般流窜犯罪分子,凡罪行比较清楚,而又不够捕办的,不再收容审查,依靠群众就地控制改造。
〔清查的实施〕
党委直接领导,统一指挥作战:每次清查都由各级党委研究方案,布置行动任务,主要负责人挂帅。行动前各地成立指挥机构,实行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县成立清查指挥部,人保组长任总指挥,人武部、民劳局、法院、公安局的负责人任副指挥。镇和交通沿线的区设指挥所,镇区党委书记直接指挥。市县公安局成立3套班子:1套在机关值班,协调指挥全市、县行动;1套到市区、城关镇参加清查,1套沿交通线检查督促。
层层发动,全面发动:这是安徽整顿社会治安,进行大清查的重要措施之一。据不完全统计,自1973年至1976年的8次大清查中,共组织清查队伍700余万人次。仅1973年9月的清查就组织122万余人的清查队伍。1975年9月20日至25日的清查,投入清查人员140万之多,清查重点场所37931处,清查重点对象21528人,搜查646户。马鞍山市1973年9月24日清查时,一次就投入清查力量6000余人,组成1108个清查小组,将全市划分为9个片,清查车站、码头、公共场所、交通要道、城乡结合部等70多处,清查重点户1039户,滁县地区1976年9月29日的清查,投入清查力量58915人,对215个社镇、875个大队和街道,422个重点部位进行清查。同时又组织一批大批判小分队,在全区巡回批斗犯罪分子145人,933场,参加批斗会的群众22.7万余人。宿县地区1975年9月20至24日的清查,共组织各方面的清查人员36万余人,清查重点部位7360个,其中车站108个,渡口和码头352个,窑洞802个,山洞232个,公共场所274个,交通要道1625处,行政区域结合部734个,外流人员露宿地和无户草棚2892个,重点单位341个;经批准搜查重点户145户。
通过清查,抓获一批犯罪分子,破获一批积案,查获一批罪证和赃款赃物,使一些犯罪分子受到一定打击(见表3—3—5),社会治安秩序有所好转。但是,由于当时一切“以阶级斗争为纲”,在案件处理上定性不准,把本来是一般刑事案件的犯罪,冠以“反革命”的帽子,进行错误地处理。有些地方的清查人员政策水平低,把不该收审的收审了,把不该办学习班的办了。个别地方把违法人员学习班变成了变相的看守所。在搜查中,违法乱纪的乱搜查现象比较普遍。阜阳县某公社在一次清查时,将因小孩拾麦穗打架的一社员1家3口收容到公社办学习班,挂牌游街,游斗20多个生产队,致使该社员上吊自杀。
安徽省历年清查治安危险分子情况简表

二、整顿市镇社会治安秩序
1972年元月,中共安徽省委三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指出,要继续狠抓阶级斗争,在坚决打击现行反革命分子破坏活动的同时,加强侦察破案工作,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加强治安管理,整顿市镇治安秩序。省革委会第十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对社会治安问题亦作了研究。是年,中共中央决定合肥、芜湖、安庆三市对外开放后,城市治安问题引起重视。3月,省人民保卫组在蚌埠召开全省城市公安保卫工作经验交流会,研究制定整顿城市社会治安的具体意见和措施。会议决定:坚决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和刑事犯罪活动,抓好各项对敌斗争。打击刑事犯罪,重点是打击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劳动改造、劳动教养和刑满释放人员中继续犯罪的分子;惯犯、流窜犯、重大刑事犯罪集团的首犯;诱使青少年犯罪的教唆犯。抓紧案件的侦破工作,特别要抓紧对大案要案的侦破;加强城市的治安管理,改变城市混乱的治安状况。加强户口管理,依靠治保组织和广大群众搞好社会面的控制。加强交通管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加强消防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教育。加强对待种行业和复杂场所的管理。恢复和健全内部保卫组织和群众性的治安保卫委员会。县以上厂矿企业和大专院校,省地市革委会下属单位比较多的局,都建立人民保卫组。各地市主要招待所和各外宾参观点建立人保组,或配专职人保干部做好敌社情调查,维护内部治安秩序,保卫好要害部位和国家机密。加强群众性的治保会建设。各公安派出所和基层人保组对治保会的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然后分别情况,抓好三落实。
至1972年底,全省已恢复、重建、新建公安派出所322个,配备干警1891人;恢复和新建治保会29704个,有治保会成员1.4万余人,治保监改小组30多万个。
1973年4月,全省第十九次公安保卫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对敌斗争,严厉打击敌人的破坏活动。重点是那些阴谋暴乱,反革命杀人、纵火、放毒、盗窃机密、刺探情报、发展组织、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的反革命分子和特务间谍分子”。8月,省公安局成立整顿社会治安办公室,召开全省地市治安保卫工作会议,全面分析全省社会治安形势,决定自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在全省开展一场整顿社会治安秩序,打击刑事犯罪的活动,结合整顿,抓好基层保卫组织建设,加强基础工作。
这次整顿,以城市(包括铁路、码头、港口)为重点,农村以城镇为重点。打击的主要对象是流氓犯罪、惯盗惯窃及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分子。8月28日,省人民保卫组批转省公安局《关于整顿市镇社会秩序,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意见》,要求各市、县公安局首先应在9月中旬以前做好对惯盗惯窃、流氓等刑事犯罪分子的调查摸底,确定重点对象,核实材料,按规定办好拘捕和劳教、强劳审批手续;订出行动计划,报告党委批准,组织好行动班子,并在适当时间开好基层保卫组、治保会和治安积极分子会议,作好动员。其次,按规定的时间,采取突击性的统一行动,将已经批准拘捕和劳教、强劳的对象拘捕和收容起来。有重点地清查人口,收容审查游散在社会上的自流人口。然后,一面审查清理混在自流人口中的坏人和流窜犯,一面放手发动群众,大造革命舆论,对证据确凿的犯罪分子,组织群众批斗。整顿和加强基层治保会,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9月18日至10月18日一个月的突击整顿,主要进行5项大的活动:(1)将已经审查批准的打击对象分别逮捕、拘留、收容强迫劳动、劳动教养。全省共逮捕320人,拘留136人,劳教195人,强劳168人。8个市受到打击的人犯占城市总人口的1.2

,地区受打击的人犯占地区总人口的1.03

。(2)组织群众批斗人犯。(3)举行宣判大会。8个城市都召开了宣判大会,71个县(镇)绝大多数召开了宣判大会。(4)有重点、有计划地进行清查活动,收容、审查和遣送外流人口。全省共收容外流人口10263人。经审查,对其中9130余名没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只有轻微违法的人,分别情况及时遣送或放走;对有重大嫌疑的1100余人,进行审查。
通过整顿破获一批案件,缴获一批赃款赃物,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破获各类案件4898起,其中数十起是久侦未破的大案要案;缴获赃款7万余元,赃物7000余件,缴获大批的粮食、票证、钢材、煤炭以及其它工业器材;抓获和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和重大嫌疑分子2000余人。安庆地区破获强奸、纵火、抢劫和重大盗窃、诈骗大案20余起。宣城县城关查获一起7人盗窃集团,一举破案250余起。马鞍山在破获一起盗卖生铁100吨的大案之后,根据犯罪分子供出的线索,一举破获重大盗卖钢铁和其他重工业器材的案件15起。流窜犯曹云安等4人在淮南作案后,在窑洞分赃,被淮南市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打击了罪犯,教育了群众。各市、县的整顿开始后,广泛张贴布告、标语,印发宣传提纲,召开群众大会,运用广播等进行大宣传。蚌埠市先后选择27名罪犯,召开批斗会100余场,观众20余万人,在20天内收到群众揭发材料2500余份。合肥市花冲派出所根据90份揭发材料,查出违法犯罪分子74入。同时敦促了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据部分市县的不完全统计,投案自首的犯罪分子200余人。
发案率下降,破案率上升。全省7月至10月,10月份发案最少,比前3个月分别下降2.1%、4%、10.1%,破案率由原来的54%,上升为70.6%。
盗窃扒窃、流氓活动、打架斗殴显著减少。蚌埠市八九两月(该市是8月份开始整顿)发生流氓猥亵和侮辱妇女案4起,与前两个月的258起相比,平均每月下降95.3%。
这次整顿,出现不少偏差。特别是统一行动中,搜查面过大,打击面偏宽的问题尤为突出。
1974年,省公安局整顿社会治安办公室撤销,整顿社会治安秩序工作放松。淮南、安庆、蚌埠、芜湖、合肥等地一些人以“反潮流”为名,明目张胆地进行打、砸、抢、抄、抓、烧,破坏生产,扰乱治安的案件不断发生,其他刑事案件随之上升。
1975年3月28日,省公安局召开地市公安局长座谈会,布置各地坚决打击“反革命”和刑事犯罪活动,大力整顿铁路和社会治安秩序。会议决定:在铁路沿线和全省城乡(主要城镇)开展一次打击“反革命”和刑事犯罪的活动,整顿铁路和社会治安秩序的统一行动。会后,省、地、市、县均成立整顿社会治安秩序办公室(领导小组)。经过两个月的整顿,那种“坏人开心,群众担心,干部灰心”的治安局势有所好转。5月5日,省革委会发出《关于进一步整顿铁路运输和全省社会治安秩序工作的通知》,对整顿中的政策问题作出具体规定。6月5日,省公安局召开地市公安局长调查研究座谈会,总结前两个月的整顿工作,研究贯彻省革委会提出的具体措施,提出在整顿社会治安中要“声势大,工作细、捕人少、效果好”的要求。
据4月至10月的不完全统计,共抓获流窜犯罪分子3100余人,抓获逃跑的劳教、劳改、强劳分子110余名,破获各类案件2240余起。缴获长枪3支,子弹477发,雷管78只,炸药24公斤,手榴弹5枚,伪造和偷窃的空白介绍信440余张,现金9.78万余元,银元237元,粮食1.83万公斤,各种布料1800余米,木材150余立方米,板车、自行车各90余部,手表50余只,以及其它一大批赃物。
三、整顿铁路治安秩序
1970年以前,中共中央虽多次发布关于维护铁路运输秩序的命令、通知,但由于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解体、瘫痪或被砸烂,以及红卫兵的大规模游行、串联、武斗等原因,未能贯彻执行。
1970年,中共中央颁发[(70)71号]《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后,安徽开始对整顿铁路治安问题予以重视。布置各地加强路社联防,整顿站车秩序。
1971年6月14日至18日,省革委会、省军区联合召开安徽省铁路运输安全保卫工作协作会议。分析安徽铁路运输安全保卫工作的形势,研究制定安全保卫措施。会议要求各地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发动群众订立防特、防盗、防火、防破坏的四防措施,使广大群众树立起“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人民铁路人民保”的好风尚。要求铁路部门发动职工群众查事故,论危害,找教训。对以前的规章制度作一次认真清理,合理的要坚持,已经废除的要恢复,防止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进一步搞好路社联防。人保、民兵和当地驻军密切配合铁路部门,认真搞好分段包干,实行路社联防,组织护路队,警戒护路,在重大节日、重要客货列车通过时,组织民兵保卫;进一步加强对铁路运输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搞好铁路与地方的团结协作,建立一个统一的联合组织,铁路沿线按地区普遍建立路社联防领导小组,加强铁路运输安全保卫工作。会后,一些铁路沿线的市、县、公社及时建立路社联防组织,据淮南、合肥、蚌埠、滁县地区统计,建立市级联防组织3个,县(区)级联防组织12个,公社级联防组织70个。6月29日起,淮南市组织566人,突击上路,整顿10天,昼夜堵查,查获危害站车秩序的745人。长淮卫、临淮关、李二庄、板桥、张八岭、沙河集、滁县、乌衣等地都组织大批力量,与铁路部门密切配合,上站上路,共同整顿,抓获一批刑事犯罪分子,使扒盗煤炭和乱砍枕木的现象基本制止,铁路沿线和站车秩序好转。
1973年3月,省革委会召开第二次铁路运输安全保卫工作会议。针对铁路治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措施:铁路沿线各地采取各种不同形式,大力宣传保卫铁路运输安全的有关法规法令和布告。对扒抢煤炭的坏人要严肃处理,对一般群众加强教育,动员退回所扒抢的煤炭;发挥铁路沿线治保组织的作用,切实控制好治安危险分子,防止捣乱破坏。对外流人员组织力量遣送回原籍;省委决定临时授权给巢县、长丰、固镇、濉溪、阜阳、滁县、嘉山县公安局,在县城所在地和沿线车站,实行治安行政拘留。授权给凤阳、和县、萧县公安局,在县境的沿线车站实行治安行政拘留;沿线各地市县成立整顿站车秩序办公机构,由公安、铁路、民兵、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等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对铁路沿线和车间周围的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掌握治安动向和群众生活情况,发现治安苗头,及时采取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在这期间,大部分车站基本上改变了“货车一进站,扒煤人一片”,“空车扫、重车扒,车上无煤扒道碴”的现象。治安案件多、行车事故多、人身伤亡多、车盗案件多的局面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
1974年初,“批林批孔”运动发起,“造反派”到处刮起“反潮流”恶风,煽动停工停产,铁路治安又趋混乱。海外特务机关通过电台,教唆内地反革命分子“就地取材”,破坏铁路重要地段,煽动铁路职工罢工、怠工、停运。蚌埠市一反革命分子两次向海外敌特机关联系,将安徽的军事设施、铁路大桥、专用线等绘成图纸,报送海外特务机关。5月8日,蚌埠崔兴友、靳子遴为首打着“反潮流”旗号,聚众闹事,破坏交通,制造卧轨事件上,使津浦路停车11个小时。5月10日,他们再次制造拦车事件,造成14次特快列车停车4个多小时。
淮南望峰岗车站一度每天500余人次进站扒煤,毕家岗车站每天被扒、哄、抢煤炭数10吨。皖赣线,通过对22个社办砖瓦厂、豆腐店的调查,1974年和1975年初,仅在九龙地带购买私人偷扒的煤炭达21万公斤。
蚌埠站,群众进站扫扒煤炭,最多时每天达500余人次,每天损失煤炭约30吨。宁芜线,芜湖花雨山编组站在1974年7、8月份,成群结队的人进站哄抢车运物资。有一次100余人强行扒车,将40多吨焦炭,3900多公斤梨子哄抢一空。
犯罪分子流窜在铁路沿线,杀人抢劫,盗窃物资,进行流氓犯罪活动。3月3日晚,津浦线1306次列车停靠临淮关车站时,盗窃分子将车上的放射性化学物品掀下6箱。5月1日,2541次列车车厢内发生重大凶杀案。5月8日,淮南327次列车在大通站停车时,6个流氓闯进车内,拔出匕首,强奸妇女(因旅客制止未遂)。8月2日,3名流窜犯爬上津浦线一列货车,在长淮卫蚌埠之间割开布篷,盗去铜、钢材和粮食各1吨多,收音机34部以及其他物资。
有些犯罪分子、教唆青少年携带石子扒乘火车,沿途伤人。淮南线有一趟列车就砸伤群众200余人,站车设备被大量毁坏。是年4、5月间,仅淮南线就砸坏门窗玻璃1600余块。九龙岗至张楼一段,几乎每趟列车都遭到石块袭击。担负这个区间运行的3列客车车窗玻璃几乎全部被砸坏,一些旅客和乘务人员被砸伤。
无票扒乘客货列车情况亦很严重。据蚌埠铁路公安分处统计,六七两个月,扒车人员达1.2万余人次。淮南市正常情况每天发送旅客3700余人,每月11万余人,第二季度仅售票2.7万余张,而且都是短途票。仅占以往售票的8.9%。6月上旬,336次客车一趟仅售出2张票,而乘车旅客却达2000余人。5月11日,由张楼开往蚌埠的一趟列车,全线只售票70张,蔡家岗车站一次仅售2张票,上车前还有一人退票。
偷盗铁路器材、损坏铁路设备的案件屡屡发生。仅据皖赣线不完全统计,6月份至年底,发生盗窃铁路器材案50起,盗走大量的木材、钢材、水管等。车站水泵房电动机被盗。影响机车加水,使列车停开达4小时。宁国县几个盗窃分子盗窃盘度大桥铁钉3480余公斤。7月13日,芜湖市郊马塘公社境内专用铁路线的石子被扒走40余立方米,造成两列火车停车10小时的重大事故。蚌埠车站被盗控制刹车的闸瓦3700余件,在蚌埠站停留的列车被盗守车风表245只。
由于一些路段道石被扒,基路掏空,枕木盗走,安全标志被毁等等,各种事故不断发生。据统计,1974年全省境内发生各类行车事故810余起,伤亡800余人,损坏机车3台,车辆10辆,汽车、拖拉机与火车相撞事故16起。芜湖铁路办事处管辖线内两次翻撞车事故损失32万余元。2月29日,1315次货车行至桃三集和曹村之间时发生火灾,3车箱烟叶被烧光,损失22万元。3月17日淮南化肥厂专用线火车相撞,损失4万余元。7月11日,在临淮关车站,592次列车与拖拉机相撞,当场死亡7人。1974年12月30日,省革委会成立整顿铁路站车秩序领导小组,由省革委会、省人保组、省公安、民政、军区、工商、粮食和铁路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安徽境内铁路站车秩序的整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督促检查各地的整顿工作。同时,省公安局成立整顿铁路治安秩序办公室。铁路沿线的各地市县公安部门根据省公安局的要求,亦成立相应的组织。
1975年3月26日至4月1日,省革命委员会、省军区在蚌埠召开第三次全省整顿铁路运输秩序会议,提出5条整顿措施:掀起学习和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铁路工作的决定》;要求建立健全整顿站车秩序的办事机构;整顿站车秩序,打击破坏活动,坚决制止无票乘车、拦车扒车、中断运输、挑衅打架、哄抢物资、损坏列车等违法行为,抓紧侦破和审理一批案件;发动群众,开展安全大检查,边查边改,排除隐患,减少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组织纪律,减少事故,提高车辆周转和运输正点率。
5月,省革命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整顿铁路运输和全省社会治安秩序工作的通知》,对整顿铁路运输秩序的措施作了进一步强调。
据5月底统计,全省组织公安法院干部、民兵、基层治保人员139.2万余人,以铁路沿线和市镇为重点,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点线结合,路内路外一齐动手开始整顿。捕获一批在铁路沿线和城乡之间作案的流窜犯、劳改逃跑犯,挖出一批外逃的不法地主分子、“反革命分子”和少数隐藏较深的坏人,收容一批流浪街头、影响社会治安的自由流动人口,破获各种案件3240余起,缴获长短枪6支、子弹2227发、伪造的各种证件23份、赃款20余万元、木材1039立方米、钢材24吨、煤炭210吨、以及其他大量物资。
经过整顿,安徽境内的铁路治安秩序有明显好转。仅据蚌埠铁路分局统计,1975年1月至7月,发送旅客681万人次,比1974年同期增长107%,货物发送量比上年同期增长35%,日装车量增长29.5%,日平均卸车量增长13.5%,运输中转时间缩短27.8%,货车停留时间缩短13.5%,货车周转率缩短13.5%。7月客车始发正点率99.8%,出现连续200天无重大行车事故和大事故,受到铁道部通报表彰。
8月,省革委会、省军区在合肥召开第四次全省铁路治安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铁路治安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安徽整顿铁路治安工作经验,部署铁路治安工作任务。
1976年“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发起后,安徽整顿铁路治安秩序工作放松,铁路治安秩序出现反复,偷扒煤炭、哄抢车运物资的案件又日趋上升。
四、沿江地区协作打击流窜犯罪活动
1971年8月,由芜湖地区发起,建立沿江地区打击流窜犯罪协作区。参加协作的有芜湖、巢湖、池州、安庆4地区,马鞍山市、铜陵特区、长江航运公司芜湖分公司等24个沿江单位。
1971年8月在芜湖市召开第一次协作会议。会议认为,流窜犯罪活动不分省界县界,打击流窜犯也不能分界限,要树立全局观念,各地同心协力,做到发一案四方协助,跑一犯八方堵截,狠狠打击流窜犯罪。各协作单位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发现流窜犯逃跑,及时通知有关地区。有关地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把关堵截工作;需友邻地区查证的大、要案线索或重要案情,友邻地区应认真负责,积极查证,并将结果及时告诉发案地区;涉及友邻地区的集团性案件,友邻地区应积极配合。必要时在取得上级指示后,由发案地区召集会议,视情组织力量,统一指挥;在审讯流窜惯犯时,应有全局观念,注意查清线索,扩大战果,协助友邻地区破案;对破案中缴获的查无失主的赃物,在处理前,应拍成照片或将赃物名称、特征转告有关地区,以便通过辨认赃物,发现线索,以利破案;各协作区的某一时期采取区域行动,需友邻地区配合时,应事先通知,以便作好准备,配合行动;对人犯处理,应贯彻协商联系精神。应逮捕判刑的,原则上由主犯犯罪地处理,但发案地区要把情况查清,送承办单位。不够判刑的,送原籍或有关单位处理。对犯罪分子已经销售的赃物,原则上一律追回。有关地区应积极协助追赃工作。经济问题的处理,可与有关方面共同协商,视情解决;对本地区某一期间社会治安的新动向、新问题、新线索在向党委和上级业务部门报告的同时,抄送协作地区;自1972年起,每年召开一次协作会议,依次由安庆、马鞍山、池州、铜陵、巢湖、芜湖地(特)区、市轮流主持。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
协作地区打击流窜犯的基本做法:调查研究,掌握流窜犯罪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发动群众,加强防范,整顿基层治保组织,积极开展“四防”;把好车站码头关口;协同作战。各协作单位从全局出发,协助友邻地区破案和抓获流窜犯罪分子。据铜陵、马鞍山、安庆3市不完全统计,1971年1月至8月,共审查流窜犯382人,破获一批案件。安庆地区协助其他地区破案41起,抓获流窜犯114名。
1972年11月,安庆市公安局主持召开第二次协作会议。会议邀请协作地区以外的全省各地公安机关,省属大型企事业单位保卫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以学习协作区的经验,推动全省打击流窜犯罪,整顿社会治安工作的开展。
1973年7月,马鞍山市公安局主持召开第三次协作会议。省公安局转发了协作会议的情况报告,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参照报告的精神,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研究部署开展打击流窜犯罪的措施。
据不完全统计,自这次协作会议至1974年11月,协作区各单位共破获案件1200余起,抓获流窜犯罪分子2900余人,其中各地区互相协助查破案件600多起。
长航芜湖公安分局通过对流窜犯罪的调查研究,发现其活动的两条规律:一是小轮船上作案多于大轮船上作案;二是在小港小站活动比大港频繁。长航芜湖公安分局采取针锋相对的措施,首先加强各大港口的治安管理,并抽调干警组成精悍的小分队,奔袭小港小站。经过连续7次出击,抓获犯罪分子60人,破获一个盗窃集团,查破各类刑事和治安案件352起,协助其他单位破案336起,缴获大量赃款赃物。
1974年11月,协作区又发起一次较大规模的打击流窜犯罪的战役,成立战役指挥部,以铜陵港作基地,上至安庆港,下至马鞍山港,采取“统一行动,主动出击,分兵把守”的战术,打击犯罪分子。至11月中旬,审查嫌疑犯193人,查获案件线索182件,查破积案30起。
1975年1月,池州地区公安局在池州召开第四次协作会议。会议根据几年来打击流窜犯的做法和经验,对“沿江地区打流窜协议”作了修订。9月,打击流窜犯罪协作区由铜陵市公安局主持召开座谈会,商定在当年的国庆节前后,协作统一行动的方案。次年3月24日,召开安徽沿江地区打击流窜犯罪第五次协作会议,亦即最后一次会议。
安徽沿江地区打击流窜犯罪,由于受当时政治形势的影响,工作中曾出现不少“左”的做法,如侵犯公民权利,乱搜查、乱没收,甚至刑讯逼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