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二章 道路交通管理

第三节 交通秩序管理


一、交通设施
〔清末民国时期交通设施〕
清朝末年,城市的道路交通管理由守望巡逻警察主管。交通管理设施简陋,主要靠棍棒和手势进行指挥。
民国时期,安庆、芜湖、蚌埠等城市开始设有木质岗棚和指挥岗台。交通岗哨分为交通岗、守望岗和警卫岗。道路标志分牌道标、线道标和灯道标。牌道标分禁止标志、警告标志和指示标志;线道标分停止线、停车线、分道线、慢车线、横过步道线(用铁钉构成,有的用颜料、油漆、砖石及其他方法区划)。灯道标以绿色示进,红色示止,黄色示准备。指挥交通的方式有红绿旗、黑白棍和手势等。
〔建国后交通设施〕
建国初期,安徽省城市大多沿用国民政府遗留下来的岗棚、岗亭设施,装备十分简陋。50年代末,旧式岗棚逐渐淘汰,开始建立岗台(用水泥、砖石砌成的圆形建筑,高1米,直径为1.3米)。交通指挥信号用红绿旗,时而结合铁皮喇叭喊话指挥。
50年代末60年代初,因经济困难,全省交通管理设施仍很落后。原有的交通设施年久失修,岗亭、指挥灯、交通标志等大都损坏。
1963年2月,全省第五次治安工作会议分析了交通管理工作现状,研究了改进的措施。会后,安庆、合肥、蚌埠等地开始修复和兴建交通管理设施,陆续在城市街道的交叉路口建立圆形塔式和圆柱形岗亭。岗亭里面安装电话机,外面安装人工操作的信号灯。
“文化大革命”期间,有些岗亭和指挥信号设施被群众组织占领,变成武斗指挥所,有的被砸毁。1971年以后,逐步恢复。
1978年,公安部在广州召开全国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座谈会,决定完善交通分离设施,合理使用现有道路。是年,省公安局在蚌埠召开会议,要求各城市在市区主要街道按规定划出示意线,安装护栏,增设标志牌,改变车辆和行人混行的状况。据是年底不完全统计,全省新增设护栏40处,标志牌450块,新划交通示意线10余万米;蚌埠市建成一处路口大转盘。各城市交通秩序有新的改善。
1979年,省公安局抽调技术人员,试制50台j-1型定周期交通指挥自动仪,在合肥、芜湖、蚌埠、淮南、安庆等主要城市安装使用,为弥补这种指挥仪只能机械变换灯光信号、不能灵活使用的不足,蚌埠市交警大队与蚌埠无线电二厂协作,研制成功了JZK-1型交通信号自动控制仪和JZK—1—Y型遥控发射机。当年生产60台,在全省城市安装使用。同年,合肥市交警大队与合肥无线电一厂又研制成功自动指挥、遥控指挥和喊话三用机。芜湖市公安局与市科委也研制成功自动指挥仪。
1979年7月,省公安局颁布《关于统一交通指挥灯光信号的通告》。8月1日起,全省实行统一交通指挥灯光信号。年底,全省城市基本实现路口交通指挥自动化。
1984年,铜陵市义安路岗亭、天桥伞状交通指挥岗亭建成。这两座岗亭通过感应、定时、手控3种方式指挥车辆,且式样新颖。1986年,合肥市马鞍山路与长江路交叉口装置一组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信号灯和控制机。这组交通信号灯,整个外壳体采用抗老化性能优良聚碳酸酯塑料,结构紧凑,信号清晰,组灯可以竖装横装,可以沿安装轴作360°旋转,适应不同方向,光强等达到国际规定的技术指标。该机运用先进的电子计算机技术,采集和处理道路交叉口交通信息,具有模拟交通民警人工开灯和适时控制装置,实现各种控制功能。直至发出信息。改变信号灯灯色的过程,由微处理机的硬件软件实现。同年,蚌埠市交警大队使用测速雷达纠正超速违章。测速雷达能立即报警、拍照,在照片上准确记下车号和时速,并配有无线电通讯设备,便于民警及时、准确地纠正违章。是年,合肥市在繁华的范巷口建成人行天桥,从而改变了该处拥挤、混乱的交通状况。年底,在省科委、省建委和中城建指挥部的支持下,合肥市彩色闭路电视监视控制系统一期工程全线开通并投入使用。至1988年底,全省8个省辖市市区的交通指挥和各种交通标志基本形成网络化。1989年陆续实行了计算机管理。
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清末民国时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多为战争服务,为官宦开道,戒严交通亦为常事。对社会和百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多以“布告”“通令”等形式敷衍了事,实绩亦无可言。
1951年5月,中央公安部公布《城市、陆上交通管理暂行规则》后,合肥、蚌埠、芜湖等市公安局分别牵头,联合有关单位,成立市交通管理委员会,共同研究交通秩序整理工作。3市动员5000多人民纠察队员,按市区分工,利用各种会议、群众读报组、幻灯片、黑板报、土广播、有线广播,以及展览会、事故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交通规则和安全运输常识。对有组织的非机动车工人,配合有关部门,举办演讲会、座谈会等,提高工人交通安全意识,使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1952年,合肥市建立24个安全小组。安全小组用汽车违章典型事例,通过全市驾驶人员会议,做检查报告。通过宣传教育,行人一般能够在人行道上行走,车辆能够靠右侧行驶,摊贩基本遵照指定的地区营业,缓和了车、马、行人拥挤的状况,便利了各种车辆安全通行,减少了车祸事故。
1954年6月,安徽省公安厅提出了《对做好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全省各地依靠和发动广大群众,在宣传、文化部门的配合下,进行宣传。据全省不完全统计,1954年7月至1955年7月,召开基层干部、群众会议、驾驶员座谈会1万多次,印发交通安全宣传材料200多万份,播放交通安全幻灯片6000多场次,在火车站、汽车站、轮船码头、百货商店以及通往农村的街道口设立广播宣传站300多处。1955年全省交通事故比1954年下降37.2%。
此次创造的一些交通安全宣传形式为以后多年坚持发扬,成为一项经常工作,时常将交通规则和安全常识送上门,送进厂(场),送到工地,将典型交通事故制成图片,流动展览。在交通事故发生较多的单位或地区,讨论、分析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使群众受到深刻的教育。机关、团体、学校、军队等单位,定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发动旅栈、饭店、浴沐业、菜市场、车站、码头的职工群众,对新来的人口、流动人口进行遵守交通规则的宣传。在农村,沿公路的人民公社治安保卫组织和基建工地的保卫组织,均把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当作自己的经常工作去做。
1978年,安徽省公安局先后组织召开全省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包括座谈会、治安工作会议、含有交通管理工作方面的会议等)22次。全省各市先后组织召开省直单位、市直单位、车辆单位、车辆管理部门、平板车运输公司的班组长以上干部会,部队政治部门、市区派出所、郊区公社和街道负责干部会,工商业系统和中、小学校等单位的交通安全教育会议2000多场,受教育人数达180多万人次,印发交通安全宣传材料120多万份,印制宣传卡片80多万张,出动15辆广播车宣传巡回在市区、郊区进行宣传,放映交通安全幻灯片、电影280多场,逐步形成一个以“遵守交通规则为荣,违反交通规则为耻”的新风尚。
1979年,全省有62名中小学生因横穿公路造成事故。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儿童、青少年缺乏交通安全常识。针对这一情况,全省各市开展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淮南市给沿路42所学校上交通安全课,11万学生受到教育;安庆市公安干警到学校授课500多次,受教育者达3万多人次。铜陵、蚌埠、合肥等市举办交通安全图片展览,表彰安全行车的单位和个人,介绍安全行车经验,绘制事故案例图片,宣传交通法规等,图文并茂,内容丰富,很受中小学生欢迎。与电影院配合,组织放映交通安全科教片专场,或在每场电影放映前放映交通安全幻灯片。
1984年,省公安厅将《安徽省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办法》印发20多万份发至基层。派出干警深入车队、工厂、学校、街道等进行广泛宣传。各市交警大队编印“交通违章处理试行办法”、“关于加强交通管理的通告”、“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提纲”、“非机动车安全教育提纲”、“车辆进入市区须知”、“行人须知”等20多种宣传教育材料,进行宣传教育。
随着现代化通讯设备的迅速发展,安徽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搬上电视。录像机拍摄重大恶性交通事故现场,对社会有关人员进行直观教育。1986年放映录像480多场,受教育人数达6.5万多人次。全省8个市组织30个整顿小组,深入主要街道和路口,采取边宣传边整顿的方法,纠正各种违章113.8万余人次;警告26.5万余入次,罚款44.2万余人次,拘留238人次。
1987年根据省政府《关于整顿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的通告》和全省整顿交通秩序电话会议精神,各地在开展以清路障、纠违章、压事故为中心的整顿工作的同时,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保证了清障工作顺利进行。据各地统计,在整顿期间放映电影、幻灯和电视节目1500余场,墙报图片展览1300余场次,印发通告和各种宣传材料25.5万份。
1988年3月9日,国务院批准公布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安徽省公安厅、司法厅、文化厅、广播电视厅、教育委员会、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总工会、共青团安徽省委、妇联会等9个单位联合发出《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通知》,要求各级公安、司法、文化、广播电视、教育、保险部门和工、青、妇组织,把宣传贯彻《条例》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掀起宣传《条例》的高潮,使《条例》的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知发出后,各地各部门把学习条例列为群众学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在该条例实施(8月1日)前,对全体职工普遍进行了1至2次交通安全教育,并把交通安全纳入职工岗位责任制。还根据职工、农民、干部、学生、妇女、老人、儿童等不同人员的特点,选择驾车、骑车、停车、走路、占道等情况造成的交通事故案例,有针对性地编写了一批有感染力的宣传材料。广播、电视、报社等新闻单位充分利用其宣传工具,组织文章,有计划地进行宣传。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还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等,为新闻单位提供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还邀请宣传、新闻部门派员深入现场进行采访。
自1980年以后,省公安厅先后创办了《安徽交通安全报》、《道路交通管理》等交通安全管理报刊(详见附录《公安报刊》)。
三、清除交通障碍
〔清末民国时期清除交通障碍〕
清末民国政府清除交通障碍:道路交通主管机关为排除交通障碍,保证道路畅通,也曾与有关部门一起,对摊贩、挑夫、江湖艺人等进行定点管理,对工程建筑、棚户、车辆、路灯设置等进行检查审验。
革命根据地(解放区)清除交通障碍:抗日战争时期,中共领导的抗日根据地民主政府亦注意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民国32年(1943年)7月,淮北抗日根据地边区第三届参议会通过的《淮北苏皖边区处理违警案件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对以下妨害交通行为处以边币40元罚金:船舶、驴马或自行车于公共聚集之处所及狭窄弯曲小道,不听劝阻或肇祸较微者;舟筏阻塞河道,不听指挥疏让,妨害水上交通者;于私有地界内常通行之处有沟井地穴等,不设盖覆及防围者;毁损桥梁、堤防道路,情节轻微者;于街衢道路罗列商品出售,妨碍通行不听劝止者;不受督促洒水或整理街道者;不受督促修浚有关水利的沟渠,或改变地形者”。民国38年(1949年)7月,皖北行署公安局颁布《交通管理暂行规则》第十条规定,在交通干道、桥梁、岔路口、人行道、狭窄街道及军政机关驻地,不准摆摊歇担,禁止演技玩艺聚众围观,不准练习乘车赛马,不得在非停车处停放车辆,禁止堆物摊晒物品,不准散放牲畜等等。
〔建国后清除交通障碍〕
1950年,针对摊贩散乱经营、挤占道路、影响交通的状况,各市成立摊贩管理委员会。全省设21个摊贩登记处,又1.2万多户摊贩进行登记、审查;动员店面摊贩回店营业,分伙摊贩台股开店;划分市场,按行业分类,规定摊基,设点营业,使摊点整齐有序,市场秩序和交通秩序明显改观。
60年代,各市公安机关和建设部门共同组织力量,发现违章建筑或其它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况,迅速予以纠正和清除。
自由市场开放后,摊贩在人行道和马路上任意摆摊设点,交通阻塞严重。对此,省公安厅布置各市交通警察配合市场管理部门,对摊贩统一进行登记发证,固定营业地点,取缔散乱经营,从而基本清除了障碍,交通事故下降。l962年,合肥、芜湖、马鞍山、安庆和蚌埠等5个市交通事故与整顿前的1961年相比,下降30%。
1977年,各市交通警察机关会同城建、市政部门,明确规定:严禁任意在马路和人行道上施工作业、堆放物资。确因建筑需要暂时破路或占用道路者,必须向公安和城建部门办理批准手续。严禁在人行道上停放各种机动车辆。严禁在道路、广场、防洪堤坝、桥梁附近、环城马路及各种建筑物旁取土倒土和倾倒垃圾。各沿街单位、居民,不准在电线杆和人行道树上拴绳晒物。严禁在街道上倾倒污水、搭盖建筑物和摆摊设点。凡擅自占用、破坏市政工程,盗窃公共设施者,分别情况严肃处理。人防坑道施工,应按照城管部门指定地点堆土。外地车辆需在市区停留的,应在指定的停车场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1985年,全省城市道路堵塞情况严重,人员伤亡、车物损失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80余万元,其中重大交通事故经济损失2.5万余元。蚌埠市交通路路口,白天12小时机动车通过量1.38万余辆,自行车4.63万辆,行人4.6万余人次,平均每2分争受阻一次。针对这一突出问题,省公安厅要求各市进行突击整顿,调整设在人行道上的农贸网点;清理违章占道施工;排除路障,保证安全畅通。同时添设和完善交通标志,文明执勤。在整顿中,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做到处罚一人,教育多人。
1987年5月20日,省公安厅、交通厅联合发出关于严禁在公路上打麦晒粮的通知。6月5日,省政府向各地发出与上述内容相同的电报。至6月20日不完全统计,全省清理违章占用道路2.7万多平方米,清除打麦晒粮、500余处、清除其他路障800余处,处理各类违章人员446人,罚款4350元。全省主要干线基本上无路障。此次清障之彻底是多年来所没有的。是年7月,省政府发布《关于整顿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的通告》。同时,召开全省整顿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电话会议,部署全省各地开展以清路障、纠违章、压事故为中心的整顿工作。七八九三个月即实现“交通事故稳中有降”的目标。
在这次清障整顿中,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密切配合,发挥公安部门管交通的优势,把贯彻省政府《通告》当作公安部门统一管理交通的第一个战役来打。据不完全统计,至12月底,全省上路清障,维护交通秩序的人数达13.2万入次,其中公安干警10.9万人次,出动车辆达1.7万辆次,清除道路上打麦晒粮2.2万余处,各种堆放物10万余吨,摆摊设点3.6万余处,折除违章建筑5372间计17.2万平方米,迁移骑路市场410处。
舒城县政府及公检法3部门出动30余人,拆掉合安路一户人称“五只虎”的“钉子户”违章建房121间。太湖县一次拆除城关违章建房101间计1209平方米。全椒县县长带领清障组,三下古河镇,清除道路两侧违章售货亭144个,摊点129处,搬迁了路边竹木市场,打通了合浦公路长期未能解决的堵头。贵池县县长坐镇殷家汇镇,拆除该镇违章建筑83处计2420平方米。使这段“卡脖子”路得到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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