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计划外用工和清退
1977年,全市计划外用工基本纳入劳动局计划管理。是年,计划外用工7941人。1978年,市计划外用工17398人。对不按规定,将集体所有制和农林四场工人调入全民企业的人员予以清退。1979年,计划外用工14661人,1980年14404人,1981年13794人。1981年,开始进行清退农民工工作。全市农民工4200人,到年底清退2950人。1982年,计划外用工9379人,省批准计划外用工1500人,农村外包工4000人,其余清退回农村。1983年,全市计划外用工7129人,1984年7119人,1985年10442人。到1990年,计划外用工高达11613人,全民企业9327人,其中来自农村4083人,有集体职工2326人在全民单位混岗。1990年,开展大规模的计划外用工清退工作,到年底全市共完成清退计划外用工25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