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代末,在煤矿建设生产单位使用的锅炉大多是自制小锅炉。1961年,配备了锅炉专管人员,有30台锅炉登记入册,司炉工66人。随着矿区的开发和工业生产的发展,锅炉的数量逐年增加。1964年,全市0.7公斤/平方厘米表气压以上的锅炉已达46台,司炉工115人。到1965年底,淮北矿务局、濉溪煤矿基本建设局以及部分企业单位,成立了锅炉、压力容器的专门机构,配备了专(兼)职管理人员。对锅炉进行登记建卡,审查并发放“锅炉使用合格证”。
1973年,普查了全市55个单位的121台锅炉,登记司炉工408名,其中116人经培训考核发证。1975年,组织成立了专业性的锅炉检修队,承担锅炉的安装、清洗水垢和受压元件的修理业务。年底对31个单位的锅炉水处理化验员进行培训,举办技术训练班培训40个单位的60名司炉工人。有17个锅炉使用单位经检验填写了《淮北市劳动局蒸汽锅炉检验报告书》,为锅炉的安全技术监督提供了管理依据。1977年,组织锅炉普查,对全市用炉的65个单位150台锅炉进行全面检查,对487名司炉工人进行登记与技术考核。1980年,设置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配备3名安全监察干部,对全市已投入运行的169台蒸汽锅炉中154台锅炉进行水处理。
1982年,国务院颁发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使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由行政管理转到执法管理。1983年,全面开展锅炉安全大检查,其内容是水处理情况;锅炉房规章制度及文明生产;锅炉经济运行状况;水质化验及司炉操作工人的技术与培训。根据《安徽省蒸汽锅炉报废更新方法》有关规定,对淮北煤炭建指挥部三十六工程处使用的一台2SG0.7-8型锅炉决定予以报废。因其主要受压部件锅炉上管板有大面积腐蚀现象,两块严重腐蚀区腐蚀深度达4毫米,决定予以报废;对前矿建设指挥部4个单位的4台锅炉,濉溪县境内的饮服公司浴池锅炉,杜庙纸厂2台锅炉下发停炉通知。
为促进锅炉管理工作正规化,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培训。1984年,举办司炉工学习班1期,培训159人;举办水处理学习班1期,培训58人,考核发证52人;举办3期锅炉压力容器焊工学习班,培训61人。对全市276台运行的锅炉普查,其中15台进行重点技术检测。同时验收锅炉的处理各种隐患124台次,核发和新发“锅炉使用许可证”37台。1985年,验收新装炉57台,经检验核发合格证33台,现场处理锅炉事故44台。1984至1985年,共培训水质化验员140人次,发证人数114人。到1985年全市司炉工培训班累计举办22期,发证总人数1207人。1986年,举办司炉工学习班,55人参加。
1987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关于加强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的通知》,加强对各类有毒易燃易爆设备和压力容器重点管理。1988年6月,印发劳动部关于《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9月,制定《淮北市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暂行办法》,对压力容器设计、强度计算、保质书、安全装置资料、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登记建卡,使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工作步入正轨管理。1989年,重点落实各项法规,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安装、检验、维修管理、提高管理干部与操作工人的技术水平,确保锅炉、压力容器设备安全运行。举办司炉工和水质化验员学习班4期。按照《汽瓶安全监察规程》对固定式容器1798台,各类气瓶7000余只,液气槽车和氨槽车5台进行摸底建档。是年,检验固定压力容器498台,发证457台,报废6台,新投用容器办理发证98台。1990年,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规定,年内对锅炉进行检验,检验率达100%。举办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干部学习班两期。1991至1992年,锅炉检验台数达475台,压力容器检验台数250台,审发锅炉安全使用许可证4家。
锅炉压力容器事故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