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八章 教育管理

第二节 教育经费

建市初期,市政府接管了濉溪县和萧县的部分公立、私立学校。煤矿行业办起了一部分中小学。各级政府和企业将教育事业经费直接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由国家拨款统一建设校舍和配备教学设施。学校收取的学费40%上缴教育行政部门,由市、县统一安排使用。民办教育经费以地方自筹为主,国家补助为辅。1964年,国家补助的部分正式纳入财政预算。1974年以前,市教育经费投资只有国家财政拨款一项。1974年,财政拨教育事业费120.3万元。1975至1979年,共拨教育事业费721.8万元,拨地方附加费50万元。1980年开始“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改革。1980年,财政拨教育事业费255.8万元,财政拨地方附加费51万元。1981年,省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三结合”集资建校,即由群众集资、国家拨款及学校勤工俭学收入的一部分合资建校。淮北市教育事业经费预算指标由市财政局核定。教育事业经费实行包干使用,市和区两级财政拨给的教育经费,每年递增8%,一次拨给,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使用。同时,农村群众集资办学和部分中小学勤工俭学开始兴起。是年,财政拨教育事业费313.8万元。1982至1983年,共拨教育事业费706.8万元。
1984年,全市普遍建立了乡镇财政。实行简政放权,分级办学,分级管理,教育事业经费分层次包干使用。是年,财政拨教育事业费438.1万元。1985年,为改变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按不低于当地人均年收入的1%,征收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1986至1988年其收教育费附加531.3万元;乡镇财政收入大部分用于教育;全市教育经费中人员经费占72.4%,公用经费占27.6%;学生人均经费中师527.9元,职高176.7元,中学86元,小学27.6元。
为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市教委、计划、人事、财政、物价、工商、税务等部门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政策,密切配合。在全日制高校、中专招生中逐步扩大委培和自费生的招收比例,并按一定标准收取培养费;把农村教育费附加征收比例提高到2%。到1988年,全市教育经费已达2002.8万元。
据1989年底统计,全市中小学占地面积94.5万平方米。其中小学51.6平方米,中学42万平方米,农职业中学0.93平方米。平均每人占地面积小学为2.3平方米,中学为5.3平方米,农职业中学为3平方米。教学仪器总投资为175万元。电化教育总投资45万元。1990至1992年,全市为学校的基建投资达6068.24万元,共新建校舍21.14万平方米。
1985年至1992年教育经费概况统计表
上一篇:第一节 机构
下一篇:第三节 教学研究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