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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科技计划

第二节 年度科技计划

1973年起,淮北市每年都编制科技计划。计划内容包括科研、中间试验和新产品试制等3大类的项目。年度科技计划分别就项目名称、类别、完成的起始时间、承担单位和协作单位以及经费来源等作出安排。淮北市各类科技计划均统一纳入年度科技计划,在全市实施的各类科技计划有: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科技攻关计划、重点科研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国家级和省级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年度科技计划项目下达后,以市科技主管部门同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的形式组织实施。对于跨年度的项目或本年度未完成但有望完成的项目,予以结转下年安排纳入下年的年度科技计划之内。对于本年度未完成而预期无法完成的项目,则予以调整或撤销、取消。
80年代以后,科委根据中央关于“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坚持把周期短、投资少、见效快和条件允许作为编制科技计划的依据,力求使计划面向经济建设。1981年科委报请市政府批准,在全市范围内聘请了在工、农、医等各个学术领域具有较高造诣的专业人员组成12个专业组和学术委员会,参予调查研究、项目选题、技术论证、成果鉴定,年度科技计划的安排做到成熟一个安排一个。科委试行“专项管理,分级负责,同行评议,签订合同”的科学管理办法。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申请,科委组织同行专家对该项目的可行性及技术方案进行调查研究和评议。列入计划的基础上签订《项目合同书》,由承担单位及其直接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实施。1985年以后,对科技计划的管理进一步进行了改革,完善科技项目合同制,通过银行收、贷、放科技三项费,逐步实行科技三项费的有偿使用,并将软课题的调研和科技开发项目列入年度科技计划,并试行软课题项目公开招标,并将科技重点项目向农业方面倾斜,增加了农业战线科技示范点的立项。1987年科委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订了《淮北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从而使科技计划管理工作从计划项目的来源、申报、筛选、评审、论证、立项到立项后的跟踪管理有了一套完整的规范化的程序。从1973至1992年,20年间各年年度计划总下达各类科技项目606项(含省下达的项目),其中有逐年结转的项目161项,实际立项累计445项,完成315项,总平均完成率为70.63%。
1973年至1992年科技计划项目及完成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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