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排涝
一、沟洫
建县初期,为除水患,水利工作的重点是疏浚河道,加固堤防,提高防洪能力。1953年水利建设由筑堤防洪转入挖沟治涝。到1957年,共开挖和疏浚大、中、小沟2067条,做土方1780万立方米,初步解除了部分地区的内涝灾害。1957年冬天,卧龙乡人民在6平方公里土地上,开挖宽30米,深7米的大沟3条,20米宽的中沟5条,10多米宽的支沟20条,做土方137.55万立方米,初步形成河网化雏形。国务院副总理谭震林曾来此视察水利工程。1958年在国民经济“大跃进”的形势下,县委、县人委决定在东风湖12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大摘“河网化”工程。全县动员3万民工,9月10日全面开工,开挖东西向二级运河2条,间距1000米。每条口宽50米,底宽15米,深7米,长2400米。同时开挖大沟3条,间距500米,每条口宽40米,底宽6米,深6米,长3000米。又挖中沟5条,每条口宽30米,底宽6米,深6米,长5127米;排水沟7条,口宽20米,底宽4米,深4米,长7357米。合计17条,长17.28公里,当年11月10日全部竣工,共做土方183.88万立方米,每平方公里平均做土方15万立方米。接着全县各地便掀起了持续两年的大搞河网化高潮,同时又沿公路一侧开挖濉符、濉临、隋堤等大沟9条。到1959年,共开挖大、中、小河网沟和稻圩沟520条,长300公里,做土方2100万立方米,投入劳力1750万个,投资120万元,挖压土地22万亩。这些工程偏重于“蓄”,忽视了“排”,是一块地对一块天的办法,结果水排不出去,反而加重了内涝。1962年以后,中央制定了“以排为主,排灌兼施”的治水方针,端正了治水方向,我县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兴做了大量有效工程。低洼地区狠抓了“三沟两田”工程,即挖大、中、小沟,筑台、条田,做到“三沟除涝,两田防渍”。至1977年,每年做土方1000万立方米以上。建成方子田3.2万块,120万亩,方与方之间设有排水沟、灌溉渠、道路、林带四结合的水利工程。方内布井,做到井灌、河灌并举。1977年以后,在休养生息、量力而行的思想指导下,每年完成土方300万至800万立方米。到1985年,境内已有大沟116条,长1275.2公里;中沟995条,长1641.9公里,小沟7262条,长6434.1公里。台田21万亩,条田32万亩。大沟间距2000至3000米,中沟间距500至1000米,小沟间距250至500米,以梳子形或蓖子形排列。治涝台田,台面宽35至50米,长250至300米,台田沟深1至1.5米,边坡1∶1,底宽2米。台面抬高0.15至0.2米,其上修筑畦田,做到日降雨150毫米不成涝灾。台面四周修筑圩堰,底宽1米,高0.5米,利用圩堰种植豆类、杞柳、黄花菜等。条田是二坡地的防涝工程,标准低于台田,其宽度大体是50至80米,沟宽3至5米,深1米左右。由于这些工程实惠,布局合理,效益较为显著,到1985年,达五年一遇除涝标准的面积109.1万亩,占低洼易涝面积66.3%,还有10万亩达到三年一遇除涝标准。这二类地区共占低洼易涝面积的71.3%。
二、除涝片
我县除涝工程虽然效益显著,但由于桥涵配套跟不上,出现了不少断头沟,没有形成完整的排水系统,影响了工程效益。1979年后,采取把资金适当集中、成片治理的方法除涝,资金则由国家补助和群众投资来解决。到1985年,已治理了淝澥片、白尤沟片、薛塘沟片、油榨片等43片,1526.7平方公里。共建大沟桥120座、中沟桥1212座、小沟桥1160座,完成土方1294.8万立方米、石方5.8万立方米、钢筋混凝土方8323立方米。国家投资347.7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43万元(包括劳务投资)。杨柳、魏集、祁集、青卫4个治理片,面积65.7平方公里,耕地7.2万亩,经过治理后,不仅解除了涝渍灾害,而且发展灌溉面积1.6万亩。1985年3月至4月,连续降雨583.2毫米,43个治理片的作物未受涝渍,均获得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