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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劳改生产
第一节 清末监狱生产
清朝后期,光绪末年成立罪犯习艺所,宣统年代改为模范监狱,组织生产项目,以供犯人习艺。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四月安徽省城安庆一区开办了罪犯习艺所,组织犯人习艺。办理购买货物,以本地容易销售的产品为主,考察本地上特产品,分别储备,并添置缝衣、打绳、织布、织带、剪皮、制靴,各种小机器,供给学习用。
宣统二年(1910年)习艺所改为模范监狱,继续组织犯人习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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