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鄂豫皖区苏维埃政府内务委员会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鄂豫皖区苏维埃政府内务委员会主管民政,下设婚姻登记处、户口登记处、社会保险局、卫生局及赤色民警局:
婚姻登记处按照婚姻登记条例,废除封建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办理结离婚登记,并保障红色战士婚姻。
户口登记处按照户口登记条例,调查登记户口,发给苏维埃辖区内每个公民执照(证书)。
社会保险局按照工作条例,办理劳工介绍、失业保险、社会救济、灾荒救济。
卫生局制定卫生计划,办理饮食卫生、医院、防疫检查等。
赤色民警局按照工作条例,维持社会秩序、管理娼妓、酗酒、打人、小偷、乞讨等事项。
民国20年(1931年)10月,增设优待红军农家属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