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重大灾害赈济纪略
一、光绪三十二年水灾
光绪三十二年(1907年),安徽自夏至秋,雨多晴少,以致江淮并涨。时至寒露,积水未消,二麦不能播种。涝灾遍及凤阳、寿州、怀远、凤台、灵璧、颍上、涡阳、阜阳、蒙城、宿州、泗州、五河、定远、盱眙、芜湖等20余州、县,其中泗州自4月12日至8月15日,淫雨4月,麦烂在场,秋粮被淹,城墙冲塌,陆地行舟。
灾情发生后,安徽巡抚恩铭奏准动拨藩库正款银10万两,清廷续拨奉天溢收捐款银20万两赈灾,同时刊刻募捐文册,分送各省督抚、皖籍官绅、沪上善士并驻沪办理商约大臣吕海寰、盛富怀共同劝募赈款。清廷并派在籍皖绅前贵州巡抚李经羲总理皖北劝捐事宜。赈抚局会同各州、县核实被灾人口,按急赈、普赈、冬赈、春赈陆续发放,当年10月,粮价上涨,人心浮动。皖抚请准将皖北进口粮食免收税厘3个月,藉以招徕商贩,并派员分赴皖南及豫、鄂等处,采购米麦杂粮办理平粜,米价渐平。此次赈灾,除劝募外,并请准继续举办赈捐及七项常捐。综计光绪三十二年至三十三年,省赈捐局实收正款库银10万两,各省协助银259295两,义捐银293100两,摊捐银4万两,筹垫银44100两。共发放官赈银644433两,义赈银213094两(由乡绅查放)。其中用于赈济644261两,采购米粮平粜143884两,备荒买谷30569两,工赈12720两,川资运输杂支26093两。
二、民国20年水灾
民国20年(1931年)春夏,长江、淮河、汉水、运河同时暴涨,波及黄河流域南部,湘、鄂、赣、皖、苏、豫6省遭受特大水灾,其中安徽境内大小圩堤溃决3950处。48县受淹田地2393.9万亩,占全省耕地55%;灾民1069万人,占全省人口49.3%;急待赈济831万人,因灾死亡112288人。财产损失38346万元。
水灾发生后,国民政府救济水灾委员会在受灾各省划分10个急赈区。安徽为芜湖区和皖北区。全省公私赈灾机构、团体通力合作,搭盖席棚,开设粥厂,临时收容灾民。被灾各县每日至粥厂就餐灾民约20万至22万人,每人每餐米黍约6至8两。
是年,国民政府以低息向美国借贷麦、面4.5万短吨(部分售为现金)①。先后分配安徽赈麦2.1万短吨、赈款87万元,由安徽省赈济委员会及所属各县赈济分会负责,按急赈、冬赈分期发放,其中皖中、皖南散放赈款26县,人均得款2角7分,成年人所得为儿童2倍。除赈款外,芜湖区赈济面粉每人1至20斤,赈麦每人1至35斤;皖北区每人赈济麦、面8至70斤。灾后,国民政府救济水灾委员会利用美麦举办工赈区,分别设在芜湖、安庆、蚌埠、正阳关和五河。各区工程局召集灾民修建江淮主干堤,仅芜湖区即补修堤垸2739处,共完成土方2500万立方。部分受灾县并以赈麦举办小型水利工程258处。行政院农赈局另分配安徽赈麦1.18万短吨,用以恢复生产,委托华洋义赈救灾总会贷放。该会将大部赈麦以每短吨74元出售,换取现款贷给沿江、沿淮25县乡村互助社社员14.5万余人,平均每人得款约6元,年息4厘。此外,各工赈区和灾民集中地区,并有巡回医疗设施及寄养耕牛处所。
民国20年11月28日,《皖灾周刊》第4号载:据皖放赈专员张公衡向旅沪安徽水灾赈济会报告,“国府水灾救济委员会分配安徽急赈款三十万元,省政府陈主席(陈调元)先要归他支配,继则主张由他经手办粥厂,后来国府水灾救济委员会已经支配好了,他又以工赈为名将它扣留。”至于放赈,更是弊病丛生。同年12月12日《皖灾周刊》第6号载:“各县查放员及助理员,到各县之初,不查不放,在县城日与县府官吏及当地土劣亲密联系。散放赈票从未调查,一任土劣开单支配。每散赈一次,必延长一二月之久,以便多领公费。官赈票上每张印有“实”、“惠”、“及”、“民”4字,每字表示一个等级,赈款由1元至4元;义赈票上每张印有“正”、“人”、“心”、“厚”、“风”、“俗”6字,每字表示一个等级,赈款由1元至6元。灾民多不识字,无论官赈义赈,大都只得1元,即或有识字者,欲前询问,不为警察驱逐,即为其他灾民拥挤而不可能。每次散放赈款,灾民所得不多,放赈官员与土劣则大饱私囊。”又据民国20年11月21日《皖灾周刊》第3号载,“皖北淮河流域,……大水成灾已五六个月,官家一再因循,甚至连办赈专员办事处到最近才成立,这不是急赈赶办,而
注:①短吨是美国计量单位,1短吨等于公制0.907吨。是急赈缓办……。皖北义赈发了十县,官赈则有多数灾区简直没有分得一个铜子。因为这个原故,……灾民死者约五万人,病者极多”。
三、民国23年旱灾
民国23年(1934年),安徽61县中48县受旱,成灾田地1816万亩,损失稻约5048.9万担,豆黍杂粮6312.6万担,棉、麻、菸草等折价共21640万元,尤以宿县、定远、合肥、含山、和县、桐城、望江、宿松、芜湖、郎溪、广德、南陵、泾县、青阳、歙县、休宁、太平、石埭等县为重。当时,安徽省灾区筹赈会旱灾募捐启事称:“六、七两月,滴雨未降,赤地千里,禾苗枯死。……灾民为饥饿所迫,仰药雉经,阖门自杀者有之;扶老携幼,乞食他乡者有之;冒死劫粮、挨户夺食者有之;道路相望,流亡塞途。十室九空,万灶俱冷,草根树皮食尽。”
大旱初成,安徽省政府即设立安徽省民食调节委员会,禁粮出境,但粮商偷运不止。省政府复制订征取赈粮办法,并在蚌埠、芜湖、大胜关等重要出口地方设处征收。凡商贩运粮出省,每石征取5升,军用减半。自当年10月至翌年上半年,共征米、杂粮147190石,按各县灾情轻重共配发130813石,按急赈、农贷各占40%,平粜占20%安排使用。其中4次分配庐江、宣城、凤阳、寿县、天长等48县急赈粮32820石。救济经费除行政院先后拨款21.7万元,省库拨款10万余元外,另在全省公务人员薪俸中按月扣除1成捐赈,共8个月。省灾区筹赈会并向省内外各方劝募。当年,先后发出赈款80万元,其中由省灾区筹赈会派人发放太湖、嘉山、凤阳、巢县、天长等19县,共5.4万元。由上海筹募各省旱灾义赈会安徽查放办事处发放桐城、南陵、定远、霍邱、宁国、广德、歙县、休宁等29县,共20.38万元。当年10月,省政府建设厅与中国银行、中国实业银行、上海商储银行签订20万元借款合同办理平粜。同时,省政府饬令各县筹设农民贷款所,每所资金暂定1至3万元,年息不超过1分,供农村合作社社员借款购买种籽、耕畜,恢复生产。
四、民国27年黄水灾害
民国27年(1938年)6月,国民党军事当局为阻止日本侵略军西进,下令炸毁黄河花园口大堤。黄水东泻豫、皖、苏3省,波及44县5.4万平公里土地,89万人淹死,610万灾民流离失所。安徽受灾计阜阳、太和、颍上、涡阳、蒙城、亳县、临泉、霍邱、寿县、凤台、怀远、五河、灵璧、凤阳、泗县、盱眙、嘉山、天长等18县,被淹田地1081万亩(一说2300万亩),灾民达300万人,淹死40.7万人,房屋、牲畜、财产损失约2.5亿元(一说3.2亿元)。黄水灾害发生后,各受灾县纷纷要求拨款赈救。行政院指示安徽省政府,在军事、民生兼顾原则下,参酌实际情形,沿溃水所到之处以工代赈。当年冬,省政府拟订工赈修堤计划报经核准,组成淮域工赈委员会,受灾各县设立工赈工程总队,筑堤赈灾。次年7月,省政府电报中央赈济委员会称:“皖北伏汛大水,黄河决口未堵,淮颍两岸波涛万顷,阜阳、太和屡遭兵燹,两受黄水,非赈不活灾民在200万以上。”民国28年4月22日,难民救济委员会阜阳支会、国民党阜阳县执行委员会、阜阳县农会、商会、阜阳县黄灾救济协会联电军事委员会、中央赈济委员会、财政部、内政部、经济部称:“去年七月,黄水泛滥,阜阳县境大半悉成泽国,423.5万亩熟地被灾达5月之久,二麦霉烂,秋禾淹没,庐舍冲毁,牲畜漂亡。65万灾民住无房,食无粮,籴无款,逃无往,死无葬。迭经电请省府详细勘灾,并列表绘图报省救济分会转报中央。冬寒水落,又电请中央、省府支持筑堤堵口,以防春汛。复又推选代表赴省面陈灾情,时过半载,无一字一句示复。时届桃讯,更值春荒,灾民盼赈万急,但见报载,行政院鉴于皖北灾情惨重,核准拨款10万元,派员筹备散放,并责成皖省成立办理黄灾安抚赈济事宜办事处。继又拨款共80万元。而省会处理之经过,令人不尽了然。4月3日,电询省府,皖北黄灾安抚赈济办事处是否成立?设在何处?黄灾皖赈已拨80万元,而重灾阜阳何以仅得4000元?余款何在?救济何方?省政府迄今仍无复示,用敢不揣冒昧,谨电缕陈三事:一、立拨赈款派员莅阜查放。二、迅堵黄河决口以防夏汛,倘堵口无期,万乞为65万灾黎预筹生路。三、电询省府,查明中央前拨赈款,公平支配,莅阜散放。”
民国30年12月,豫皖黄泛区查勘团查勘报告称:“皖北各县民国27年黄水泛滥之后,迄今中央先后拨款390万元,沿河筑堤,逢水打坝,现除太和西北角外,余水均已被束归槽。惟雨量过大,圈内之积水仍堪为虑。”又称:“淮域工赈,在皖北所筑之堤,定价每立方工价1角,事实花费合1元,而筑堤之灾民只得5分,少者仅8厘。民国30年度则一文未发。联保主任扣除管理费,发给农民者为数很少。”
民国35年4月1日,行政院设立豫、皖、苏三省黄泛区复兴设计委员会,内分农田水利、工矿交通、公共卫生及福利四项,但实施甚少。花园口决堤后,严重破坏泛区水系,淮河及其支流被大量泥沙淤塞,每至汛期,洪水漫溢,大片土地被淹,灾难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