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救灾实施
民国19年(1930年)春,皖西旱灾严重,地主囤粮居奇,穷人无以为生。当年四五月间,中共六安中心县委召开六霍 6县联席会议,通过6县春荒斗争计划,并组织斗争委员会、救济会,进行借粮、分粮斗争,救济失业工人和农村灾民。
民国28年,来安一带大旱,次年春,青黄不接。该县民主政府决定发动贫苦农民向地主、富农借粮,先以雷官区青龙乡为试点,后在附近各乡推行。
民国31年,淮南、淮北根据地旱灾严重,次年春荒。淮北各级人民政府拨救济粮1800石,豆饼50万斤,洪泽湖渔民赈款12万元。淮南盱眙县旧铺区署拨救济粮5792石,豆饼3700块,救济灾民7602人。新四军四师指战员节省25100元、衣服170件,捐献救灾。次年春荒,该师及二师直属队、淮北苏皖边区各级政府共节约粮食3000石、5万余元,捐助救灾。
民国32年夏,淮水泛滥成灾。苏皖边区各级政府领导群众抢险。泗南县大柳巷位于淮河分流中间大洲上,形势危急。淮北行署拨粮500石,动员本、外地民工25500人,从8月15日开始,历时40天,共挖土78655方,抢筑围堤45里,使540顷秋庄稼丰收。抢险中两次遭洪峰袭击。第一次由新四军第四师彭雪枫师长、吴芝圃主任亲率师部干部带领群众抢救。第二次由当地区长带领民工拼搏。
同年,淮北行署在8个基本县以工代赈,先后两个月,共挖大小河沟105条,筑堤6条,计长253194丈,挖土 125万余方,每方工资粮5至12斤。次年,继续以工代赈,组织灾民挖塘、修圩、筑堤、浚河,并发放春耕贷款85.3万余元,水利贷款 51.8万余元,渔民贷款29万元,平粜贷款1.64万余元,下半年又贷麦种4145石。
民国32年,淮南路东地区灾情严重,专署捐款3333元,军分区捐款9651元、杂粮10144斤,二师政治部捐款10万元,连同其他捐助共135090元,杂粮202石。
同年,淮北边区各县突遭蝗灾。行署严令:“各县、区、乡长,倘因捕蝗不力而庄稼被害者,处以死刑。”并规定挖掘蝗子1斤,换公粮1斤。无论何人均须扑打3天。行署吴芝圃主任、刘子久参议长带头参加。泗南3.3万人,在800顷的农田内扑打20天。盱凤嘉县7000人,在50顷农田内扑打10天。
民国33年,皖江地区大批飞蝗过境,被群众扑灭大半。次年,无为银屏区、湖东关河区、临江白茆区以及含山、巢县均发现蝗子。巢南地区每天出动万人,银屏区每天出动四五千人,地方干部和驻军指战员亦参加灭蝗,半月内蝗蝻扑灭殆尽。
民国34年夏,沿淮及皖江地区迭遭旱蝗灾害。淮北行署要求各机关每人每日节约1两粮食救灾。皖中军区规定,各战斗连队每人每日节约粮食1两,机关2两,烧草半斤,各部门自给菜金3至7个月,作为赈济。
民国34年5月下旬,泗南县墩集、沱北两区雹灾严重。淮北行署二专署拨以工代赈粮120万斤,耕牛贷款粮80万斤,购置农具贷款粮50万斤,春耕贷款粮20万斤。
民国35年5月,泗县捐款8347元,秫秫600斤救灾。
民国37年春,泗南县濉河区灾情发展,该县县政府发放赈款1700万元,该区共5200余户、22300余人,得赈款达2537户。
民国38年初,江淮二专署拨给洪泽湖水产公司大苇5万斤,皮棉30万斤,无息贷给群众。另拨小本贷款粮50万斤,扶持手工业生产。当年春荒,江淮二专署拨粮300万斤为生产救荒资金,其中30万斤作急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