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业生产资料
1950年起,国家对煤炭、钢材、木材、水泥、纯碱、杂铜、麻袋等8种物资进行管理,由中央在大区之间平衡调拨。1951年增加到33种,1952年增加到55种,1953年增加到227种,1957年增至532种。1958年物资管理权限下放,实行“在全国统一计划下”以地区管理和平衡的物资调拨制度,统配物资减少到132种。1962年起,物资管理权集中在中央和各大区,执行“统一计划,综合平衡,条块结合,分级管理”体制。1964年,统配、部管物资增加到592种。1962年12月组建专署物资局,将商业、供销、工业部门经营的统配、部管物资接管过来,实行集中统一经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突破“生产资料不是商品,不能进入市场”的框框,从市场需要出发,贯彻“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物资部门大力组织计划外资源,弥补计划内分配不足留下的缺口,通过加工协作,农副产品串换调进钢材、煤炭、机电产品、化工原料等大量短线物资,每年组织计划外物资逐步增多,基本上满足了生产建设需要。在经营中按少环节、多渠道、开放式组织流通,增设城乡经营网点,扩大销售范围,增加经营品种,主动占领市场,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1985年,全区物资供应系统经营机构增至170个,职工1075人,库房建筑面积3.15万平方米,露天货场50.96万平方米,铁路专用线4条、总长1143米,载重汽车38台,起重吊装机械5台,能够充分发挥生产建设后勤部的作用。
全民所有制单位主要物资消费与库存统计表(一)

全民所有制单位主要物资消费与库存统计表(二)

集体所有制单位主要物资消费与库存统计表(一)

集体所有制单位主要物资消费与库存统计表(二)

二、农业生产资料
1、化学肥料
1952年,供销社开始试销化肥硫酸铵,农民对化肥不认识,怕花钱又坏了地,不敢使用,全区仅销售1吨。1953年,省供销社发出《关于扩大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的指示》,各县供销社邀请农业部门配合,宣传化学肥料的优点,组织试验示范,进行技术培训,当年推销化肥14吨,其后逐年增多,到1957年,全区销售化肥11024吨。当时,供销社还向农民供应石膏、骨粉、大粪干(从河南周口、商丘及本区各县城收购)。1957年,国家对化肥开始实行按粮棉面积计划分配供应,品种有硫酸铵、硝酸铵、日本产尿素、铜陵产过磷酸钙。1958年大跃进,全区销售化肥23939吨。1962年,因肥源不足,当年仅供应3658吨。1964年,化肥、农药、药械经营实行全省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分级核算,化肥供应量逐年增加。1963—1970年,化肥销售量,平均年递增29%。1970年成立阜阳地区生资土产采购供应站,1974年成立阜阳地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各县亦相继成立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专营农业生产资料。阜阳、太和、界首、临泉、阜南、颍上(一半)由地区农资公司供应;涡阳、亳县、蒙城、利辛由蚌埠农资公司供应;颍上县一半由淮南供货。70年代初中期,全区各县小氮肥厂陆续建成投产,生产碳酸氢铵,由农资公司包销,缓解了供求矛盾。1979年推行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化肥需求量猛增,供求矛盾十分突出,全区供销社系统派出大批采购员采购计划外化肥,全区化肥销售量由1978年的26.95万吨,1979年增加到36.44万吨,1982年增加到83.28万吨,基本上满足了供应。1983年农业生产资料放开经营,实行多渠道流通,工厂可以直销给农民,供销社系统化肥经营量下降,1985年全区供销社系统比1984年减少18.55万吨。由于开放式、多渠道经营,一些不法商贩乘机将劣质化肥,甚至有害工业垃圾冒充化肥流入本区,坑骗农民;有的囤积优质高效化肥,待时高价出售,牟取暴利;有的抢购、套购,转手倒卖,非法盈利。经过整顿治理,仍未能禁绝。
2、农药、药械
1952年,供销合作社开始经营农药、药械,品种仅可湿性六六六、滴滴涕两种粉剂和单管抽吸式喷雾器、圆鼓式喷粉器两种药械。1953年增加供应少量硫酸铜、土信、赛力散和滴滴涕硫磺合剂,在广泛宣传、示范和技术指导下,逐步取得农民的认识、使用和推广。1955年开始经营进口高效剧毒“1605”,1956年经营进口“1059”和乐果乳剂、敌百虫、“3911”等专用于棉田虫害防治,禁止用于粮食作物,凭农业社介绍信,只供集体,不供个人,确保人畜生命安全。1957年,全区40万亩棉田发生严重虫害,供应高效农药209吨,及时扑灭害虫,夺得棉花丰收。1958年,广泛推广农业生产技术,全区销售农药7025吨、药械5112架。1962年初夏,全区近200万亩小麦和80万亩棉田严重发生粘虫和蚜虫,夏季又发生爆发性蝗虫,供销社及时投入人力、物力,抢运农药,日夜供应,有效地保护了农作物,使农业获得丰收。1962年起,农药作为供销社战备物资千方百计保证充实库存。1970年,供销社配合农业植保部门,开始推广生物防治和生产“土农药”。利用瓢虫、赤眼蜂等防治棉蚜虫、棉铃虫;用硫磺、石灰、马前子配制“一扫光”菌种、杀螟杆菌。1974年,为解决化学农药供应不足的问题,在全区广泛推广利辛、太和县“土农药”生产和使用经验,受到省供销社的表扬,并组织全省在太和县召开现场会。70年代末停止了“土农药”的生产使用。80年代初,国家开始进口棉粮浸拌种子的呋喃丹、杀灭菌脂、溴氰菊脂、氯氰菊脂等,1981年8月国家通知停止供应剧毒高残留的六六六、滴滴涕等农药。
3、农具、耕畜
50年代初,竹、木、铁、石农具,由供销社从大别山区和河南等地调入,补充供应;地产中小铁木制农具,由供销社编制计划,组织铁木业社生产。1954年,由供销社组织推广红芋切片机、单铧犁、七吋步犁、双轮双铧犁、胶轮板车等,1955年供应铁制、木制水车,由于农民不认识,销量很小。1956年,供销社与农技部门配合,积极推广使用新式农具,国家发放新式农具贷款,当年销售新式步犁37827部、胶轮车5696部、水车2091部、农药械6216架,分别比上年增加几倍至几十倍。1958年“大跃进”提出“淮北变江南”,旱田改水田,为支持稻改,供销社从南方调进大批手摇和脚蹬木制水车,并开始供应排灌机械。在三年经济调整时期,中小农具供应十分紧张,不少供销社脱销,供销社系统从外地陆续调进一批以铁代木或铁木结合的农具,同时从上海、山东等地采购大批胶粘扬谷板(木锨头)和铁皮水桶供应市场。60年代,逐步新增农产品加工机械粉碎机、榨油机、打浆机、轧花机、面粉机等,70年代增加农用塑料薄膜和塑料农具制品。实行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业生产结构发生变化,中小农具销量减少,农用地膜、薄膜销量急剧增加。
1966年底,大型农具、农业耕作机械、排灌机械移交新成立的农机供应公司经营。
1954年,供销社开始牲畜经营,1955—1967年,全区供销系统多次组织力量到内蒙、新疆、云南、贵州等省区调进大牲畜,共购进耕牛2.65万头、马1.6万多匹,高价购进,低价销给生产队,以支援灾区和困难生产队发展生产。
1952—1985年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销售量统计表(一)

1952—1985年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销售量统计表(二)

三、废旧物资回收
1952年,基层供销社即开始废旧物资回收,上交土产杂品公司统一打包外调。1980年地、县供销社组建废旧物资回收公司,组织统一收购、调拨、加工。废钢铁、废金属主要调往上海、合肥等地。
1962—1985年主要废旧物资收购量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