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募捐组织
1988年1月,省民政厅根据民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关于做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的联合通知》,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成立安徽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筹备组。同年5月18日,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安徽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募委)。省募委由省直32个部门的34名负责人组成,在成立大会上,通过了《安徽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章程》和《安徽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试行办法》,推选产生省募委领导成员。
省募委为全省性的社会福利团体,负责制定和实施全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活动计划,筹集、管理、分配社会福利资金,资助、兴办社会福利项目和其他社会事业,省募委下设办公室。至1989年,全省除池州、滁县地区外,已有9个直辖市、5个地区、49个县(市)成立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办公室或募捐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