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章程》和中募委《有奖募捐社会福利资金使用试行办法》规定,福利资金用于“兴办为残疾人、老年人、孤儿等社会福利事业和帮助有困难的人,以及资助社会福利企业,发展社区服务”。1988、1989年,全省用中募委返回资金80万元,省募委投入95.88万元,地、市、县募委投资236.72万元,共412.6万元,兴办和资助不同类型的社会福利事业和生产项目177个,帮助有困难的“五保”户、困难户2878人次。见表8—5—1,图8—5—1
安徽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福利资金使用表s
表8—5—1

图8—5—1安徽省1988年至1989年社会福利有奖募捐资金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