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普选及乡镇选举
界首县首次普选及乡、镇选举于1954年2月12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共完成85个乡、镇和1048个基层单位的选举任务。选民参加选举的人数占选民总数的73.8%,被剥夺选举权的占选民总数的3.9%。整个选举工作分三步进行:第一步组织队伍,建立选举委员会和选民资格审查小组,划分选区,培训技术骨干,开展宣传动员;第二步摸清情况,调查登记,审核发证,按选区人口比例分配代表名额,协商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副乡、镇长和委员候选人名单,成立各工作委员会,选出乡、镇人民代表;第三步,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采取差额办法选举出正、副乡、镇长,乡镇委员和出席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1956年的普选程序和1954年的选举基本相同。1958年的普选自是年3月15日始,至4月15日结束,全县选民189966人,参加选举的172999人,占选民总数的91.8%,共选出乡、镇人民代表1987人。1961年的基层选举自12月5日始,至12月28日顺利完成。全县人口323023人,有选举权的169553人,其中男80077人、女89476人,参加选举的选民155361人,占选民总数的91.73%,被剥夺选举权的3588人,停止行使选举权的为593人,其中精神病患者572人。共选基层代表1322人,连选连任者占70%。四清运动开始及“文化大革命”期间,选举制度中断。1980年恢复选举制度,至1985年进行两次普选。1980年的普选,从是年6月7日开始,至9月4日结束,经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认真登记审查,全县有选举资格的307115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1.5%根据选举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全县划分355个选区,经全体选民的提名推荐和中国共产党、各人民团体、各阶层人士的提名推荐,充分酝酿,反复讨编,民主协商,几上几下的办法,按照差额选举的原则,共提出代表候选人707人,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出席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468人。1984年的选举,全县由选民直接选举县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29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