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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劳动力管理

第一节 职工队伍


一、建国前产业工人
安徽产业工人伴随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兴起而诞生。初期主要分布在芜湖、安庆等沿江地区和矿山、铁路等行业。最早使用机器的工厂是安庆内军械所,由曾国藩创办于清咸丰十一年(1861年),开办时有职工100人(1864年迁往南京)。随后又有池州煤矿、芜湖汇丰碾米厂、贵池礼和煤矿、芜湖明远电厂、津浦铁路、淮南大通煤矿等工矿企业先后开工,至清宣统元年(1909年),安徽共有产业工人2120人。
民国8年(1919年),安徽省60县产业调查繁表统计,共有职工8587人(见表3-2-1);安徽60县经济调查简表统计,共有职工2.29万人(见表3-2-2)。
民国9年,芜湖由于近代航运业的发展和米市的形成,涌现出一大批码头扛包工人,平时有2000多人,每逢秋季新谷登场,码头工人在4000人左右。民国18年,安徽工商业发达的芜湖、蚌埠、安庆三地的30人以上工厂的工人有2.88万人,其中:芜湖为1.58万人,蚌埠为7678人,安庆为5247人。
民国18年~民国24年,安徽矿山、铁路、邮电及其他一些主要产业职工人数共计1.90万人(见表3-2-3)。同期,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红军兵工厂(所、处)在皖有8个,职工470多人。这一时期,安徽主要产业的职工人数达到1.95万人。
民国26年~民国34年抗日战争期间,安徽缺少全省职工人数统计。日本人在安徽开办的有向山硫铁矿、马鞍山铁厂、华中矿务局等厂矿,职工人数7951人。安徽省政府辖区各县12个厂职工842人。新四军二师兵工厂258人。
1949年安徽解放初期,人民政府接收官僚资本企业79个,加上私营小工厂、小作坊3737个,总共3816个。基本上是碾米、面粉、榨油、卷烟、酿酒、印刷和小纺织等轻工业,重工业只有几家小煤矿、小火电厂、小炼铁厂等。工业企业职工共2.20万人。
安徽省60县产业调查繁表
表3-2-1(民国8年)

安徽省60县经济调查简表
表3-2-2(民国8年)

安徽产业工人人数表
表3-2-3(民国18~24年)


二、建国后职工队伍建国初期,全省国营及地方国营(含公私合营)工业企业职工人数:1949年末为2.38万人,1950年末2.78万人,1951年末2.82万人,1951年末职工人数比1949年增长18.49%。城镇集体所有制手工业合作组织从业人员:1949年末为19人,1950年末135人,1951年末812人,1951年末职工人数比1949年增长42倍。
1952年以后,全省职工人数分不同所有制、分部门、分地区的情况如下:
〔不同所有制职工人数〕
不同所有制职工人数包括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和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从1984年起还包括合营、合作、合资企业等其他所有制职工。
全民所有制、城镇集体所有制及其他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以下简称“全部职工”)1990年末484.80万人,比1952年末33.75万人增加451.05万人,增长13倍,每年平均增加11.87万人,年平均递增7.10%。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1990年末职工人数329.34万人,比1952年末33.22万人增加296.12万人,增长9倍,每年平均增加7.79万人,年平均递增5.90%;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1990年末职工人数154.21万人,比1952年末0.53万人增加153.68万人,增长290倍,每年平均增加4.04万人,年平均递增9.30%;其他所有制单位1990年末职工人数1.24万人,比1985年0.32万人增加0.92万人,增长3倍,每年平均增加0.18万人,年平均递增23.60%。
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占全部职工的比重,1952年末为98.43%,随着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全民所有制职工的比重1957年末下降到69.5%。60年代全民所有制单位精简职工以后,比重进一步下降,1962年末下降到68.89%,1965年末下降到63.63%。从1970年开始,随着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的增加,比重开始回升,1970年末全民所有制职工比重回升到70.97%,1975年末为72.19%,1980年末为72%。1985年以后,城镇集体经济发展较快,全民所有制职工的比重又开始下降,1985年末下降到68.09%,1990年末下降到67.93%。
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占全部职工的比重,1952年末为1.57%,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3~1957年),国家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手工业合作社的发展,城镇集体所有制职工的比重上升到1957年末的30.50%。60年代,全民所有制单位精简职工后人数下降,集体所有制职工人数的比重相应上升到1965年末的36.37%。70年代,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增加幅度大于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职工人数比重下降到1980年末的28%。80年代,城镇集体经济发展较快,集体所有制职工人数比重又开始回升,1985年末上升到31.83%,1990年末为31.81%。
其他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含全民与集体合营、全民与私人合营、集体与私人合营、中外合营、中外合作、外资经营、华侨或港澳工商业者经营),是从1984年起建立劳动统计的,1984年末职工人数2110人,1985年末发展到3170人,占全部职工人数的比重为0.08%,1986年至1990年职工人数增加较快,1990年末其他所有制职工占全部职工的比重上升到0.26%。见表3-2-4。
安徽省不同所有制单位各时期职工年末人数表
表3-2-4(1952~1990年)

〔分部门职工人数〕
全民所有制职工分部门人数:全省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1990年末为329.34万人,比1952年末增长九倍,每年平均递增6.20%。其中,超过全省平均增长速度的有5个部门,依次是:城市公用事业部门,年平均递增(以下简称“递增”)11.80%,工业部门递增9.30%,农业林业水利与气象部门递增8.40%,基本建设部门递增7.60%;科学研究部门递增7.50%。
低于全省平均增长速度的也有5个部门,依次是:交通运输与邮电部门,递增5.90%,商业饮食服务业与物资供销部门递增5.20%,文化教育与卫生部门递增5%,金融保险部门递增2.30%;国家机关与人民团体递增3%。分部门职工人数情况,见表3-2-5。
安徽省全民所有制单位各时期分部门职工年末人数表
表3-2-5(1952~1990年)单位:人

(续表)

说明:为了与1984年前取得一致可比口径,表列1985年及1990年数字,是由12个部门调整为10个部门。
城镇集体所有制职工分部门人数:全省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1990年末职工人数为154.21万人,比1972年末(开始分部门统计年度)增长2.3倍,每年平均递增6.80%。其中高于全省平均增长速度的有4个部门,依次是:科学研究部门,年平均递增(以下简称“递增”)25.90%;城市公用事业部门递增13%,商业饮食服务与物资供销部门递增10.60%,工业部门递增7.40%。
低于全省平均增长速度的有6个部门,依次是:基本建设部门递增6.70%,金融部门递增5.70%,文教卫生部门递增4.90%,管理机关与社会团体递增3.90%,交通邮电部门递增1.40%,农林牧副渔部门递增0.40%。分部门职工人数,见表3-2-6。
安徽省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各时期分部门职工年末人数表
表3-2-6(1972~1990年)单位:人

〔分地区职工人数〕
安徽1957年以前未建立分地区全民所有制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统计。1958年以后分地区的职工人数,由于行政区划的调整,各地区年度之间包括县、市的范围不尽相同,因此年度之间不好对比。各地区不同时期的职工人数,见表3-2-7。
安徽省全民所有制单位各时期分地区职工年末人数表
表3-2-7(1958~1990年)单位:人

说明:①1958年宣城、巢湖人数中还包括徽州在内,当时为芜湖专区。
②1958年滁县、宿县的人数,当时为蚌埠专区。
③各地市的职工人数,均为当年行政区划范围。
④黄山市,1985年系当时的太平县改为黄山市(即今黄山区);1990年系原徽州地区改为地级市后的黄山市。
⑤1988年,安庆地区与安庆市合并,1990年安庆地区不统计。
全省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1972年以前未建立分地区劳动统计。1973年以后分地区职工人数,见表3-2-8。

安徽省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各时期分地区职工年末人数表
表3-2-8(1973~1990年)单位:人

说明:①各地市的数字,均为当年行政区划范围。
②黄山市,1985年系当时的太平县改为黄山市(即现在的黄山区);1990年系原徽州地区改为地级市后的黄山市。
③1980年芜湖地区改宣城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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