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土地征用管理工作,1953~1979年,由民政局管理。1979~1987年9月,由城建局管理;1987年10月28日,成立土地管理局,具体管理土地征用。征用土地由用地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查,报请县政府审批,或签署意见,.ㄊ⒌嘏肌1962年,对县直粮食局、煤建公司等43个单位进行调查。1949年以来,共征用土地3727亩,其中用于工业的328.2亩,交通32亩,水利2018亩,市政135亩,经济部门678.3亩,文化396.5亩,其他139亩。
1978~1979年,谢桥、陈桥、城关3个区、镇经国家批准用土地713.2亩,其中用于煤炭建设619.68亩,企事业、文化建设93.52亩。同时,检查出城关、江店两个公社46个单位,自1966年以来,用土地469.36亩,其中有226.11亩未经上级批准。县直机关也存在少用多征、早征迟用、征而不用、用而不征和征用土地手续不全等问题。
1986年5月15日,县成立土地清查小组;同年8月10日,成立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县土地进行大清查。其结果,自1982年以来,非农业用地23386亩,其中违法占地案件10780起,面积10323亩。到1987年,已处理违法案件3569起,退回耕地26.3亩,拆除房屋405间,4860平方米,罚款43.35万元,受党纪处分的17人,写出书面检讨的科级干部3人。
颍上县历年土地变化情况表
表76单位:万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