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安徽产业工人的工资普遍低于全国一般水平。据国民政府农商部调查,民国8年(1919年)安徽工人日工资较高的是榨油、制烟与雕刻工人,日工资为0.50元(法币。下同)和0.42元;较低的是碾米、酿酒与制帽工人,日工资为0.18元和0.19元。同一产业内工人工资差距较大。安徽各产业工人最高工资相当于全国同行业的中等水平,有的处在中等偏下水平。见表5-5-1。
安徽工人日工资状况表
表5-5-1(民国8年)单位:元

(续表)

(续表)

建国后,安徽职工工资水平逐步提高,但与全国相比仍处于偏低水平。
1990年,安徽全民所有制职工年平均工资2061元,较上年增长13.74%,较1952年的317元增长650%,平均年递增5%。其中,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12年,平均年递增11%。城镇集体所有制职工年平均工资,1990年1318元,较上年增长9.20%,较1978年的465元增长183.4%,平均年递增9.1%。其他各种所有制职工年平均工资,1990年1838元,较上年增长12.49%,较1984年的800元增长129.8%,平均年递增14.87%。见表5-5-2,表5-5-3。
安徽省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与指数表
表5-5-2(1952~1990年)单位:元

安徽省集体和其他各种所有制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与指数表
表5-5-3(1978年~1990年)单位:元

说明:1978、1984年的指数为100。
扣除居民生活费用物价指数,安徽职工实际工资增长是:1990年全民所有制职工年平均工资较上年增长10.86%,较1952年实际增长2.6%,其中1990年较1978年平均年递增4.51%;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1990年较1978年平均年递增2.70%;其他各种所有制单位职工1990年较1984年平均年递增3.59%。
安徽工资水平在全国的位次,排在最前的是1970年为21位,最后的是1985年为28位,1990年为24位。见表5-5-4。
安徽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在全国位次表
表5-5-4(1952~199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