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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职称改革与专家管理

第一节 职称评定


一、职称评定前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状况

建国初,教育、卫生等系统的技术职称,沿用旧制。50~70年代各系统的技术人员评定,基本上是根据工作需要,个别进行,一般由单位推荐,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少数工程技术人员和重点工程、特殊行业的技术职称,是由行政领导部门任命。由于缺乏统一领导、统一规定和统一标准,存在着评定组织不健全,标准不一致,技术职称和管理职务混淆,确认和提升技术职称的程序和审批权限不统一等问题。
截止到1979年职称评定工作开展前,安徽省专业技术队伍状况见表2—5—1。


二、职称评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以后,国务院先后批转发工程、教学、农林、卫生、科研、社会科学等系列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1980年4月17日,安徽省科委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的意见,全省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套改、复查、评定工作逐步展开。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和国家人事部、安徽省人事局有关文件精神,经中共安徽省委、省政府批准,1981年4月,成立“安徽省社会科学专业干部业务技术职称评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事局。1981年9月,根据省委常委第42号会议纪要中关于“科技干部统归人事局管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决定,原“省社会科学专业技术干部业务技术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改名为“省专业技术干部业务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增补省科委、省经委、省农委、省教育厅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鉴于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评定和科技干部培训工作,在省科委领导下已在进行中,上述工作仍由省科委负责。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领导本系列的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并组建业务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
省专业技术干部业务技术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侯永
副组长:卢荣景、韩寅、杜炳南、易曙光、龚在贤
成员:黄惠忠、何维新、黄秀成、陈逸民、黎洪、
俞远、吉培君、刘星、胡巨海、王若愚、范永葆、郑景成
易曙光兼任办公室主任,岳人山、汪世民为副主任。办公室设在省人事局。由省人事局、省经委、省财政厅、省出版局、省档案局各抽调一人参加办公室工作。
各业务主管部门分工:
省财政厅分管会计干部业务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省统计局分管统计干部业务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省经委分管经济干部业务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省科委分管外语翻译、工程技术干部业务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分管编辑专业干部、新闻记者专业干部业务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省档案局分管图书档案资料专业干部业务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省农委分管农林专业干部业务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省卫生厅分管卫生专业干部业务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三、安徽省职称评定工作进程

根据国务院、国家人事局有关规定,在中共安徽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下,安徽省职称评定工作经历了建立健全领导机构、评审组织,套改、评定,复查三个阶段。
〔职称套改工作〕
1980年4月,安徽省科委先后制定下发了贯彻国务院颁发的《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的意见等几个文件,至1981年4月,套改、复查工作全部结束,全省共套改23772人的技术职称,占全省工程技术干部总数的55%,其中,直接套改的15788人,套改为高级工程师的169人,套改为助理工程师的9617人,套改为技术员的5209人,确认为工程师的680人,确认或套改为技师的113人。为了对套改的技术人员进行认真复查,省科委成立了省直厅、局及地市级单位的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34个,县级单位的评定委员会314个,对套改的7984人进行认真的复查、考核,经过复查,确认为工程师的2678人,确认为技术员的83人,套改为助理工程师的3564人,套改为技术员的1659人。
当时职称套改工作,集中在工程、农林等自然科学技术职称系列。
〔职评定工作〕
经省人民政府文批准,1981年5月,省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率先成立。省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评定委员会由省人民政府授权,主要负责以下工作:负责考核评定高级工程师;对国务院管理的工程技术干部负责考核评议;负责审定省管工程技术方面的优秀拔尖人才;对国务院管理的工程技术方面的优秀拔尖人才负责选拔和推荐。省科委科干处作为省评定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考核、评定工作的调查研究,组织和材料准备等工作。
省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王祖烈水利部治淮委员会副主任、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副主任:韦滨省科委副主任
李镜马鞍山钢铁公司副经理、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委员:马萱镐省纺织局副局长、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卢荣景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孙云鸾一机部第一设计院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严坤元省地质局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李诖中国科技大学教授
佟元贞淮北矿务局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杨隆嘉安庆石油化工总厂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张建怡淮南煤炭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高级工程师
陈善省电力局副局长、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易曙光省人事局副局长
胡廷洪省水利厅副厅长、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柯病凡安徽农学院教授
倪则耕省经委副主任
戴凯省交通厅公路局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1981年4月24日,经中共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批准,省人事局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会计、经济、统计、图书档案资料、翻译、新闻记者、编辑七种业务技术职称暂行规定的通知,指出:“……先行试点,取得经验,然后由点到面,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分期分批地逐步铺开。”
〔考试、考核工作〕
根据国家人事局和国务院科干局文件规定:评定“文化大革命期间”入学的大学、中专毕业生的业务技术职称,除考核其业务成绩外还应对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进行测验(1976年入学的除外)。全省自然科学各系列考试工作于1981年先后开展,社会科学各系列于1982年上半年开展。省科委分别于1981年4月、7月、12月组织了3批(1982年4月25日组织一次补考)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文化大革命”期间入学的大学生基础理论考试。4批共6978人通过了水平考试。
〔职称复查工作〕
对国务院批准颁发的各专业技术干部职称《暂行规定》下发之前已评定授予技术职称的,全省进行了复查工作。复查的内容包括:评定组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技术职称评定是否符合程序;需要提交的工作报告或学术论著是否提交,能否反映其理论或学识水平;需要测验人员是否测验,成绩如何,测验试题是否达到与其技术职称相应的水平和标准。
1983年9月,全国职称评定工作暂停。截止到1984年底,安徽省各类各层次技术人员情况见表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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