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以前,各历史时期转业军官的培训,主要是由军队在转业军官转业前进行培训。50年代初,成立了“安徽省转业干部速成中学”,对文化程度较低的转业干部进行了转业前的文化培训;对其他转业干部,则按地方建设的需要,分别组织一定时期的业务和技术学习。60年代以后,对转业来安徽的商业系统和工农业战线的军队干部,也进行了不同形式的业务培训。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转业军官的培训情况有了变化。
一、培训形式与内容
军队转业干部的专业培训,是军转安置工作改革的重点。1981年开始,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妥善安排军队退出现役干部的通知》精神,安徽省军转部门配合当地驻军,对到政法战线的转业干部进行了专业培训。对到其它行业的转业干部则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分配到工业系统的团以上干部,由省经委举办培训班,进行集中培训;分配到邮电、粮食等条条系统的转业干部,由其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分期分批培训;其余转业干部则由各地、市、县分别组织在党校、干训班统一代训。
1984年3月,安徽省军转部门在青阳县召开了全省转业干部培训工作座谈会。全省培训工作抓得较好的有工商、税务系统、蚌埠市财贸系统、巢湖地区工商局和阜阳地区、铜陵市等,阜阳地区分行业集中办班的做法,省电视台还给予了转播。5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了省军转安置工作小组《关于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的意见》,按照《意见》要求,1984年转业干部的培训,主要是以各地、市为单位集中在党校、干校、干训班进行。培训教材,主要靠各级党校、干校、干训班的教师组织编写。业务课由各行业的主管部门聘请业务骨干或部门领导兼任。培训经费,各地自力更生解决。培训时间为2~6个月。
1985年,安徽省军转干部培训工作,按照“先定位,经过培训再定职,把培训、考核、定职结合起来”的指导思想,采取了“条块结合、集中培训”的方法。省公安、检察、法院、司法、人行、农行、建行、工商银行、保险公司、电力、邮电、工商、税务、物资、粮食、商业、供销、文化、人事等19个条条系统,利用干校、干训班共集中办班49个,参训的转业干部2205人,占接收总数的40.2%;16个地、市利用党校和各类干校共办班56个,参训干部3040人,占接收总数的55.4%。铜陵市还进行了报到前集中办班的尝试。培训经费,由省财政、军转办根据各地、各部门上报的实训人数,在国家下拨的转业干部行政事业费中按每人300元列支。另外,军队也按每人100元给予了补助。分配到企业单位的转业干部,由企业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1985年10月,经省委、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了安徽省培训军队转业干部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副省长孟富林任组长,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长刘广才和省军区副政委张宏贵任副组长。
继全国第一次军转干部培训工作会议后,1986年,安徽省召开了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和人事干部教育工作会议,印发了《安徽省培训军队转业干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至此,军转培训工作在全省全面展开。
1987年,安徽省军转干部培训工作,仍坚持“条块结合、集中办班”的形式。各地、市及条条系统举办党政、政法、工业企业管理、商业企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银行、税务专业培训班,统一使用劳动人事出版社出版的转业干部专业培训教材。
1988年,国务院军转工作小组赋予安徽省转业干部专业与岗位培训相结合的试点任务。在省军转部门统一部署下,省法院、公安、司法、农行等10家条条系统都开设了专业课程,经过培训,达到了学以致用的目的。合肥、宿县等地、市根据转业干部分配的单位和工作,对口编班,突出专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据统计,1987~1989年,安徽省有915名转业干部参加岗位培训,发了岗位合格证书。其中:人事专业48名,公安342名,金融244名,商业167名,经营管理70名,物资44名。
1989年以后,由于转业干部数量相对减少,各地、市军转培训中心相继建成,安徽省转业干部的培训形式,改为“统一规划、分片设点、按专业编班”,充分发挥转业干部培训中心作用。各地、市人事局都分工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培训工作,军转办在工作中给予指导,培训中心具体实施办班。培训内容,分适应性和专业性培训。适应性培训:加强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介绍省及本区经济发展状况和改革开放情况;专业性培训: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岗位工作基本知识的学习,并提高实际应用能力,帮助转业干部尽快适应地方经济建设需要。1990年,培训经费由国家财政和军队分别按每名转业干部400元和200元标准拨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补助。1993年,省军转培训工作按照“先培训后上岗,按需施教”的原则,突出了培训的专业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在提高培训质量上下功夫。培训教材,使用1993年国务院军转办统编教材。共有行政管理(党群)、公安(司法)、工业企业管理、商业企业管理、金融、税务、保险等7个专业。按国务院军转办的教学大纲和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师资,采取培训中心专职教师同聘任教师相结合的方法,以聘任教师为主。各地对聘任教员均进行了试用讲课,颁发聘书,并保持相对稳定。培训经费,通过考核培训情况和实训效果核拨。几年来,各地培训中心还从创收中拿出了近10万元用于补助参训军转干部的生活。1993年11月,省军转部门对全省转业干部培训工作进行了一次大检查,检查内容为:转业干部参训率和到课率情况;全员适应性培训和专业培训情况;贯彻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原则情况;军转培训经费使用及年转培训中心贴补情况;军转培训中心管理和使用情况等,进一步推动了全省转业干部培训工作的开展。
二、转业军官培训中心
1984年,为了加强全省军转干部培训工作,安徽省军转安置工作小组研究决定,以自筹经费为主的方式,筹建省军转干部培训中心。另外,政府拨款90万元;驻皖部队支持7.5万元。总投资为470余万元,建筑总面积为9000平方米。于1988年交付使用,一次可培训250人。1988年3月26日,安徽省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安徽省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该中心为省人事局下属县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5名,内设培训科、办公室、膳食科等。
1985年12月,根据省培训军队转业干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精神,各地、市陆续建立军转培训中心。1987年,阜阳、淮南培训中心率先启用;1988年,合肥、淮北、黄山、宿县培训中心也相继投入使用;到1992年底,全省共建成地、市级转业军官培训中心15所,建筑总面积为43701平方米,投入资金2595万元;其中军转经费1581万元,政府拨款442万元,向驻军集资57万元,其它经费515万元,各地、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除阜阳行署、宿县行署、蚌埠市、马鞍山市、淮南市、淮北市、安庆市培训中心为隶属于人事局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外,其余的均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一般在10~15人左右。
1990年,根据国务院有关通知,安徽省制定了《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分中心管理和使用办法》(试行),对军转培训中心、分中心的性质、机构编制、工作任务、专业设置及教学管理制度、培训经费、培训之余的社会性服务等作了明确的规定。1991年,全省军转培训中心在坚持“自我积累、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上下功夫。1993年10月,省军转部门转发了国务院军转办《关于当前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存在问题的情况通报》,要求各地、市对部分军转培训中心在管理使用上出现的问题,认真检查、立即纠正。把好军转培训中心的建设方向。
安徽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数量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