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与职能
一、人才库1985年,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劳动人事部《关于进行地区人才需求预测和制定十五年教育发展规划工作的安排意见》布署,经省人民政府决定,由省智力开发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省人才普查规划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人才办)具体实施的1985年全省人才普查取得了大批宝贵数据,为充分利用这一成果,省人才办建议省里设立人才信息数据库的专管机构,配备专业人员7名。省人才信息数据库可挂靠省人事局。
1986年11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省人才库和省科技人员信息库的会议纪要》,同意建立省人才库,由省人事局管理,设一处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定事业编制六名。省人才库要充分应用全省人才普查成果,做好定期更新、补充修正等管理工作,为改革和加强人事干部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和资料。
1987年9月9日,省人事局向省编制委员会做了“关于设立省人才库的报告”指出:根据省人民政府会议记要和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同意接受省人民政府交给的管理全省人才库的任务,拟设立“省人才库”,负责省人才库的日常具体工作,即全省人才库的定期更新、补充修正及维护管理;进行全省人才群体和干部队伍的宏观分析研究,为改革和加强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和资料。人才库拟定为处级单位,定事业编制6名。
1987年9月14日,省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省人才库等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同意设立省人才库,为省人事局下属县级事业单位,定事业编制6名。至此,安徽省人才库在省人才办的基础上正式成立。
二、微机室
1984年10月,安徽省人事局报请省编委并获同意,成立安徽省人事局微机室,批事业编制2名,主要从事省人事局的计算机应用和办公自动化工作。微机室不作为独立机构,先后由局科技干部处、办公室代管。这是全国省级人事部门成立最早的微机室。
三、微机室与人才库合并
1989年2月11日,省人事局党组会议决定:为集中人、财、物力搞好安徽省的人才普查和人事管理现代化工作,将微机室与人才库合并,仍称“安徽省人才库”,并增加事业编制2名;合并后仍继续承担安徽省人才数据库和全省人事管理现代化的工作。
四、人事信息中心
1991年4月19日,根据安徽省编委《关于省人事局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整顿方案的批复》,撤消“安徽省人才库”,改建“安徽省人事信息中心”。机构性质、级别、编制总数、领导职数及经费供给渠道不变。工作职责、任务为:全省人才普查及建立干部库;微机统计;数据更新、分析,提供人事信息;人事系统信息网络设计、实施及管理;机关办公自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