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新的历史时期
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方法不断改革向强化、深化发展。
1979年,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改称安徽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拔乱反正的部署,围绕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对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相应的进行了控制、冻结和初步调整整顿,恢复、加强了文教、科研、物价、统计、公检法等工作部门,审批成立省、市、县人大常委会办公机构和与“四化”紧密相联的县以上各级科研管理工作部门和科研事业单位;对临时机构进行两次清理整顿,减少了借用人员;针对机构编制存在膨胀的状况,强化机构编制管理,1979年省编委下发“关于严格控制增加行政编制的通知”中强调除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新设置和恢复工作的机构外,省、地、市、县的行政编制均一律冻结,需要增加编制的,由各地各部门内部调剂解决。1980年6月在省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机关附属单位实行《编制管理卡》(卡内核定编制数、批准供给人数)作为向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和财政、银行等部门申报调配工作人员和支付工资的凭证。1981年7月省委、省人民政府颁发《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将各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由原只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定额扩大到管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机构性质及其隶属关系,机构级别及其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定额及其结构比例。明确机构编制从上到下实行一支笔审批。严明编制纪律,编制就是法规,编制确定后,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就是违犯纪律。1977~1982年机构编制主要是恢复、调整整顿和强化管理。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针对党政领导体制中存在的党政不分,政企、政事不分,权力过于集中,习惯于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和机构重叠臃肿、人浮于事,互相扯皮,工作效率低的状况,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1983~1984年省、地、市、县级党政群机关,自上而下分期分批全面进行机构改革。通过机构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按照领导班子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四化”要求调整了各级领导班子,促进了干部制度改革,基本上废除了实际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建立了老干部退离休和退居二线的制度;二是促进了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简化和紧缩了经济管理部门,加强了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立法执法部门,给宏观上管理经济,微观上搞活经济,创造了条件,促进了经济体制改革和各项事业的改革开放;三是精减了机构编制,省级党政群机关机构由88个减为61个,编制由5934名减为4544名,地区级党政群机关机构由65个减为37个,编制由8044名减为6200名,市级党政群机关机构由69个减为49个,编制由28837名减为21306名,县级党政群机关机构由65个减为41个,编制由50470名减为41600名。各级党政群机关领导干部配备比改革前减少,省级61个工作部门配备324人,比原来减少140人;每地、市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备256人,减少96人;县(市)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备999人,减少96人。为明确省直机关各工作部门的职责,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的主要任务和职责范围》,在此基础上,初步建立了岗位责任制。紧接着对各工作部门的内部机构设置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和附属单位的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和人员结构比例进行了全面审定。
机构改革后,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这次机构改革是在经济体制改革尚未全面展开的情况下进行的,政府机构的职能未转变,加上1985年的干部管理权下放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新的工资制度实施以后,出现要求增设机构、增加编制、机构升格、领导职数突破等现象,为控制机构编制膨胀,切实加强改善机构编制的宏观管理,进一步强化、深化了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一是将实行的单一《编制管理卡片》深化到全省实行“二卡一调”制度,即一是实行《编制管理卡片》对单位人员编制、实有人数、领导干部职数、干部与工勤人员比例核定;二是实行《准予调入卡片》,单位进人要事先报告编委,由编委审查《编制管理卡片》的编制定员和人员结构比例符合条件的发给《准予调入人员卡》,用人单位持卡到组织、人事部门申请调入人员;三是实行《工资基金管理卡片》,单位人员增减,工资总额发生变化,均必须持编制部门的《编制管理卡片》和《准予调入人员卡片》到工资管理部门核定工资基金,开户银行据此核发工资。这样,组织、人事、编制、财政、银行等有关部门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综合配套管理方法;二是强化严格执行“三个一”制度,1979年、1981年明确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后,1983年、1985年、1990年中共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先后颁发《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膨胀》文件中均强调坚持“三个一”制度,凡属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都由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一个部门承办,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一支笔”审批,机构编制委员会行文。各业务主管部门不得自行向下布置有关增设机构、扩大编制,其他领导无权审批机构编制。充分发挥了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综合、协调、监督职能,杜绝政出多门,各行其是的现象;三是严明执行机构编制纪律,1986年3月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局、财政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1990年1月中共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膨胀的通知》中强调指出,各地、各部门凡涉及机构编制事宜,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严禁自行其是,要把遵守机构编制纪律作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和审批程序的,要坚决纠正,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为即将全面开展机构改革创造良好的条件,严格控制机构增设和升格、人员增编,1987年3月中共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冻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通知》,1989年中共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从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抽人组成调查小组,对县以上各级党政机关有关党政分开、政府职能转变、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人员定编依据以及现状等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为机构改革做好充分准备工作。1993年7月8日,中共安徽省委决定,由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人成立安徽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着手研究机构改革工作步骤、方法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