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1951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调整机构紧缩编制的决定(草案)》中指出:“两年以来,国家政权建设工作是有很大成绩的。但由于国家任务繁重,经验不足,以致在建立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的过程中,在上层方面,产生了机构庞大、层次太多、分工不清、人浮于事等现象;而在下层方面,特别是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等方面,却又还缺乏必需的人员,形成了头重脚轻的情势。为合理地使用人力、物力、财力,推进国家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克服官僚主义,必须将行政机构加以适当的调整和紧缩。”据此精神,1951年12月6日,中共皖南、皖北区委联合决定,精简机构,减少层次,紧缩上层,充实下层,裁减人员。1952年初,皖南、皖北区编制委员会联合制定两区调整机构,紧缩编制方案,开始全面整编。通过整编,一是适应了当时行政区划的调整,1952年8月7日,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皖南、皖北行署合并为安徽省,同年8月25日正式成立安徽省人民政府。将皖南4个专区和皖北6个专区合并为7个专区;将965个农村区合并为782个区;13633个乡(镇)合并为9829个乡(镇)。二是调整机构,精减了各级党政群机关的人员编制。在调整机构上,撤销了原皖南、皖北区党委和行政公署的工作部门,新组建安徽省委的工作部门8个,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2个;专区党委和行署工作部门设19个;市级党委和政府设工作部门28个;县级党委和政府设工作部门20个。皖南、皖北区合并前,共有行政编制62487名,整编后,全省行政编制总额57445名(省级3200名、专区2283名、市5542名、县级17532名、农村区17383名),比整编前减少5042名。三是妥善安排编余人员。以开办农场、扩大企业生产和事业范围及充实下层作为安排编余人员的主要去向,以及送专业学校和文化补习学校专业培训,此外,亦可复员回乡生产等办法妥善安置。共安排了21236人,其中行政机关7641人、专业部门6465人、企业单位2944人,各专业学校学习4186人。四是明确了编制管理中的一些具体规定,调整了行政机关干部与工勤人员的比例:省级8∶1或9∶1,专、市、县、区为9∶1或10∶1;确定革命残废军人和由地方政府接收的慢性病员、脱产干训人员、土改工作队员、囚犯为国家财政开支的非编制人员;规定企业、事业和行政机关在编制和开支上要划清,企业开支在实行民主改革和建立经济核算制度中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