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二十四章 军事

第四节 寿县人民武装部

(兵役局)
民国38年元月(公元1949年),寿县和平解放,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朱怀民,副主任程凌霄,顾问程守之。2月,局势稳定,万事就绪,寿县民主政府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即行撤销。 1950年春,寿县人民武装总队部成立,设在城关北大街(今前进建筑社处),后移至状元街南首吴家公馆,即今县人民武装部所在地。总队部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六安军分区,其主要任务是组建民兵,清剿残匪,推进民主建政与土地改革。总队设总队长(兼教导员)、副总队长各1名。是年12月,武装总队部改称寿县人民武装部,配部长、副部长、政治委员各1名。部设军事、政工股,任务如前。
1955年8月,《兵役法》颁布后,征兵即将开始,寿县设兵役局,保留人民武装部名称,“两块衔牌,一套班子”。局配正、副局长、政治委员。局内设动员、征集、民兵、统计、预备役军官5种。1959年11月,将兵役局并入人民武装部,配正、副部长和正、副政治委员,设组织动员、军事训练、政治工作3科。1962年12月,3科改称组动、作训、政工科。1966年7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将寿县公安局所辖公安中队划归人民武装部。1970年2月,部属3科改称军事动员、作训、政工科。1975年12月,将公安中队划回公安局领导。1978年1月,人民武装部增设装备科,将军事动员科改为组织动员科。1981年7月,调整部属机构,设军事、政工、后勤、总务4科,总编制为24人。1983年元月,裁撤后勤科,总编制裁至19人,其中干部12名,战士7名。1984年3月,增配干事1名,专职管理离休军官、人武干部有关事务。
1986年6月,中央、省规定:县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部设办公室与军事、政工两科,定编制25人,其中干部16名,职工9名。人民武装部为地方建制后,实行地方党政、军队双重领导,其性质与工作任务(组建训练民兵[预备役]、保卫人民政权、维护社会秩序、办理征兵事宜等)不变。人民武装部成立中国共产党委员会,由县委书记兼任部党委书记。部长、非兼职政治委员为副县级,为中共六安军分区党委会成员;部长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列席县长办公会议;政治委员(非兼职)为中共县委常委。
自1951年以来,各区、镇与县直较大机关、企事业部门,均配有人民武装部部长、副部长,或专职人民武装干部1—2人,分管各该地区、部门单位武装、民兵组训、征兵等工作。
寿县人民武装部(兵役局)历任领导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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