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二十四章 军事

第五节 民兵

(预备役)
一、组建
1950年冬,县、区(镇)设人民武装部后,始建民兵组织。年末,全县共发展民兵8233名。1951年12月,根据中央规定,全县各乡、村普遍建立民兵组织,配有半脱产、不脱产的民兵正副队长与政治指导员。
1952年,中央颁布了《民兵组织暂行条例》。12月,寿县实行“普遍民兵制”,民兵人数增至14814名。全县以乡(村)为单位,成立民兵队部,队部设队长、政治指导员各1名,副队长、副政治指导员若干名、文书1名。按居住情况一般以村为单位编为中队,村以下为分队、小队,各配正副队长。凡有民兵8—15名者为一小队,2—4个小队编为一分队,2—4个分队编为一中队;如全村民兵不足2个分队者,不设中队,直属乡队部领导。乡(村)民兵队部队长,民主选举产生,报县人民武装部批准任命;政治指导员由中共党员中选举产生,报经县委讨论通过后,再由人民武装部任命。在统一民兵编制的同时,制定了民兵组织会议、汇报、出入转队、训练、武器保管等各项规章制度。
1956年,全县民兵发展到47224名,其中基于民兵22428名,共有枪1501支。组建乡队90个,配备乡队干部251名,中、分、小队干部近6000名。
1957年,加强民兵队伍建设,整顿编制,要求基干民兵以党团员为主,政治纯洁,身体健康,思想进步,生产劳动积极,由乡审查确定到人。乡为中队编制,中队长由副乡长兼任,政治指导员由乡党总支书记担任,乡团委书记为第一副指导员,乡财粮员兼任队部文书。乡(中)队以下,设基干分队、小队,分别以农业生产合作社、生产队为单位组编。每小队8至15人,不足8人者编为组;分、小队与组长人选,由乡人民政府审定。普通民兵(符合预备役条件,但未被编入分、小队者)以社为单位编队,为群众组织,受乡民兵中队部领导。城镇民兵组织以镇为单位建立中队部,镇长兼任中队长,镇党总支书记兼任指导员;分队、小队分别以街道办事处、选区(片)组建,干部分别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定。
1958年9月29日,毛泽东主席发出“全民皆兵,大办民兵师”的指示。寿县适龄男女青年,都参加了民兵组织。全县计有民兵39万多人,其中基干民兵13万多人,组成1个师(寿县民兵师),辖29个团,246个营,2007个连,5174个基干排,13570个普通班,8256个妇女班。师配司令员、政治委员、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成立司令部、政治部、后勤处。司令部配参谋长、副参谋长,设作战、侦保、通讯3科;政治部配主任、副主任,设组训、宣传、青年3科;后勤处配正副主任,设财务、粮食、交通、卫生4科;部处各科均配参谋、干事、助理员、通讯员若干人。各团配团长、政治委员、参谋长、副政治委员、政治部主任暨参谋、干事、助理员、通讯员共20人。各营配营长、教导员、参谋、副教导员及通讯员共20人。各连配正副连长、正副指导员、司务长及通讯员共15人。各排、班配正副排、班长。
1961年6月,按国务院颁发的《民兵条例》,实行区建师、公社建团、大队建营、生产队建排(若干生产队划为一“片”建连),全配师、团、营、连、排长,政治委员、教导员、指导员。凡身体健康的16—45岁男性公民,16至35岁女性公民,均编入民兵组织,其中基干民兵年龄为男16—30岁,女16—25岁。7月,全县各公社均配备了专职人民武装部长(兼任民兵团长),为公社党委成员之一。
1962年6月19日,毛泽东主席发出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的指示。此后,每年冬春农闲时,对全县民兵组织进行一次整顿。 1966年夏,“文化大革命”开始,民兵正常活动中断,组织处于半涣散状态。1969年以后,恢复民兵集训,情况开始好转。
1973年,重新组建民兵,经过整顿,恢复原来建制。中共寿县县委、县人民武装部调整、配备了区(镇)、公社各级人民武装干部。按照中央军委、总参《民兵三年训练纲要》要求,全县开展了有系统的民兵普训。
1974年9月,通过认真培训,寿县组建成民兵通讯连。全连144人(以城镇民兵为主),其中女性18人。通讯连配备有各型电台4部,直流收音机1部,电话单机15部,10门变换机2部,各型被变线8000米,步谈机10部,半导体电码练习器1部。
1981年,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对基层民兵组织进行全面调整,目的在于提高民兵素质,达到精干,并有一定文化水平,能接受现代化军事训练。调整后,全县实有民兵人数为11.8575万人,其中基干民兵为1.78万人,女性基干民兵人数占10—15%。与此同时,恢复了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制度。凡符合预备役条件的复退军人,均编入民兵组织。
二、训练
1.1951—1962年
以乡(社)为主,进行基本教育训练。在“劳武结合,以劳为主,军劳并重,不脱离生产”方针指导下,采取大忙少训,农闲多训,突击生产劳动任务时停训的灵活方法。训练对象主要是民兵干部、基本民兵、复员军人。至1962年,全县共训练1.2万人次。在此期间,区(镇)、公社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轮流到六安军分区参加为期10—15天的调训。
2.1963—1964年
是全国性大比武时期。寿县民兵干部,由县组办轮流调训,民兵由区安排分批集训。通过强化训练,民兵军事素质有较大程度的提高。
3.1966—1968年
是“文化大革命”动乱高潮时期。因防止“武斗”,民兵武装被查封,停止训练,活动处于“禁锢”状态。
4.1969—1980年
以县区组织集训为主。“珍宝岛”事件发生后,中央军委总参谋部,根据国际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发出一系列的战备指示,要求除进行传统的队列射击、刺杀和利用地形、地物等基础战术训练外,着重加强“三打”(打飞机、空降、坦克),“三防”(防空、原子、化学)与游击战术的训练。1975年,县设人民防空领导小组,建立人防专业队伍。各公社都制订了作战预案,有33个公社结合作战预案进行了演练。是年,全县贮存战备粮1100万斤,盐6.24万吨。1980年,县人民武装部组织培训了区、公社、大队民兵教员218名,军事教员205名,司号员66名,训练民兵骨干14187名。
5.1981—1987年
以专业技术训练为主。根据中央与中央军委总参关于民兵训练要以30天为一周期的指示,对训练内容进行了部分调整。农村民兵着重加强游击战术的训练和研究,熟悉地形并能利用地形;城镇民兵着重进行工程抢险、医疗救护、治安联防、通讯保障、交通运输监管与防空等专业训练。1982年统计:全县民兵经过一年训练的有4069人,两年训练的有2938人,培训民兵军事骨干126人。1986年,遵照中央、省关于“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对基层民兵组织进行调整,扩大了专业技术分队的比例,提高了后备兵的素质。
三、活动
寿县民兵,平时在农业劳动、生产救灾、抗旱防汛中,起到“尖兵”作用,积极带头,哪里有困难、有险阻,哪里就有民兵。而在保卫人民政权、保卫社会主义制度、对敌斗争中,则又是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群众武装。
建国初,寿县土匪活动猖獗,国民党的溃散军政人员与土匪、反动会道门、地主恶霸相勾结,拼凑武装股匪,游窜乡村,散布谣言,蛊惑人心,不时袭击区、乡革命政权,杀害共产党员和基层干部,疯狂地进行反革命复辟活动。为保卫新生民主政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寿县民兵积极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九○师、公安部门,开展剿匪镇反斗争。1950年至1951年间,板桥乡民兵百余人配合公安人员,在许家圩子生擒流窜于寿、霍、颍、凤的股匪头子岳岐山(绰号岳葫芦)及其副官王亚先;下塘区民兵基干队配合公安人员,在火车站捕获国民党反共九路军头子孙新山等24人;1957年5月,众兴区发生反革命暴乱,全县各地民兵千余人,星夜集中参加围剿“三佛道”匪徒,迅速将其击溃,为首头目,一一被擒。从1950年至1959年,在民兵的积极参加配合下,肃清反革命分子,镇压反革命活动,获得决定性的胜利;全县共逮捕惩办了首恶分子1074名,其中:国民党中、军统特务322人,惯匪468人,恶霸132人,反动党团骨干分子23人,叛徒11人,汉奸7人,以及国民党军政人员中为非作歹、负有血债者60人;同时取缔、摧毁了反动会道门组织33个,逮捕惩办其首领15人。
1960年以来,寿县民兵在建设“8301”国防工程、政治清查、打击投机倒把、刹赌博风、禁迷信活动与破获各种刑事犯罪案件中,做出了一定的成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民兵工作的重点也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广大民兵解放思想,带头勤劳致富,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至1987年,全县民兵经营各业生产专业户发展至29270户,其中基干民兵专业户5235户,不少专业户成为万元户。全县各乡、村已建立“青年民兵之家”358所,成为民兵学习科技文化、探讨致富门路的活动中心。同年3月,安徽省军区在六安军分区召开全省老区率兵脱贫致富会议,寿县东津乡人民武装部长杨道律在会上介绍了他率兵致富的经验,被推选参加了省军区的演讲活动。
寿县民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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