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口普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废除旧的户籍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新的户籍制度。至1988年,共进行三次人口普查工作。第一次在1953年,每二次1964年,第三次1982年。
第一次人口普查于1953年,7月1日开始,普查的行政区划是城关、乌沙、牌楼、高阳、殷汇、观前、占大、丁香、罗城、桃坡、石保、清溪等12个区和池州、乌沙、殷汇3个镇,共136乡。总计81342户,329601人,其中男168654人,女160947人。
第二次人口普查于1964年7月31日开始,普查行政区域是池州镇及40个公社(含现属石台县8个公社全县总计90960户,388736人,其中男199972人,女188764人,第二次普查总人数比第一次普查增加18%。
第三次人口普查于1982年7月1日开始,普查的行政区域是5区1镇,27个公社,9个居委会加上上海三线工厂和地直在县的厂、矿等单位,共有4级地址代号360个,全县总计有105476户,529833人,其中男274050人,女25578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