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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安(警察)
第四节 交通警察队
建国后,全县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由县公路管理部门和县公安局治安部门共同负责。1977年12月,贵池县公安局成立了交通警察队,负责对县城区的交通管理,并协助车辆监理部门处理城区以外的全县重大交通事故。1987年全县道路交通体制实行改革,车辆监理所划归公安机关管理,重新组建了新的交通警察队,将原交警队改为一中队,新划过来的车辆监理部门改编为二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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