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本县无档案管理机构,文件归档后由县政府集中保管,民国27年(1938年)抗日战争开始后,县政府驻刘街时曾将一批重要档案焚毁。一部分民国政权档案近2800余卷,于建国后由贵池县公安局接收,后转交省档案馆。
建国初,各机关文书档案自行保管。中共贵池县委和贵池县人民政府档案统一由县委档案室管理。1958年,为适应工作需要,成立县档案馆,首任馆长詹玉坤(兼)。1964年5月16日,中共贵池县委办公室设立档案科。1980年9月18日,县委档案科改称档案局,作为行政单位与县档案馆合署办公。
贵池县档案馆自建立以来,积极利用馆藏档案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1959年为筹备召开贵池县首届人民政协会议提供档案;60年代初,为解决贵池县与石台、东至、枞阳等县的县界问题提供档案,为县境内的山林纠纷提供土改时的山界档案;80年代初,中共贵池县委依靠档案馆所藏的历史档案;为40多名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人员落实了政策;为29户农民查到土改时划定阶级成分的依据;为本县交通、邮电部门的工人认定工龄找到了档案资料。1982年至1988年,贵池县档案局(馆)为编写地方党史和新编《贵池县志》提供系统的档案资料。
据1987年统计,贵池县档案局(馆)馆藏档案计全宗55个,17069卷,资料903种,6818册,档案用房277平方米,有档案柜181套,编制各种检索工具本272万字。
1985年至1988年,贵池县档案局(馆)档案利用情况如表: